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告别
历史的影像已如过眼云烟,永远的消散在时光的重重迷雾中,留下的只有后人无限的遐想与感慨。光阴流转,物换星移,紫禁城残破的地砖、斑驳的宫墙,在西风中诉说着历史的风云变幻。 游完紫禁城,登临景山后,陈梦舒带着李梦龙游览北海公园。 公园里面有“接天莲叶无穷碧”的荷塘,荷花尚未全部凋谢,淡淡荷花的香气缭绕鼻端,歌曲中“让我们荡起双桨”描绘的就是在湖中划船的景象,湖对岸是小学课本中所描述的美丽白塔。 岸边栽种着许多绿柳,白塔周围也是蓊蓊郁郁的树木,加上湖面的一片碧绿,整个公园显得生机勃勃。 两天半时间,故宫、南锣鼓巷、后海都一一逛遍,从王府井大街到三里屯,全聚德烤鸭、炒肝、东来顺羊rou火锅,全部尝了一遍。 三天后,李梦龙在陈梦舒的送别下,搭上了飞往魔都的飞机。 魔都,一个在他生命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城市,每次到来都有别样的滋味,最多的却是酸涩。 公园的长椅上,李梦龙静静看着眼前的小湖,微风吹皱湖水,泛起点点涟漪。湖对岸两个老人推着婴儿车,不远处一个年轻女子蹲着,张开双手鼓励前面的小宝宝走过来。 小宝宝摇摇晃晃的像企鹅一样走着,速度飞快,动作可爱至极,两下就扑到mama怀里,惹来两个老人一片笑声。 李梦龙视力很好,隔着小湖也能看清她的面容,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年轻美丽,脸上散发着母性的光辉。 苏雪馨,很好听的名字,雪地里淡淡的清冷独特的幽香,那种味道包围着他,曾经占据了他的心。 她是李梦龙的大学同学,曾经的女朋友,现在的别人的妻子,孩子的mama。 两年多前,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苏雪馨带着他回家见父母,对于他的人品长相,她父母倒是还算满意,只是要求他们必须在魔都买房定居。 两年前,李梦龙还只是一个小业务员,即使她父母愿意付一半的首付,他也承担不起剩下的费用,更何况他那时候处于事业上升期,老板正要给他升职,要放弃深市的工作是一项很艰难的决定,到魔都又要白手起家。 还要面临远离父母的局面,更加让他难以抉择。 僵持了一段时间之后,苏雪馨母亲打电话给她,告诉她家里给她在魔都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让她考虑清楚,算是最后通牒。 李梦龙无奈的将她送上飞机,只是心中还存着一丝希望,越加努力工作。 几个月前,他出差来到魔都,偶尔看到她带着孩子购物,将他心中最后的侥幸击碎,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于是他选择了辞职回家,后面才有了一些列的奇遇。 其实他心里早就明白,和她已经没有将来,只是不愿承认罢了,苏雪馨回家后,两人渐渐联系减少,到最后她换了电话,删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征兆已经很明显。 李梦龙这次来到魔都,除了换钱,就是为了和她做最后的告别,他感觉自己以后一辈子都不会再来魔都。 既然她有了幸福的家庭,他不会再去打扰她,远远看上一眼,许下祝福,就够了。 对面欢声笑语不断,李梦龙点上一根香烟,点点滴滴的回忆从脑海闪过,不知不觉间香烟燃到指尖,青春已经逝去,他终于放下了所有枷锁,默默地转身离去。 岁月静好,不苦恼真爱难寻,不哭诉人生艰难,脚踏实地一步步往前走。 每个人都最终会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 对于未来,他并没有很好的打算,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毕竟自身情况和普通人不一样。 十天时间,他的足迹踏遍杭市、羊城、深市、澳门,回到川蜀的时候,空间多了近两千万红彤彤的现金。 等他回到家的时候,新房子第一层差不多要盖好了,第一层花费近两月,是因为要打地基,其他两层盖起来就简单多了。 一出去就是二十天,回到家中被陈芸薇一通数落,李梦龙只有摸摸鼻子举手投降,然后说尽好话,才让陈芸薇把他放过。 见到李梦龙从车里拎出大包小包,陈芸薇心里就更来气了,盖房子要几十万,他还乱花钱,又是一通数落。 要是她知道李梦龙定的高档家居,又花去几十万,说不定会立刻“大义灭亲”,将他收拾一顿。 几天后,李梦龙躺在躺椅上,闭着眼睛思索将来可能会遇到的凶险,他之所以要盖房子,正是考虑到自己可能会在任务世界遇险。 真要那样的话,自己别的给不了,只能尽量改善父母的生活,有新房子他们生活也舒适些。 他闭目思索的时候,陈芸薇却来到后院,看到躺椅上的李梦龙,上前揪住他的耳朵,气势汹汹的道:“你这死孩子,今天一层浇顶,我和你爸忙的连轴转,你却在这里打盹,真是舒服啊。” “妈,你轻点,耳朵都要掉了。”李梦龙疼的龇牙咧嘴,连连求饶。 陈芸薇没好气的哼了一声,才松开手:“让你去取钱去了没,今天水泥钢筋的钱要结清。