第七十七章
“免礼。”符太后见大儿子来了,神色总算好些了。 李云清站在符太后身边,笑着:“母后莫要为这些无聊的小事气坏了身子。”说着,他抬起手,在场所有人都以为他要为符太后揉肩捶背,尽一尽儿子的孝心,不料,他的手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劈向了站在一边的凤歌额头,凤歌的头发被掌风扬起,她不由倒退两步。 楼下闹哄哄的声音被厚重的木头挡住,房间里异常的安静,只有供在案头的一只小小的鼎,清香烟气的飘飘摇摇散在空气中,那是上好的沉云香。书香人家常在弹琴绘画习字之时,点上一炉香,以做清心静气。 但是从来也没见过有青楼红尘里的人点这个,这种地方要什么清心静气,要的就是躁起来,躁起来才会让人有掏钱的冲动和欲望。 这种地方,点上一炉香去供起文武财神,哪怕是管仲,都是合理的,但是,在这香鼎之后,却是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凤歌闻着那股香气,觉得有些熟悉,只觉得房间内有些闷,呼吸受滞,不多时,便觉得手足软而无力,眼皮沉重。难道是这几天太劳累了?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说这是个偷学武功的小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说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小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小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说说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可惜这一声到底喊迟了,茶壶里的水,淅淅沥沥的从壶嘴里流下来,浇了他一头,看起来颇为狼狈。 冯爷也顾不得这许多了,他随手将脸上茶水抹去,看着凤歌:“小妹子,迷香这么快就解了啊?” “这种程度的迷香?”凤歌冷冷的瞪着他。 冯爷大笑,刚想放开关林森的剑,想了想,对着关林森笑道:“先说好,我没有恶意,一会儿放开了它,你可别对着我捅过来。”说着,便松开了手指。 “两位不要这么紧张嘛,来,坐下坐下。”冯爷笑着示意两人坐下。 关林森担心的看着凤歌,凤歌笑着摇头:“我没事,不必担心。”她转头看着冯爷:“你把柳姨怎么样了?” 听着这句火药味十足的话,冯爷不以为意的笑笑:“没什么,你应该问问,她把我怎么样了。有事就找我,没事就当我不存在,可怜我一个比七尺还多两寸的男儿,被她一个小娘子耍的团团转,还被你们一个黄毛丫头,一个臭小子恐吓……有没有天理啊。” 凤歌自动屏蔽了他的最后一句话,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前面那些哼哼唧唧的抱怨上,怎么听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男人在为自己喜欢的女人当牛做马,可惜那个女人却始终没有给他承诺。 若当真如此,倒也不必担心柳贞华的下落,既然是友非敌,凤歌的心情顿时放松下来,只不过她对方才冯爷竟然对她对迷香这件事耿耿于怀。 “是贞华托我在这等着你们的,本来说一两天你们就到了,结果一等等了十天,谁知道你们是不是假冒的。贞华只说是一对少年男女,男的武功很高,女的气质高雅,除此之外,什么都没说。” 就……这么简单? 凤歌不相信以柳贞华在笼烟楼这么多年,连将两个人的特征描述清楚的能力都这么差,她投向冯爷的眼神又充满了怀疑,就好像他把柳贞华偷偷杀了又悄悄埋在土里。 “别这么看着我,好像在看十恶不赦的囚犯一样。”冯爷也看出凤歌眼神里的审视,他这把年纪的人,竟然被凤歌这样的小丫头瞪了一眼,却有一种受到了巨大威压的感觉。 “她走得匆忙,也没多说什么。”冯爷的神色尽是不满之色:“她一叫我,我无条件地马上赶来,她却这么多年来连个笑脸都没给过我。” 凤歌困惑:“那你还这么百依百顺?” “在有事的时候,她肯叫我,那是看得起我,给我面子,你看她不叫张三,不叫李四,偏偏叫我,就是高看我一眼,对不对!”冯爷说着说着,脸上露出了一种乐陶陶的微笑,凤歌默默地想:“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挺和谐的。” 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是什么事会让柳贞华慌慌张张离开笼烟楼,连好好的描述一下两人的样貌都来不及? 倒退之时,她没注意到身后还有一只小香炉,正青烟袅袅。凤歌的脚跟磕上香炉,身子失去平衡,向后倒去,那香炉是青铜铸成,炉盖形状做成了博山炉模样,顶端尖尖,要是被它戳上一下,要是位置不巧,也是能伤人的。 