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死罪
十四万骑兵,分两路攻打大汉疆界,平均一下,一路也就七万人马。李广以为两三天这些人马就会打眼前经过,可他还是远远低估了七万人马的数量,这一过竟用了七天。 当然,七天来匈奴骑兵并非如潮水般连绵不绝,而是断断续续。有时候是数千上万人的大队,有时候是几百几十人的小队,甚至中间有两天一来一去仅两骑而过,很显然这两骑是联系后方与前方的斥候。 雪一直下了四天半,山川被覆盖了一尺六寸。李广与张秀就窝在山洞中,不敢出洞一步,怕在雪地上留下足迹导致匈奴的斥候发现踪迹。这七天来,李广发现张秀不仅爱赌,而且有一手烧饭做菜的好手艺。 雪将地覆盖了一个严严实实,森林里的飞禽走兽无食可觅,多有乱窜入洞的。数量虽说极少,但也足够两人填饱肚子。每当守株待兔逮到一个飞禽或走兽,张秀便把猎物开膛破肚掏出里边的内脏,然而并不拔毛而是用融化的雪水和出一摊稀稠正好的泥来,将猎物包裹的严严实实,丢入火中闷烤。大约等个半个时辰,他便将泥球从火中取出,轻轻一敲,如同剥煮熟了的鸡蛋一般将外层的泥巴剥离。走兽的毛与飞禽的羽都附在泥巴上脱落,露出里边干干净,冒着热气,飘散香味的rou来。 李广没有吃过叫化鸡,但从某部文学作品上看过叫化鸡的做法,两相一比较,以为张秀的这种做法与叫化鸡的做法简直一模一样,可以称之谓叫化鸟、叫化兔。虽然局限于条件的简陋,没有任何的调料,不过吃起来仍然是喷香溢口,味蕾上快感不断。以至于第三天之后,李广竟开始怀疑把馍或者大米以此方法烤上一烤,也会美味无穷。甚至想土坷拉若是也这么一包,然后一烧,说不定也能吃了。 七天过去之后,李广与张秀并没急着出去,又在洞里等了两天,确信再没有匈奴骑兵出现,两人才出了洞,顺着匈奴人战马踩踏出来的一条溜滑冰道朝萧关的方向而去。 初时,两人亦步亦趋,小心谨慎,前瞻后顾,一有风吹草动便快速的在道路两旁隐蔽起来,如同惊弓之鸟,生怕突然杀出匈奴人的一支人马来。如此战战兢兢的走了两个时辰,没看到有一个匈奴骑兵出现,偶有风吹草动也是路旁大树被惊飞的宿鸟,森林里被猛兽追击的小动物搅和出来的。时间愈久,两人的胆子越来越大,腰板挺的越来越直,走路的速度越来越快。 在危险之中,只要你表现的比其他人略微镇定一点,俨然你就会成为其他人心中依靠的对象,眼中马首是瞻的人物,嘴中询问下一步行动方案的首领。 自打穿越到这里,每当内心产生怕意、眼中露出胆怯、神情上茫然无措之时,李广便用那句“我是一个身高百尺的巨人……”来给自己打气,接着如鬼上身的无比自信起来。正因为表面上看起来他比张秀自信果敢许多,所以他很快便征服了张秀,成为两人之间拿主意的那个人。 雪道难行,再加上时刻要提防臆想中会突然出现的匈奴骑兵,两人从早上走到天擦黑也不过走了三十里路。这一路,不知怎么搞的,张秀的话突然多了起来。要知道,在洞中李广为了更多的了解这个时代以及这个时代的风土人情,一直都是他问张秀答。 “李广,你说我们回去之后真的没有事吗?” 张秀心中惴惴,第N次问出这个问题。他俩这次所犯下的罪,往小了说是临阵脱逃,按照大汉军律斩立诀。往大了说,那是勾结匈奴,引敌入关,罪当诛灭五族,以敬效尤。 李广心中虽也惴惴,可,不像张秀那样全把担心放在脸上。不管怎么说,依照史记上记载的,西汉文帝十四年,李广以良家子弟从军抗击匈奴,因善于用箭,杀死和俘虏了众多敌人,升为郎中,以骑士身份侍卫皇帝。 虽然这一句话太过简略,没有写明李广杀死和俘虏了多少敌人,但最少证明李广没有在这次战争中死去,而且升为郎中,以骑士的身份保卫皇帝。 郎中是个什么官?骑士又是什么样的身份,李广原先并不知道。困在洞中之时曾向张秀旁推侧敲,谁料张秀对于这些事情也是一知半解,凭借其语言不详的介绍,李广加上自己的猜测总算把郎中之职搞了一个大概。 原来汉朝军队分为三个部分——京师兵、郡国兵、边防兵。其中,京师兵即中央军。因驻地分别位于长安城内南北,又被称为南北军。南军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保卫宫廷,成员有卫士、郎官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