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零八十九章 男儿的自尊
顿时杀红了眼,短短几秒钟又有几名黑衣精锐便死在他的刀下,血水从残破身躯上四处喷洒,竟仿佛比雨水还要更加密集。小熊做到了自己的承诺,战到最后,看到一个巨人就这样倒下了,看了真是让人伤感。岳小云和大熊一直护着小熊,他们真是尽了力了,可是结果他还是没了,这就是生存的残酷性。黑衣人见杀了对方一人,心想对方的也不是真的无懈可击,还是有弱点的,黑衣人立马就有了信心。 “砰”的一声巨呼,小熊倒了下去,看到弟弟死了,大熊如黑熊发怒一般,朝着这些人的头领冲去。岳小云见大熊疯狂了,感觉不好,赶紧护在他的左右,没有让一个人一枝弩箭伤害到大熊的的身体,至于那些越来越磅礴的雨水,不是他关心的事情。 二名强者正在广阔的天地间做着生死之际的战斗,那些黑衣人精锐本以为自己捕捉到了最好的出手机会,以为胜利在望了,却不想大熊是发怒了。要跟他们拼命,然而他们没有想到,那个沉默站在大熊身后的岳小云,竟是如此生猛的角色,这是二头发狂的巨兽朝着冯裤子扑来。大概是岳小云犀利利诡异的刀法所震慑,黑衣人精锐们眼中的那幅黑色口罩竟变得有些可怕,前冲的脚步下意识放缓了些。 冯裤子单手握刀,被雨水打湿的黑色口罩缓缓起伏,眉头皱了起来。 这些杀手是世间纪律最严明,战斗力最强大的组织,今夜出现在这里的这些杀手则是组织中的精锐。像这样的杀手中精锐,无论遇到再强大恐怖的敌人,只要上级没有下达撤退命令,那么他们便一定不会撤退,只要没有命令,就算面前是万丈深渊,就算是眼前是两头巨兽,他们也会勇敢地冲过去,绝对不会畏怯地放慢脚步。 嗖嗖嗖三道极细微的机簧声响起,暴雨哗哗落下,击打在冲将过来的两人的刀上,坚硬的刀面上发出雷鸣般的声响,成功地将这三道细微的声音掩盖。 但二人一直没有放松,他盯着那些看似畏怯不敌的黑衣人精锐,双手紧握着刀柄,见人就杀。现在二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这些人杀一个少一个,管你来了多少人,总是杀得完的。二人专心凝听着雨夜里的任何声音,只要听到黑衣人发出的冷箭,所以他在第一时间内捕捉到那三声极细微的机簧声,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做出了自己的判断:神侯弩! 神侯弩是唐军单兵携带的最恐怖武器,这些人到底是谁,怎么会有这样的武器,就算是慈云社和得钱社这两大帮派也没有这样的武器。难不成这些人是唐军,只有唐军才有如此的装备,他们实在想不出江湖上哪个组织会有这样的装备。而且,看他们一个个都是不怕死的死仕,这些人一般是大唐很有势力的贵族培养出来的用来做暗杀任务的。难不成,这是账本里的那些人,这是岳小云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他们是他最不愿意招惹的人了。 来了,他们还是来了,岳小云相信这些人就是大唐各方诸侯里的一家,想要杀人灭口,看来自己真是摊上事了。 神侯弩内藏弩匣,能一次性发射十枝弩箭,更可怕的是,神侯弩的机簧经过特别设计,发射出来的弩箭速度奇快。这种武器曾经在大唐帝国征战天下的历史中创造无数辉煌,只可惜由于制造神侯弩所需的特种钢材越来越少,所以才会逐渐退出唐军标准配备,没想到今夜居然会出现。他以前想要私下买这样的装备,可是花了许多的力气,花了许多的银子,也没有弄到这样的装备。 差点还被官府的人抓了,后来他就再也不敢打这种武器的主意了,既然官府不允许江湖人士拥有这种强大的杀伤力武器。要是让官府的人以为我们是想要反朝廷的话,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岳小云也就放弃了。 埋伏在黑衣人精锐一开始没有动用神侯弩,是因为他们没有信心能够用神侯弩击毙处于完好状态下的岳小云,想要给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要不是这二个人杀红了眼,他们也不愿意用这东西来射杀他们,一旦是动用了这个武器,就意味着与对方决一死战了。