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小周锦之计(上)
在一旁的韩泫听罢,颇觉此番言论有些道理。自己好像是做得有点不太地道,把老婆给坑了。便急吼吼地小跑跟了上去。 而黄舞蝶呢,看到韩泫赶来,此刻的黄舞蝶却不想多看他几眼,当即加快了步伐。搞得孙尚香也只得跟着一阵小跑,嘴里还嘀咕着:“jiejie呀,莫要跑那么快撒,姐夫那体力,多半是支撑不了多久。” 可是黄舞蝶就不是那么想了,她不依不饶地说道: “哼,我就没打算让他跟上!这死黑死黑的兔崽子!亏老娘担心他挂彩了没,他倒好,出去找女人了。玩得不亦乐乎呀??呸!” 这也难怪,换做是其他任何一个女子,想必都难以接受这个事情的哇~ (反正本作者的女朋友怕是未必可以接受)。 总而言之,也不知道后来韩泫到底是怎么追上两人的咯,反正回了家后,那是跪尽大大小小各种搓衣板,认错道歉至嘴皮子磨破…… 终于,得到了黄舞蝶的原谅。二人和好如初,你侬我侬,两人小别似新婚。 小别似新婚,看似简单的五个字,其实蕴含了无穷大的意义。 啥,你要问有什么意义? 且看韩泫和黄舞蝶接下来做了什么...... 他们,恩...... 你们懂的,此处省略XXXXXXXXX 就这样,韩泫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话说回孙权那边,此时此刻的周瑜府中,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不知各位看官可曾知道曹冲称象之事? 曹冲,其字仓舒,东汉末年豫州刺史部谯(今安徽亳州)人。由曹cao的小妾环夫人所生。少年时就敏于观察,十分聪慧。曹冲出生五、六年,智力心思所达到的,就像成年人那样聪明。 关于曹冲确实有不少的事情可说,当时曹cao的军队国家事务繁多,施用刑罚又严又重。曹cao的马鞍在仓库里被老鼠啃啮,管理仓库的吏役害怕一定会死,琢磨想要反绑双手去自首罪过,但仍然惧怕不能免罪。 曹冲对他说:“等待三天,然后你自动去自首。”曹冲等管理仓库的吏役离开之后,于是拿刀戳穿自己的单衣,就像老鼠咬啮的一样,假装作不乐意,脸上一副发愁的样子。曹cao问他,曹冲回答说:“民间风俗认为老鼠咬了衣服,主人就会不吉利。现在单衣被咬了,所以难过。” 曹cao说:“那是瞎说,用不着苦恼。”不久库吏把老鼠咬马鞍的事情汇报了,曹cao笑着说:“我儿子的衣服就在身边,尚且被咬,何况是挂在柱子上的马鞍呢?”一点也没责备库吏。 此外,曹冲心地仁爱,识见通达,都像这件事情所表现的那样,本应犯罪被杀,却被曹冲暗中分辩事理而得到帮助宽宥的,前后有几十人。曹cao几次对众大臣称赞曹冲,有想让曹冲继承大业的打算。 公元208年(建安十三年),曹冲十三岁时,曹冲得了重病,曹cao亲自为他向天请求保全生命。到了曹冲死去时,曹cao极为哀痛。曹丕宽解安慰曹cao,曹cao说:“这是我的不幸,却是你们的幸运啊。” 说着,说着,曹cao就流下眼泪,为曹冲聘了甄氏已经死去的女儿与他合葬,追赠给他骑都尉的官印绶带,命宛侯曹据的儿子曹琮做曹冲的后代。 接下来呐,就说曹冲称象之事。 曹冲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时孙权尝致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冲曰:“置象于船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复称他物,则象重可知也”太祖悦,即施行焉。 其意为曹冲五六岁时,知识和判断能力意识所达到的程度,就可以比得上成人了。孙权送来一头巨大的象,曹cao想要知道这头象的重量,向他的下属询问这件事,可众大臣都不能想出称象的办法。曹冲说:“把象安放到大船上,在水没过船痕迹的地方刻上记号,称实物装上船,那么比较之下就能知道结果了。”曹cao听了很高兴,立刻按照这个办法实施行动。 