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公道在人心
王公衮今年二十九岁,大宋东路越州府山阴县人,母早逝,家有一父一兄,皆为武者。 六年前,母坟茔被盗,曝骨荒野,官府迟迟不能破案,无奈之下,王公衮选择亲自抓贼,经过寻访得知,盗墓贼就是同县惯犯嵇泗德。 当时,王公衮有天人八层境,实力远胜于天人二层境的嵇泗德,不到三招便将其擒获,扭送至官府,没成想竟遇见个昏官。 依照《宋刑》,掘墓辱尸,罪至绞刑。可嵇泗德就被判了个杖责,这如何能够服众? 王公衮悲愤填膺,冲到牢房,一刀结果了嵇泗德,拎着其头颅去官府投案,终被判流放渡界。 “杀得好!” 听完案情,吴忧大赞一声,环顾左右辅判,神色佩服道:“王公衮杀辱母之人,是为大孝,如此坦荡敢为的孝子,纵使违法杀人也当无罪吧?” “无罪。” 姚察与张孝祥齐声回答,协审席纷纷点头。 “那好!王公衮,可敢向天道起誓,除了杀嵇泗德之外,你未害过一人,行过一恶?”吴忧问。 “有何不敢?公衮向天道起誓......” 王公衮指天而誓,句句铿锵。 “怎么会这样?” 有天道誓言作保,王公衮所言不会作假,这就让吴忧有些迷糊,他不明白天道为什么会将王公衮定为恶人,毕竟此“恶”非彼恶。 见吴忧面色迟疑,猜出原因的孔安提点道:“吴忧,天道依天理运行,判断善恶与人道不同,如果王公衮之母为嵇泗德所害,那他杀嵇泗德就是复仇,此为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不会被天道判为恶人,而实际情况是,王公衮因母亲尸骨受辱,将未造杀孽的嵇泗德斩首。我们之所以一致认为他无罪,那是因为是非有曲直,公道在人心。” “公道在人心?” 吴忧背靠座椅,反复思量,将所学法理人情一一比照,仍不甚明晰,他书读得多不代表明白的事理多,想不通实属正常。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圣哲贤良树立公德,拟定公法,奉真善美之有余,损假恶丑之不足,非是以己度人,实是顺人心善向,逆人心恶向。孝道乃百善之先、公德之首,为孝违法,纵然有罪也当酌情,此案于公法为大恶,于公德为大善,善恶相抵,故而无罪。但是......” 孔安说到这里话锋一转,看着张孝祥笑道:“理不辨不清,道不辨不明,孝祥既是法部辅判,又是我黑白书院的法科西席,深通刑名裁决之道,由他为你述明此案判罚之由,最适合不过。” 吴忧闻言,起身朝张孝祥作揖行礼,恭敬道:“愿闻先生赐教。” “主公请坐。” 张孝祥坦然受了吴忧一拜,和声开讲:“公法是公德的底线,公德是公法的升华。为血亲报仇是自然正义,但任由复仇之举横行,那么天下将陷入冤冤相报的恶循环,所以需要国家立法度来控制这种行为,由法律实施正义。 “王公衮抓获嵇泗德,若私杀报仇,也属正义,但他没有这么做,而是将嵇泗德交与官府法办,选择相信朝廷法律会主持公道,从这一点上可以说明,他没有私刑复仇的信念。按照大宋法度,嵇泗德理当死刑,是判官没有秉公执法,有失公道,这才导致此案发生,所以此案的罪人不是王公衮,而是裁决失当的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