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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二篇(四)

    《周易》一书的宗旨是讲“君子”如何安邦治国的政治道理,而《论语》里的“君子”之论,其宗旨同理是讲述如何培养统治者(即“君子”)的问题,还是说培养什么样的统治者(“君子”)的问题,这也是孔子的政治思想核心。故《论语》里的“君子”,也并不是一个道德概念,已然是一个政治概念。即使先秦的“君子”并未变成纯粹的道德概念,已然是个政治概念,是与后封建时代里的“君子”概念完全不同。“君子”的道德内涵早已完成在《周易》与《大象》(《易传》里的一文)一文。《大象》已是独立体系的“君子”论,因《大象》产生在孔子之前。孔子只是继承与发展了《周易》里“君子”这一政治理念。

    “君子”一词虽是身份地位的称谓,但一开始已经为“君子”设定了道德内容。无论先儒(《周易》作者)与后儒(孔子及门徒)之学中的“君子”之论,给“君子”预设多少道德内容,但“君子”已然是一个政治概念。正如牟宗三先生阐述那样,这是先秦哲学重点落在“主体性与道德性”,即是先要培养“道德性的主体”,“由德性的实践,以达政治理想的实践。”先秦的哲人是把治国安邦的理想寄托于有道德品质的“君子”(即统治主体)之治上。即统治者(君子)应具有道德品质。

    《周易》已将“君子”预设上道德品质的内涵,即主体性(君子)应具有道德性。《诗》里最早出现的“君子”只是对周王泛泛的歌颂,而无实质的道德内容。而《周易》一书里出现的“君子”已预设上了具体的道德内容。如:

    《乾》:“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历,无咎。”

    《谦》:“谦,亨,君子有终。”

    “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劳谦,君子有终,吉。”

    《解》:“君子唯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未济》:“君子之光,有孚,吉。”

    这里的“君子”已设定上了道德内涵。《周易》已给“君子”预设进了道德规范。这里的“终日乾乾”,“谦谦”,“劳谦”,“君子之光”,都是属于道德的内涵。在《诗》里早期出现的君子均不见这种道德内容,正是《周易》一书赋予“君子”这一政治主体性的道德内涵,孔子只是继承发展了这一政治理念。

    从最初的“君”到“主”,再到“君子”,是对“君王”情感化的过程演变,是思想者赋予理想君主的一种政治观。也是从神话“帝”(或上帝)到理性化的人间君王的思维过程。“君子”道德政治人格的建构,表明了哲学上的突破。正是《周易》完成了这一哲学的突破与转变。所以说《周易》一书建构出了一个崭新的政治理念,这个政治理念就是“君子”,即“君子之道”或“君子之治”。

    《周易》一书里的“君子”是个政治概念,这是无疑的。不过《周易》一书里的“君子”是个特指或是泛指呢?是指周王,或是西周宗法之下的‘百官’(即西周整个贵族统治集团)呢?

    《周易》一书里的“君子”之义指向最恰当的是亦君亦侯的在位者。即西周有身份的在位者,已不再是“君子”本初之意,即“君”之“子”。

    《周易》一书里出现的“君子”,与其之前《诗》里出现的“君子”的指向有所不同了。《诗》里出现的君子,指谓的是周王,是对周王的颂称。而《周易》里的“君子”已不是专指周王,也不是指君王,即当时的指有国有家的在位者。

    《周易》里的“君子”与后儒(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学)所称的“君子”也有所区别,即《论语》等儒学中的君子称谓有所不同。在三个时段里产生的《诗》(西周中期以前产生的诗作中出现的“君子”是特指周王)、《周易》(《周易》里的“君子”是指亦君亦侯的在位者)、《论语》(《论语》里的“君子”是指“学而优则仕”的为官者)。三部书里出现的“君子”的称谓,代表了三个时段的发展过程。这三种书里的“君子”指称虽有所不同,但无本质区别,故先秦的“君子”一词是个政治概念。

    西周中期产生的诗作里出现的“君子”一词,是指“周王”,是歌颂周初文、武、成三王的颂称,那些诗是周朝的王室成员或封国成员歌颂先王丰功伟绩的颂歌,“君子”之意是褒奖先王的称呼。

    《周易》一书并不是王室成员歌颂先王之功德的书,而是独立思想者而为有国有家者(即“君子”)讲述的安邦治国的政治道理。《周易》里的“君子”是广义上的称谓。即西周有国有家者的贵族统治集团。是周王已名存实亡而诸侯国家独立的时代背景下的“君子”称谓,那么《周易》里的“君子”就是指有国有家的大大小小的统治者,是区别于被统治者的“小人”的统治阶层。

    《论语》里的“君子”虽然设定了浓重的道德内涵,一些学者认为“君子”一词经过孔子师生努力,大体在战国时期就基本完成了从血统论到道德论的转变,而事实上这个转变是随着帝王制度的确立而完成了转变。

    从《论语》里对君子的论述内容来看,看不出什么从血统论到道德论的转变。若从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上达,小人下达”的这种“君子”与“小人”的对称的一对概念上来认为是从血统论变成道德论是不准确的。而“君子”与“小人”这一对称的概念早在《周易》一书中就建立了起来。如:

    《遁》:“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观》:“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剥》:“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大壮》:“小人用壮,君子用罔”。

    《解》:“君子唯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革》:“君子豹变,小人革面”。

    若把先秦里的“君子”和“小人”认为是一对道德概念,那么也并不是孔子完成的,而是《周易》作者。但先秦的“君子”与“小人”这对概念,并不是道德概念,而是身份概念。《论语》里的君子已然是个政治概念,虽然给“君子”赋予上浓重的道德内涵。但完全不同于后封建社会里把“君子”与“小人”变成人格道德上褒贬的专用词。后封建社会里,凡是符合封建道德礼仪规范行为的人都可以称为“君子”,在后封建社会里的“君子”一词,已经失去了身份的含义。

    如《论语》“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已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公治长》)

    “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泰伯》)

    “周公谓鲁公曰:‘君子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怒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无求备于一人’”。(《微子》)

    “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利己也。”(《子张》)

    这以上出自《论语》里的君子之论,岂不是很明显的表述了政治概念。在《论语》中的“君子”已然托付着政治重任,而不是做个人道德之“私事”(道德应是对个体行为的自我修持与自我约束),而是政治之“公事”(古代却把“道理”和“政治”合二为一,儒家的学说实乃是个道德政治学说)。这正是治国安邦的主体“君子”所应具备的“道德”,其目的则是践行政治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