正是因为有这些事迹的存在,所以后世之人对曹冲的评价大都是这样的: 《三国志》:“少聪察岐嶷,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 《魏书》:“冲每见当刑者,辄探睹其冤枉之情而微理之。及勤劳之吏,以过误触罪,常为太祖陈说,宜宽宥之。辨察仁爱,与性俱生,容貌姿美,有殊於众,故特见宠异。” 曹丕:“咨尔邓哀侯冲,昔皇天锺美於尔躬,俾聪哲之才,成於弱年。当永享显祚,克成厥终。如何不禄,早世夭昬!”“於惟淑弟,懿矣纯良。诞丰令质,荷天之光。既哲且仁,爰柔克刚。彼德之容,兹义肇行。” 曹植:“于惟淑弟,懿矣纯良。诞丰令质,荷天之光。既哲且仁,爰柔克刚。彼德之容,慈我聿行。宜逢分祚,以永无疆。如何昊天,凋斯俊英。呜呼哀哉!惟人之生,忽若朝露,促促百年,亹亹行暮。矧尔既夭,十三而卒;何辜于天,景命不遂。” 邵博:“魏武之子仓舒,十三而存,则汉之存亡虽未可知,必不至于杀荀文若辈矣。则夫之寿夭,所系者可胜言耶。” 叶适:“仓舒童孺,而有仁人之心,并舟称象,为世开智物理,盖天禀也。” 刘克庄:“全活啮鞍吏,平章秤象船。丕乎真有幸,舒也竟无年。” 胡应麟:“诗未有三世传者,既传而且煊赫,仅曹氏cao、丕、睿耳。然白马名存钟《品》,则彪当亦能诗。又任城武力绝人,仓舒智慧出众。阿瞒何徳,挺育多才?生子如此,孙仲谋辈讵足道哉!” 由于孙权和韩泫两家联盟了,固少不了贸易上的往来。而韩泫军又有大量的山越人士存在,所以他们的奇珍异果自然是大大的有哦~ 这不,周瑜家最近又买了不少水果,其中,有一个偌大的榴莲,吸引了众人的兴趣。周瑜一家人闻了闻这榴莲,顿觉奇丑无比,同时又奇臭无比!恨不得立马丢掉。 榴莲,嘿嘿嘿,它的外国名字可长哦!(学名:DuriozibethinusMurr),是一种巨型的热带常绿乔木,叶片长圆,顶端较尖,聚伞花序,花色淡黄,果实足球大小,果皮坚实,密生三角形刺,果rou是由假种皮的rou包组成,rou色淡黄,粘性而又水极其之多,是一种极具经济价值的水果。 不得不说榴莲是热带著名水果之一,原产马来西亚。东南亚一些国家种植较多,其中以泰国最多。中国广东﹑海南也有种植。此外,榴莲在泰国最负有盛名,被誉为“水果之王”。它的气味浓烈、爱之者赞其香,厌之者怨其臭。 传说中国古代明朝的时期,航海舰队到达今东南亚,品尝当地特产果实时,郑和对这种水果大为赞赏,然而果实只能一年一熟,故命名留恋,后人取其谐音,称作榴莲。 这个事情吧,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它原产在马来西亚,大城王朝时代传入泰国。马来语称榴莲为“徒良”,泰语至今也是这样叫法,中文译为“榴莲”。 另一种说法是它从缅甸的他怀,玛立和达瑙诗等地引进来的。对此也有两种传说,其一是公元一七八七年暹罗军进攻缅甸时,意图夺取他怀,但无法攻克。在围城期间。由于运输困难,军中粮草缺乏,将官只好命令士兵四处寻找野果充饥,士兵在林中找到一种硕大而有刺的果实榴莲。当他们设法剖开尝试之后,出乎意料的香甜可口。后来回师曼谷时,官兵中不少人把榴莲果核随身带回,在自己房屋周围种植。据说,以前在曼谷地区,曾到过缅甸的官兵后代庭院中,多生长有一百年至一百五十年的榴莲树,由于1871年和1942年先后发生两次大水灾,这些榴莲树死亡殆尽。其二是说由往返与泰缅之间的商船传入泰国南部,后来从素叻他尼府传到曼谷等地。 榴莲是一种很矛盾的水果,有的地方既把它视为宗教崇拜的供果,又因为刺鼻的气味而禁止带入公共场所。榴莲大如足球,外皮粗糙不平,汁液是浅黄色,气味奇臭无比而口感却细腻香甜。但就是这样的水果却被称为“果中之王”,因为它营养含量极为丰富。但是很多外国人无法忍受他的气味,还没品尝就把它扔出窗外。 而差不多三岁左右的小周锦这个时候出现了,他虽然也难忍榴莲散发出的迷之味道,可是他却对榴莲的外形以及其重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爹爹,这东西上有好多尖角,扎到皮肤极为刺痛,且其味道也是一绝。若是用作来守城,只怕敌军不被砸死,也被熏得不愿意上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