黑衣人拿出这神弩来也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很可能会暴露组织的身份,要是对方查起来总有一天会查到自己,更是把自己所以有的手段都动用了。 而冯裤子,看到他们有如此的装备,之前却不用,白白牺牲了这么多人,真是搞不懂这些人在想什么,难不成人命,还没有这武器值钱吗? 当然,也许是他们小看了这几个人了,不值得使用神侯弩去应付。他们本想用普通弩箭配合死仕逐步消耗三人的实力,最后才用神侯弩发动致命一击,然而眼下的局面由不得他们这么做。因为现在不动用神侯弩,以后怕是就没有机会了,而且他们死的人越多,想要杀死对方的机会就越来越少,所以现在他们再不能顾忌这么多了,一心想要把对方杀死才行。 说起来,这三个人真是很强悍,毕竟他们是一百个人来的,能把他们逼到如此的地步的,这样的人也挺少见的。看得出三人都是一方的人物,难怪姓冯的要用这么多人来杀他们,之前还以为这人就是钱多了找不到地方花,才雇了这么多的死仕过来。当然,有钱人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喜欢把声势搞得大大的,以此来显摆自己。可是现在看来,姓冯的并非如此,他雇了一百个杀手来,也是挤着牙缝花钱,估摸着有一半的机会能弄死对方,这才是出了这些钱。 不过,他并没有怨恨姓冯的,像对方这样的人物,这钱真是给少了,要是知道对方的实力如此强悍,非得拿一万两银子来,不然他们是不会接下这活的。大地朝有句话说得好,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既然是收了他的钱,他们自然会拼了命杀了对方,这就是这些人对他的承诺。每一行都讲一个信用,要是没有了信用,可是没法在这社会上立足的,骗人的生意不长久,长久的生意不骗人,没有任何套路,而他们组织能做到如此的规模,靠的就是口碑和信誉。 换成是一般的小喽啰看到对方杀了自己这么多的兄弟,见对方如此的强悍,怕是早就不再兑现自己的承诺了。他们做这一行本是拿命来挣钱,现在命都没有了,挣了钱还有什么意义,人在面对生离死别的时代谁会顾及江湖的规矩。但是,这些人却是不同,他们并没有要退缩的意思,而是越战越勇,让冯裤子见后一身热血沸腾起来,他手的刀握得更紧了。只要对方杀将过来,他将亲自宰了对方,他现在更有这样的冲动,他最近在仙人给他的画里悟到许多东西,里面包括一种武功。当然,能不能杀死岳小云,冯裤子并不知道,不过他现在很想杀他,很想,很想... 一百个人那三个人男人都无法杀死,这些人有些不太敢相信,现在看着眼前这二个人杀得性起,一个个心里更是苦不堪言。 一颗黄豆大小的雨珠从黑色口罩的上沿落到下沿,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冯裤子想明白了这么多事情,而同时他的右手早已悄然无声摸到了老鸨给她的大刀上。老鸨本以为他只是一个只会用蛮力的长工,听说他要亲自去宰了岳小云,老鸨当时就笑了:“你亲自去宰人,你不要开玩笑吧,你拿过刀吗?” 冯裤子听到老鸨的话里略有讽刺之意,他暗暗地抿了一抿嘴唇,露出浅浅的笑意,心想你就这么瞧不起自己吗? “不是我瞧不起你,而是你这样的年轻孩子我见多了,你们这些男孩只是年轻气盛,却不知道天高气厚。”老鸨躺在冯裤子的怀里,他能感觉到这个男人的胸膛,他已经不再是以前她遇到的那个孩子了。 “任它天高地厚,只要我决定的事,谁也阻止不了我。”冯裤子说,这就是男儿的自尊,这是男人最宝贵的东西。 老鸨叹了一口气,他知道只要男人下定了决定,就一定会去做,这就是男人所谓的自尊,她知道自己劝不住这个年轻人。其实是不想他舍身犯险,故意拿话来激他,也就是让他知难而退,不要凭口舌之快,难为他说:“我这里有一口宝刀,是一个牛人抵押在我的这里的,我们这里的人谁也提不起它来。现在,估摸着要在一块废铁了,我不是不相信你,要是你能把这刀提起来,并使将开来的话,那你就亲自去杀那人。要是你提不起来,也使不动这刀,我看你还是别去冒这个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