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酒一人
他喝了三碗酒,带着把剑背上行囊,踏往远方。 临走前他说,我回来娶你。 他看着眼前这个清秀姑娘,眼中满是坚定。他想风风光光的娶她,想让全村人羡慕她,想给她最好的。 于是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姑娘望着他的背影哭啊哭,他只是紧紧握着她送他的白色手帕。手帕底部绣有鸳鸯。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这句诗他是知道的,他在烛火下望着,嘿嘿笑了起来。 “你傻啊?”军营同伴问道。他不答只是一个劲的笑。 他参了军,因在有点武功底子,且在沙场英勇善战,他很快升了职。伍长,什长,佰长。与此相对的,他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手帕上的鲜血越来越多。夜里他端着盆水,在营帐外洗手帕,边洗边想她现在如何。 别人笑他,说没想到他也有小女儿的一面。 他也不在意,手帕依旧常洗。 其实手帕不仅染过敌人与他的血,也染过她的。 她绣的时候被针扎过好几下,现在她已经熟练,可这夜她又被扎了一下。 她心绪不宁。 这夜,他带兵夜袭,身先士卒立在前方,杀了几个人后一只箭直中胸口。同伴都以为他熬不过来,没想到他喊着她的名字活了过来。他的人气越来越旺,被传成武曲星。 又胜了几场仗后,敌人见到他不战而退。 很快就能回家娶她了。他握着手中的手帕想。 这日,将军跟他说要将女儿嫁给他。 这日,她父母说有个秀才不错。 他拒绝了,即便知道当了将军女婿之后的路会好走很多。 她也拒绝,说自己心早有所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