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案侦破传奇在线阅读 - 第21章 锁定犯罪嫌疑人

第21章 锁定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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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事情的转机,就在于这么灵光一现。

    柳如雪在丁日浩门店卫生间门后发现的一滴疑似血迹,就是勘查人员一般说的红色斑迹,最终发挥了作用。

    一般来说,看到红色斑迹,尤其是在现场观测到红色斑迹的时候,很可能是人血。但现在的现场是属于一个屠宰门市,人血和动物血有混合的可能。

    通常情况下,想要直观的观察两者的区别有以下的方法:动物的血比人血粘稠,颜色较,但含盐量要比人血少,也就是说人血较咸,动物的血更容易凝结,动物的血较人的血难闻,有异味。这种方法都是在各种检验样品较多的时候可以这样初步试验。

    但在法医学上,可以使用专门的人血显色抗体,把这种物质洒到血上,如果是人血,该抗体就会特异地结合上去,并且显色。也可以直接通过DNA基因检测,人与动物的DNA序列是不一样的,要比动物复杂的多。

    从法医实验室很快传来了消息,该血迹属于另外一名被害人李玉芳的。

    案件至此就算侦破一半啦!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滴血迹存在的位置特殊,是存在一个很隐蔽的密闭空间内,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在这里杀的被害人李玉芳等人,就无法解释这滴血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门上?换句话说,那就是此地的人,也就是丁日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只有他经常来这里,别人一般是进不来的。

    当然,如果是论死理的话,还不能达到完全认定的程度,如,会不会别人和丁日浩有仇,杀人之后故意把血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点到了卫生间的门上?问题上,他能够保证警方确实能够查找到这滴血迹吗?那种想要栽赃的人,一般会把伪造的证据放在比较显眼,或者根据侦查逻辑不是那么费劲就能够找到的地方。

    还有的会继续说,会不会是公安破案心切,伪造证据呢?通过国内外的大量电影电视剧,大家对这种手法也有所了解了,法律程序越严密,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越到位,破案就越困难,对破案人的要求就越高。这样也是对的,反过来讲,你哪天被误认为是凶手了,没有了这些法律程序,你不就是有口难辩吗?

    那种为了破案而故意伪造证据的情况大多只存在于电影电视剧中,尤如港片《风暴》一样。也就是象的一个作者常书欣的《余罪》一书中的那个警察余罪,为了正义的目的,不惜使用一切正义或不正义的方法。问题是,你说为了正义可以不惜一切,有何凭证?大家看到你为了正义而使用不正义的手段,那是导演让我们理解你。现实中,你使用了不正义的手段去追求正义,突破了法律的底线,谁知道你是为了什么目的呢?

    换句话说,那就是文化差异与人们思维的问题了。这样一个命题,你首先推定警察是可信的还是不可信的?如果推定是可信的,那么他取得的证据都应该采用,发现问题的时候才需要他解释;如果推定是不可信的,那么他取得的证据必须得到严格证明,取证手段都必须合法化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