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特别篇 怪物
PS:与怪物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怪物;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尼采 PS2:我于杀戮之中盛放,亦如黎明中的花朵。 丽丝的死对我打击很大,而警察局的其他人还在催促我尽快想出一个逃脱计划带着他们逃离浣熊市,但是我对此感到了厌烦,我只是个普通人,不是可以在丧尸堆里杀个七进七出还能平安无事的超人。现在我一闭眼,脑海中都是丽丝在我面前被舔食者杀死的那一幕,没错,丽丝死的那一刻就站在我面前,这一幕也许会在未来很长时间折磨着我。我的脑子现在很乱,心也很乱,别说是想出计划,现在我连话也不想说,我萌生了独自离开的想法。 我就坐在布莱恩的办公室里,一晚上陪着丽丝的尸体。 对于舔食者和猎杀者,我回忆了克里斯的报告书,舔食者完全没有视力,但是有着优秀的听觉和嗅觉,昨晚能够打败舔食者不得不说实在是一个侥幸。因为特别选拔队使用的全部都是霰弹枪,对于舔食者有着良好的攻击效果,而舔食者因为大厅内人数多,枪响声密集,以及打空的霰弹枪子弹所发出的噪音等等主客观因素,舔食者经常在行动的时候有所延迟,或者说是犹豫不决,导致舔食者最终全军覆没。如果让我拿着手枪去对付舔食者,那我宁愿用手枪在自己脑袋上来一下。为了对付可能出现的舔食者,我想出了一个简单有效的方法,我搜集了一大堆硬币,然后在每个硬币上涂满了血,根据我的推测,舔食者对声音和味道很敏感,那我就用这种沾满血的硬币作为诱饵分散舔食者的注意力,效果肯定不会太差。 至于猎杀者,我至今没有见识过,但是克里斯的报告书中介绍的很详细,猎杀者是安布雷拉公司的量产型生化武器。量产型生化武器,这意味着两种可能,如果安布雷拉公司有点人性,他们会出动猎杀者攻击丧尸,当然还有第二种可能,这种可能是我不愿意去想的或者说不愿意去面对的,猎杀者会杀死所有幸存者掩盖病毒泄露的真相,如果真是那样,那么警察局将会是最危险的地方,我必须抓紧时间逃离这里。 为了对付舔食者,我虽然很讨厌霰弹枪的后坐力,但还是从警察局的军械库里带走了一把Remington870霰弹枪以及五盒霰弹枪子弹,还有丽丝的那把P226手枪和对讲机也被我收了回来,然后我将丽丝的尸体抱到了密室里火化掉了。 从丽丝的尸体没有变成丧尸这一点上,我得出了一个比较好的结论,被舔食者攻击后不会变成丧尸,这是最近所有消息中唯一的一条好消息。但是如果我真的碰上了舔食者,我估计阵亡的概率远远大于我受伤的概率。 布莱恩的密室里,我顺便将布莱恩的尸体也火化了,之前来到这间密室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这间密室里其实还有一个出口,但是我担心从那里出去可能会遇到未知的危险,所以我放弃了。我将丽丝火化后,找了一个容器把丽丝的骨灰收集起来,我不能让丽丝就这样在这里孤独的待着,我要带她一起离开浣熊市,然后为她找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作为她最后的归宿。 将丽丝火化之后,我又去补充了足够的食物和水,然后背上我的军用背包和莫辛-纳甘狙击步枪,两把P226手枪则挂在腰间,手中拿着Remington870霰弹枪,开始了一个人的逃亡之旅,因为我决定独自离开警察局。 1998年9月24日,凌晨4:30,我趁着警察局里大部分人熟睡的时候,悄悄打开了二楼的一扇窗户,通过排水管道离开了警察局。警察局的正门外聚集了大批丧尸,这样有利有弊,起码其他地方的丧尸会少很多,毕竟浣熊市最多只有十万人。我悄悄绕到了警察局后门离开,那里的丧尸比较少。因为有过几次和丧尸赛跑的经历,除非迫不得己的情况下我才会开枪,平时我一般都选择直接避开丧尸,因为开枪除了打倒一只丧尸,引来一群丧尸外,不会给我太大的安全感。 我现在最需要一辆车,有车才能离开浣熊市,但是我知道,也许现在路上交通管制比较严重,无数的义务警员在马路上站岗执勤。但是这是我能想到的离开浣熊市最简单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