李云清没想到会这样,愣了一下,再想去拉住凤歌,却觉得眼前有一道灰影如闪电一般骤然出现在面前,凤歌向后摔倒的运动轨迹被中止于一双有力而稳定的手中。 大夏皇宫里,怎么谁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符太后大怒,看着那个扶住凤歌,令她免于摔倒命运的少年:“你是什么人!” “大恒国大公主殿下暗卫,关林森。”少年不卑不亢回答。 符太后皱眉,方才李云清那一掌,已经明明白白告诉她,凤歌的确不会武功,然后,她转念一想,指着关林森,问李云阳:“你好好看看,那天潜入清凉殿的人是不是他?” “……”李云阳心中有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一句话:“母后,朕还是能分得清男女的。” 凤歌听出他的呼吸声时急时弱,一定是刚才那一阵的奔跑让他的伤势有了反复,遍布宫室的巨烛将整个房间照得通明,凤歌看着关林森的脸,失血过多的他连嘴唇都透着苍白,看起来随时会倒下去,事实上,他已经快要倒下去了,苏醒后没多久,他便四处找寻凤歌的踪迹,听说她竟然只带着了十个人奔袭北燕军营,还被追兵赶上,正在城外厮杀,他一口气差点没接上来,就在他准备冲出王都的时候,凤歌已经回宫了。
她毫发无损,身后是李云清与金璜,一定是这两人将她接应回城的,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关林森又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懊恼之中,身为暗卫,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刚才看见凤歌快要摔倒的时候,他不惜拼尽全力,赶在她摔倒之前扶住,不仅仅是因为职责,还有一种“见不得她受到一点点伤害”的奇怪感觉。 关林森没有说话,从怀中掏出一样物件,亮给众人看,一枚银质的六角牌,上面有一个浮雕般的图案,猛虎啸林图,这在大夏是可以获得最高礼遇的标志。 只有从大夏一次性购买各种兵器、防器、攻城器等等,加在一起超过三十万两银子,才能得到这样一块六角牌,持牌人是大夏国最尊贵的客户,除了每次购物可以打九折之外,就算是大夏王室,见了持牌者也要客客气气。大客户,谁也得罪不起。 至今为止,这块六角牌也只发出过三块,一块在北燕亲王高玄武手中,一块在东宁丞相风行远那里,还有一块,关林森的曾祖父传给了关林森。 “这牌子是贵国大行皇帝亲手赠予我曾祖父的,应当不至于连真假也分不出了吧?”关林森的气息紊乱,只是这么几句话,也分了好几段去说,凤歌十分担忧的看着他,他却回之一笑,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符太后将六角银牌接过,拿在手中,只见那只猛虎身旁镌刻着两个大字:关岭。 这两个字的确是先帝亲自刻下去的,符太后的手指在那两个字上无比怀念的摸了摸:“没想到,今生还能再见到一次先帝手泽。” “关岭的曾孙,为何会做了公主的暗卫?”符太后抬眼看着关林森,犀利的眼神直探他的心底,关林森一双黑琉璃色的眸子平静无波:“因为想做,所以就做。” 站在一边的李云阳,在心中暗暗给关林森竖了一个大拇指,他早就想乾纲独断一回,然后在母后问他的时候,也这么酷酷的说一句:“朕想做,就做了。”可惜,他也只敢在心里叨叨一下,根本就不敢真的这么做。 符太后将六角银牌还给关林森:“看来,这位姑娘,当真是恒国公主了?” “是。” 符太后皱眉自语道:“潜入宫中的人,到底是谁?” “母后,到底是什么东西丢了?”李云阳十分好奇,母后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过去,宫里也放着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能被符太后珍之重之,用寻常人打不开的七宝玲珑盒装着的东西,一定特别特别要紧。 “是一粒禁药。”符太后闭了闭眼睛,事到如今,不说也不行了,“是从阿芙蓉中提取出的精华,被称为芙蓉丹。” 丢的竟然是芙蓉丹?! 凤歌脸色微变,杜书彦曾经告诉过她,芙蓉丹是一种可怕的东西,服用了它的人,会变得力大无穷,不知疼痛,最早制作出来,是想给士兵使用,打造出一支不知疲倦,也不知痛苦的战斗机器队伍,但是很快,这种药的副作用就显现出来了,服用的人会渐渐丧失自己的意识,除了不知疲倦不知疼痛的厮杀之外,什么都不知道,完全变成行尸走rou。 这种药是在大恒国最后一次大规模战争的时候,被研制出来,而最后一个使用它的人,是一队忠诚的黑甲军,他们以三百人之数,守住关隘要道,他们抱着必死之心,服下了芙蓉丹,以一敌百,拖住了近四万之数的叛军。而他们的结局也着实惨烈,叛军兵败之时,也是他们仅剩最后一丝清醒的时刻,他们为了保有身而为人的尊严,自刎而死…… 因此,凤歌对这药的名字就有深深的恐惧,丧失自我,多么可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