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出来混是要还的(求收藏推荐)
此时的陈辉已然没有了任何力气还有意识去反抗,他很庆幸高能下手是如此之重,减少了自己在清醒的状态下承受的痛苦。 这是陈辉在第二次晕倒前所能想到的最开心的事了,然而他并不知道,等他下一次醒来的时候,残留的疼痛感会让他痛不欲生。 五个小弟看到自己老大如此下场后,早已经没有了任何反抗的欲望,尽管胸口还疼着,但是看看陈辉的惨样,这么一对比他们倒是优越了许多,以至于目不转睛的看完了陈辉受虐全过程。 呼。 最后高能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算是平复了刚才心中的戾气。 高能毕竟是一位警察,让他跟暴徒一般活活打死一个人,他是做不到的,但是现在的情况已经使得陈辉再也没有任何报复的可能了。 不说脸上肿的跟猪头一样的大包,单单两条腿膝盖的粉碎性骨折,这辈子估计也站起来无望了。 在场诸位,也不知是被陈辉的惨样还是高能的凶样,震慑的已是无语凝噎。 这种惨烈的单方面虐人事件,不一向是他们这些人的专利吗? 哔了狗,什么时候警察把他们的饭碗给抢了? 看看高能,再看看陈辉,如果两人的位置对调,这些人绝对不会有任何意外。 然而现实却狠狠地打了他们一耳光。 “你,你竟然把辉哥打成这样,你知道辉哥是谁吗?” 一个留着黄毛的小弟颤颤巍巍的指着高能,语无伦次的不知天高地厚。 对,不知天高地厚!这是其他小弟对这个煞/笔的统一评价。 没看到这个警察有多猛吗?这个时候竟然还敢出口恐吓人家,不是想死是什么?混了这么多年,难道不知道死道友不死贫道的道理? 其他几个人不忍心的扭过脸去,一副装作没看到这人的样子一般,靠近这个说话人的另一个小弟,更是忍着巨痛吃力的向着另一边移了过去,以划清跟这个煞/笔的界限。 “哦?我还真不知道,你能告诉我这个辉哥是谁吗?” 高能很有意思的看着这个明显少根弦的小弟,简直被他的智商逗乐了。 “辉哥可是天乐堂的十大打手之一,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天乐堂!” 这位小弟由一开始的恐惧,到提到天乐堂后明显精神一振,最后更是有十足的底气来质问高能对天乐堂的了解。 听到这个小弟说到天乐堂,其他人均是眼前一亮,不过再看看高能现在意气风发的模样,顿时又低下头去。 高能将他们的反应逐一看在眼里,对几个人的心思也有了大概的了解。 天乐堂高能当然听过。 在入队的第一天,赵齐宇跟他简单介绍了铜山县的形势,无非就是说一些哪一片归哪个势力,哪些地方是达官贵人亲属所在地,总之将铜山县所有难啃的骨头都给高能交代了个遍。 当然,赵齐宇可不是让高能去除掉这些恶势力,而是在跟他提个醒,这些地方别说他这个刑警大队大队长了,就是铜山县公安局一把手吴敬忠在处置这些地方事件的时候,也要谨慎而行。 天乐堂是包括步行街在内,占据了铜山县西北边这一块的所有保护生意。 所谓的保护生意,就是收保护费而已。 大点的店,比如夜总会,棋牌室,甚至商场超市这些大场合,是由天乐堂直接收取的。 而例如步行街这些只有小买卖的地方,都是由天乐堂下属的小组织代为收取。 陈辉凭借壮硕的体格,早年更是因为替天乐堂堂主杨朝辉当了一刀,而位居天乐堂十大打手之列。 杨朝辉更是对陈辉照顾有加,将小商贩最多的步行街这一块交给了陈辉来代收保护费。靠着这么些年来的保护费,陈辉白天打牌喝酒,夜晚歌舞升平,活的好不自在。 不过这次刻意针对湘菜馆生事,实在是有人背后挑唆而至。 像陈辉这号人物,平日里收取保护费根本不需要他来露脸,他只要跟派出所李所打个招呼,下面小弟自然会把事情办的稳妥妥。 由于当初来铜山县公安局时自己意志低沉,高能根本没有在意赵齐宇对自己的劝诫,自己当时根本没有任何兴趣掺和到日常事件处理中。 不过即便现在知道背后是天乐堂又如何?在铜山县这个小地方,凭借自己现在的实力,高能有着强大的自信可以应付一切。 “天乐堂我是知道。” 听到高能的回答,五个小弟一愣,眼中更是不由的升起了一丝骄傲的神情,更是对现在的处境产生了一丝希望。 “不过那有如何,即便我得罪了天乐堂,反正已经揍了陈辉,多你们几个也不算事。” 高能说的不无道理,五人心中想的也是这样,脸上犹如哑巴吃黄连一样,有苦说不出。 “不过看你这小弟当得很有义气,我就只废掉你一条腿,至于其他人。” 高能原本指着那个愣子小弟的手指,猛地扭转到躺在地上的其他几人。 “都得趴着出去。” “警察叔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呜呜,我上有七十岁老母,下有八岁孩童,一家子都指望我养家糊口呢,求求您高抬贵手,我愿意跟您到所里接受处罚,求您饶我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