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草圣
堂上张奂那老态的讲课声依旧传来,而面前却已经有了一个十分壮实的少年对着他打量不已,口中也是语气不善,看他有些仇恨自己的眼神,伏泉却是一愣,记忆里,自己可不认识这家伙才对。 “汝乃何人?”伏泉瞪了瞪眉毛,一脸不满的反问这半大熊孩子,当然他虽然有些愠怒,毕竟被一个小孩子当面这么贬低,面子上自然是有些挂不住,不过终究还是忍住了。 因为一方面对方就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明知道自己身份还来顶撞,伏泉犯不着这么和他斤斤计较,另一方面观其丝质衣着,显然不是寻常人家小孩所能穿着,再联想到其在张奂府邸,就算不是张奂亲属,起码也是弘农世家之子无疑,现在来请张奂出仕才是第一目标,他可不想无缘无故生了变故,与人结仇,从而导致请张奂出仕的事情出了岔子。 “吾乃……”那少年刚说两字,突然顿住,随后眼珠子一转,看着伏泉的样子,似乎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说道:“既为名将,就与吾比试一番,好让不堕名将之名。” “比试?”伏泉喃喃自语,而后问道:“如何比?” 好嘛,这小家伙想得寸进尺,打自己的脸吗?从这少年看自己目光,再到他说出要与自己比试的话后,伏泉心里明白,这家伙肯定是对自己名声渐响,直逼“凉州三明”而不满,很有可能他和“凉州三明”之一的张奂关系不浅,这次知道自己来到张府,小家伙故意过来找茬的。 “汝既为上将,自当比试武艺,不如比剑如何?”说完,那少年指着伏泉腰上的宝剑,一脸喜色道,似乎他对于武艺一点不怕任何人一样。 “不可。” “为何?” “剑者,君子武备尔,为护身所用,岂为斗殴所有,若斗殴用之,乃轻侠义气为之,非君子所为,故孤不可为也。”伏泉见这少年死命要和自己比试武艺,顿觉有诈,他对自己武艺心里清楚的很,即使经过数年战场厮杀,也就比平常人稍好,若是这少年武艺天赋很好,自己去肯定是被虐菜,而现在这少年主动提及比武,心中定然对其武艺有数,因此,伏泉果断拒绝。 “汝为将军,并非文士,岂可为君子?”少年不羁,厉声回道,显然对于伏泉这般推诿不满。 只是,很明显,伏泉不吃他这一套,直接指着此刻正在府邸正堂讲课的张奂说道:“堂上张公少时游历三辅,师从故太尉朱宠,学,后因浮辞繁多,有四十五万余言,张公便将其减为九万言。及至事边凉州,履立战功,汝可敢言张公为将军,并非文士乎?” 一句话,直把对面这少年说的愣住半响,的确,正如伏泉所言,张奂本人虽然成名天下的是他身为“凉州三明”的战功,但是究其本质,张奂可是一开始就是个文官,而汉代向来文武不分家,现在伏泉既然没有穿戴文士衣服,只穿甲胄,持剑而来,由没有带粗鲁军汉所用的大刀来此,但这也不能代表他不是个文士,不是个君子。 “既为君子,求见张公长者,入府中不解剑,岂乃君子所为?” “世宗孝武皇帝时,京兆尹隽公不疑,拜谒直指使者暴公胜之,是时暴公门下令其解剑入府,隽公拒之,言曰‘剑者,君子武备,所以卫身,不可解。请退。’后暴公问之,开阁延请,躧履起迎,可知君子拜见,自当携剑而入,方显君子之风。” 伏泉傲然回道,他说的是前汉武帝时的著名能臣,隽不疑初识恩主暴胜之的事情。暴胜之,字公子,乃是汉武帝时的能臣,荐人从不疑人,有知人之誉,他当时闻得隽不疑乃贤才,便招之相询。 隽不疑,字曼倩,勃海郡人,精通,初在勃海郡中担任文学官,其言行举止必定遵循礼仪规范,声名闻于州郡。在暴胜之招问以后,头戴进贤冠,腰挎饰有美玉和木刻图案的宝剑,身佩环、块等玉佩,阔袍宽带,盛装前往暴胜之住所拜谒。被暴胜之门人拦下要求解剑,以剑是君子的武器装备,是用来防身的理由彻底反驳,并且就此令暴胜之赏识,经其举荐,登上高位,现在伏泉用前汉能臣的话语反击这少年,却是令那少年一时间哑口无言。 “便是如此,尔与张公岂可等同而论?”少年愣了半响,脸上愠怒不已,一脸涨红,很快知道反驳不了伏泉,便直接不讲理起来,语气汹汹的喝道。 这少年知道论及前人旧事,引经据典,自己受年龄阅历所致,肯定不如伏泉,所以直接避过不谈,只谈伏泉如何能张奂相比,显然对于伏泉将他自己和张奂对比十分不高兴,如同先前一样,对伏泉名声能快要比及张奂,怨恨不已。 “住口!”伏泉还未答话,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大喝,循声望去,却见一个青年模样的文士,穿着大袖翩翩的袍服,趿上青丝翘头履,一副儒雅模样,只是他那闪烁精光的眼神中,却似乎是透露着无边张狂,令人不由暗自猜测此谁人也。 当然,伏泉不知此人何人,他对面的那少年却是一脸震惊,像是见到老鼠见到猫一眼就想逃跑,刚想迈开脚步,转身逃离,便又听那青年喊道:“竖子,平日大人所授之礼节何在?” 话音落下,那少年顿时一愣,然后连忙对已经走到伏泉身边的青年行礼道:“见过大兄。” “嗯!”青年应声,然后目光又一直紧盯少年,似乎在告诉少年事情并未解决。 那少年闷哼一声,这才转身对伏泉不情不愿的行礼道:“张猛见过君侯。”说完,站于青年身后,一眼不发,只是他眼神中望着伏泉那噬火的目光,却是说明这少年对自己是如何怨恨。 青年待少年说完,这才狠狠看着一眼少年,恶狠狠道:“若敢再犯,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