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刑罚律法
十日后,洛氏部落广场边上。 原宓妃住的屋子经简单的装修,一块破开的大木条挂到屋门口上方,上面涂画着两个大的简体汉字“法院”。 在这两个大字的下方还有几个象形文字。 在夏朝,并没有“法院”这个词语,如果用夏朝的象形文字来注释便是“大理”,“大理”并不是云南那个大理,也不是大理石,而是当今夏朝具有司法职能的官员,掌管刑狱,调解诉讼。 有部分的部落人会一些象形文字,陈华也想过推行自己认识的汉字,但又想到如果贸然实行,会难以让众人接受。 所以他只能在日常生活中用简体汉字和象形文字并用,让部落人慢慢接受简体汉字,而且很多还没成年的孩子还要帮父母劳作,粮食的产量提高不了,很难去教部落孩子学习,他很清楚这一点。 新法院门前渐渐聚集族人,很多人在几日前就已经得知陈华定律法、建法院的计划。 “这次新族长又为我们着想了,听说等会族长还会颁布律法,就像夏王朝那样颁布律法,而且族长还说这些律法所有人都要遵守,就算是长老、队长犯了律法,都要受到惩罚。” “要是这样就太好了,以前都是族长或长老说了算,那些长老的亲属老是欺压我们这些穷民。” “是啊,族长和宁长老说是参照夏王朝的大理之职和皞陶刑法定的新律法。” “皞陶?是那个发明刑法的人吗?听说皞陶曾经为舜帝效力,还曾辅助大禹治水,他们治好了大河和大江的水患,深受天下万族的爱戴。”(PS:黄河在先秦时期并不黄,那时候的人们称其为“大河”;而长江也呼为“大江”,比如诗句“大江东去”。) “咦?上面那两个大字是什么意思?那么方正,不像是我们使用的字,老王,你在工场工作,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 “那个?那两个字叫法院。” “法院是什么?能吃吗?” “法院就是大理,下面都写着,族长说以后这个屋子就叫法院。” “哦,原来是大理,我明白了,我们普通人不认识字,还是你们这些队长识字。” “我们当队长的肯定要识一些文字,不然怎么向长老们汇报工作呢?” “是啊,以前教文字的族巫不在了,不知道以后拜祭的事情怎么办。” “族长说今日会任命新巫师,这个你不用担心。” 很多早到的族人都在互相聊天,大家都对陈华的新政策充满了期待。 很快,部落每户家庭的代表都到齐了,甚至有些有空的家庭全家都来这。 几百号人聚集在法院门前。 “大家静一静。”一名嗓门非常大的男子呐喊。 要让这么多人静下来还真不容易,更何况这些是没有什么纪律的远古人。 “大家静一静!!!” 这大嗓门男子连续喊了二十多分钟,总算让在场的人都静下来。 陈华也就开始说话了:“各位,今日让大家到来这里,我想你们已经有大致的了解。” “圣人皞陶氏始作刑,定律法,为管王朝、部落...乃至管天下人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有了律法,平常族人之间的矛盾就少了,一些作恶的人也会得到惩罚,天下万民才会安居乐业。” “族长,什么叫安居乐业?”忽然有人提问。 “安居乐业...就是住得平安,快乐工作的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