还有,我和你婶婶在准备宴席,忙不过来,小立都过来帮忙了,等下去你大伯家把他家的桌椅碗筷搬过来。” “钱我都取出来了,就在我房间里,等下我拿给你。” 李梦龙家乡是个小地方,盖房子不像大城市一样,全部承包给建筑商,而是用半包的方式,找一个工头负责联系人手,材料全是自己买。 盖房子要多久大家心里都有数,也不存在拖工期的情况,每层盖好浇顶的时候,房主都要做宴席宴请工人,算是小小的感谢一番工人的辛苦。 他跑到房间,从空间取出二十万现金,放在一个塑料袋里,交到陈芸薇手里,“顺便把工人这个月的钱也结了吧,正好多取了一些钱。” 按照规矩,工人工资本来是盖完房子一起结算的,李梦龙干脆一个月结清一次,表达不会拖欠工资的意思,工人们干起活来兴致也会高一些。 “行,待会我跟你爸说说。好了,快去你大伯家搬桌椅,再过会天就要黑了。”李母接过钱,一边催促着。 大工小工,一共十几个工人,三桌酒席就靠陈芸薇和李梦龙的婶婶两个人,确实有些忙不过来,幸好小地方讲究不多,饭菜不用太过精致,有酒有rou就行。 忙到六点半酒席做好,工人们也纷纷入了席,也不用主人招呼,大家开始喝酒吃菜,两杯酒下肚,呼喝调笑声音就开始大了起来。 在后院听着堂屋中的喧闹,李梦龙伫立良久,脸上渐渐露出微笑,心中感叹:这才是真实的生活呀。 又微微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他拎起一瓶从外边买来的顶级伏特加,踏着稳健的步伐走向老胡头的小院子。 老胡头正在前院处理晒制好黑蛇藤,见到他手中的酒,立刻笑容满面:“嘿,小龙,今天又带来什么好酒?” 李梦龙扬起酒瓶:“刚去外面旅游,顺道买了些洋酒。伏特加,有些烈,不知道您老喜不喜欢喝。” 老胡头嘴角差点咧到耳边:“只要是酒,没有老头子不喜欢喝的。今天我也开开洋荤,锅里还炖着香辣兔头,咱爷俩喝两盅?” 见李梦龙点点头,老胡头屁颠屁颠跑到厨房,端出一个巨大瓷盆,十几个热腾腾的兔头正冒着热气,整个厅堂弥漫着迷人的香气。 对于没吃过兔头的人来说,想到啃兔头的景象一定会觉得吓人,而吃过兔头的人只要一想到兔头,没有一个不流口水的,恨不得立刻来上几个解馋。 像魔都人吃大闸蟹、武汉人吃鸭脖一般,不会吃的人觉得费事又不顶饿,会吃的人吃的津津有味,乐在其中。 老胡头做兔头,不仅加了桂皮、小茴香、干辣椒等十几味调料,而且加了几味药材在里面,吃了不上火,味道独特。 拧开伏特加瓶盖,老胡头倒了两杯酒摆在桌面上,伏特加并没有很浓烈的香气,而酒色晶莹澄澈,如水般透明。 老胡头不愧是酒鬼,满杯60度的纯伏特加一口就闷了下去,满是皱纹的老脸皱的更加厉害,眼睛也眯成一条缝隙,半晌才吐出一口酒气:“爽快,真是好酒。” 李梦龙也不管他,径自抄起一只热腾腾的兔头,开始大块朵颐,吃兔头也是有讲究的,没有正确的手法是吃不到rou的,只能看着别人吃的香甜,自己在一边流口水。 李梦龙是其中的行家老手了,握住兔头将之掰成两瓣,开始美食之旅。老胡头的兔头做的完全入味,还带着药草的香气,颊rou细嫩饱满,上腭韧性好有嚼头,不同部位感觉都不同,滋味十足。 三两下解决完一只兔头,他拿起酒杯一口把伏特加灌下。 吞咽之时,伏特加如水一般顺滑,流过舌头、喉咙,最后落入胃部,若有若无的粮食香气充盈整个口腔和鼻腔,之后一股淡淡的香甜在他喉头涌现,继而强烈的刺激感从喉头一直延伸到胃部,令人战栗不已。 伏特加的魅力在于入口之后的回甘与香气,在于如水一般的甘冽和火一般的热情,李梦龙总算是领会到了。 老胡头笑呵呵的看着喝的满头大汗的他:“怎么样,够劲不?” 李梦龙睁开双眼:“果然是好酒,要是在冬天喝酒更棒了。” 说完,两人不再啰嗦,朝着大盆里的兔头开动火力,不到半小时,整盆兔头就变成了桌上的两堆骨头。 吃完兔头,李梦龙仍旧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您老手艺真是没的说,赶明儿我去县城买些兔头,您老多做一些,我也带些回去给爸妈、大伯他们尝尝。” “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只要你把兔头买来,再多我也给你做。”老胡头拍拍胸脯说道。 李梦龙从兜里掏出两沓红彤彤的钞票摆在桌上,又额外拿出两千块:“我说话算话,钱我给您带来了。那些一同进山却没收获的人,也不让他们白跑一趟,多出来两千块,你看着给他们送去吧。” 老胡头掏出烟袋锅,“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嘿,不瞒你说,这些黑蛇藤里有一半都是我找到的。老头子我没儿没女,只好厚着脸皮占你便宜,真是脸上无光呐。” 李梦龙连忙摆手制止:“快别这么说,这东西是我开出价钱要的,谁找到我就给谁钱,绝不是占我便宜。何况您忙里忙外帮我晒制草药,就连这方子的要弄成,还少不得要麻烦您老,说起来还是我占您的便宜呢。” “嗨,说这些干嘛,老头子闲着也是闲着。行了,厨房还有十几只腊兔子,都是最近进山打的,你拿几只回家吧,放我这我也吃不了。” “得嘞,我挑几只肥的去。”李梦龙闻言也不客气,从厨房提了五只兔子出来,径自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