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盗贼
经过几天的计算,“生命之源”每天能产出约五十毫升“生命之水”,让柯明德的修炼速度提高了一倍。 他每天早晨起床后,先跑到城里吃上一顿大鱼大rou,来回花一个小时,上午练习剑术、枪术、射术,中午在军营用餐,读一会储存在打印机中的书籍,权作休息身体,一小时后服用“生命之水”,修行引导术。 由于天黑之后只能用油灯照明,光芒又暗,花费又高,白天的每一秒都是珍贵的,晚餐后继续“读书”,睡前修习冥想法,雷打不动。 在能量摄入跟得上之后,柯明德进步飞快,在地球时他还常有胃病,现如今已不药自愈,身高体重也有增长,在甜水镇定做的两身衣服已经不太合身。 又到了每五日一次的cao练,柯明德骑着一匹棕色的公马,与另一名骑兵对练,两人身穿皮甲,手执木枪,枪头裹着一团白布。 柯明德一夹马腹,棕马撒蹄而去,柯明德左手扯住缰绳,右手持枪,与那名骑兵对向冲锋,马儿不惊不避,马头交错,柯明德腰一拧,躲过骑枪,右手长枪探出,可惜被骑兵躲过;对方一刺不中,横枪拍来,被柯明德用枪格住,只是一瞬,两匹马已经相距甚远。 勒住缰绳,速度降下来,转过头,又是一波冲锋。 …… “牛顿,你才练了多久,都已经赶上我了!”把马交给马夫,骑兵对柯明德说。 “还有许多要学的,我听说有些老兵能在冲锋时用双手持兵器,仅用腿就能控制好马,我还差得远。” 实际上,柯明德早已胜过这名骑兵,只是都是同僚,有些手段不好施展,把他打下马来不但面子上不好看,还容易受伤,精明如他,自然不会做这样的事。 “咚!咚!咚!” 两人正在交谈,忽然听到一阵鼓声,连忙赶到校场。 列队完毕,一名军官从白马上下来,一身绸袍,面容英挺,金发梳得整整齐齐,短须也打理得一丝不苟。 “报告营长,第一旗五十六人全部集合完毕!” “报告营长,第二旗五十二人全部集合完毕!” 两名旗长依次汇报,直接说出应道人数,丝毫不提有几个老兵油子没来训练。 青年营长也不核实人数,开口道: “团长刚才下令,要人去剿灭一支流匪,我把这个任务抢了下来,你们做好准备,明天一早出发。” 说罢,让副营长皮蓬将兵甲发下,安排了一些事物,骑上骏马,与两名护卫离开军营。 “这就是营长?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布鲁托小声道。 “别cao这些闲心了,你这几天也没好好修炼,不知剑术退步了没有,做好准备,明天就要打仗了!”柯明德道。 “嘿嘿,我就是尝个新鲜,以后就不去那种地方了”布鲁托自辨道。 柯明德不再理他,凑到老兵威尔逊身边,向他打听情况。 “这是好事啊!”威尔逊乐道,“咱们营长与军团长曾经一起在帝都留学,关系好着呢,我告诉你,这种肥差可不多见,别的营想去也去不了!” “流匪剿灭之后,战利品咱们先挑,运气好捞上个战功,还能多分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