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大哥调走
我叹息着回到房中,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 丽华怪我太心软,说我这种管教孩子的方法就不对,王长命自有他父母在那边照拂,我与他又非亲带故,又何必多管闲事。自家的姐妹还好几个呢,倒是把一门心思放在他身上。 这道理我当然懂,可是我就是见不得他可怜兮兮的样子。我们家兄弟姐妹都是善良之人,唯有一片爱心对待周围的人。心肠软是一种病态,我粉花姐、二姐、大姐哪一个不是这样,还有我大哥,我估计若不是玉民的妻子浮华在他面前表现出柔弱的可怜样子,他断然不会走上和我二姐一样的路子。 王美丽来到我家旧居和夏荷一起生活,夏荷的日子过得更加好了起来,她们俩本来年纪都不大,王美丽初中毕业就没有上学了,她是在袁春的央求下才来作了卧底。 她非常喜欢夏荷,夏荷是她有生以来见到的第一个外国人,而且还和她同吃同住,她对她充满了好奇。她们给那只小猫起名叫“织女”,她们宠着它,完全把它当成宠物来抚养。新生和他家养的小狗也很快就融入到她们的生活当中。平时新生上学的时候,就将狗放在家里,自从王美丽来了之后,他家的狗就放在她身边,让它和“织女”作伴,为了让它们俩能够和谐的生活在一起,夏荷和美丽给新生家的狗也起了个名字叫“牛郎”。 我听了之后直批评她们是胡闹,牛郎织女乃中国人心目中爱的代言人,她们怎么会给两只小畜生起了人的名字,岂不是亵渎了神圣的爱情。 可是当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狗和猫都已经习惯他们对它们的称呼。我也不好说什么,自古以来就有“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名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渐渐地,狗与猫就成了分不开的伙伴,以前的时候,新生在夏荷跟前吃了饭,就会带着“牛郎”回到自己家,可是随着它们相处时间的增多,新生每次吃完饭后“牛郎”都极不情愿地离开,眼中还满是不舍。 夏荷便笑着对新生说:“也不知道它们的是雄是雌,况且它们又不是同类,也没有办法成全它们。” 袁春有了他meimei作借口,周日的时候就会买些好菜,来到安阳村呆一天。夏荷对他不冷不热,既不表示高兴,也不表示讨厌。他们做了好吃的,就专门邀请我和丽华去吃一顿,我也乐得图个自在。 关于我大哥和浮华的流言渐渐从王村传到安阳村,我颇为不安。我们家一直以来是正经人家,父亲总以书香之家自居,可是我们家的女儿们个个皆因情而殇,而且个个被伤得遍体鳞伤,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不希望我大哥陷入迷谭。 我特意找了个周末,让丽华做了一顿好饭菜,摆上了夏荷从酒厂带来的安心牌红葡萄酒。大哥见我郑重其事,便知我有话要说。几杯酒下肚,大哥先开了口:“你不说我也知道你的意思,你放心,你哥我是什么样的人,在这件事情是过于冲动,但我会妥善处理好的。” 我笑问:“大哥,我就不明白,象你这样的人,找什么样的女人不行?偏偏看上了一个有家庭而且还生了孩子的女人?倒让我看不懂。” 大哥喝了一口酒:“人是讲缘份的,就象夏荷对你,她死心塌地地守着你,你不也照样不动心吗?这可能就是人们所说的宿命,你苦苦寻找了多年的人有一天突然出现在你面前,遗憾的是,你未婚,她却已嫁。” 大哥又提起王美丽,我告诉他那是袁春为了得到夏荷小施的计策,大哥不置可否:“强扭的瓜不甜,他又何必这样费心费力?” “不过,我却觉得这是件好事,夏荷总得嫁人吧?在我们这里,二十岁不嫁人都是老姑娘了,她和我同岁。” 兄弟间聊着,又聊起安德曼先生和如君来,大哥担心这如君的“尾巴”是不是能完全做掉,也不知是什么情况?我告诉他,夏荷接到过他父亲的信,说是手术非常成功,要不了多少日子就会把孩子送回来。 丽华便提出给大哥介绍对象的事情,她和我一样,希望我大哥尽快成家,就可以让人们的传言不攻自破。我大哥说什么也不肯,他说他已经决定好了,他要把工作调到县农技局去。 我吃了一惊:“真的?大哥,有这样的好事?” 我大哥神秘一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前两天县农技局竟然点名要我,我这两天正在交接手续。” 我让丽华给她自己也斟上酒,我们要为这个巨大的好消息而庆祝。 丽华不肯:“我有身子,不能喝酒。” 我笑道:“怕什么,不是让你喝,而是让我们的孩子喝,这么大的喜事,不庆祝一下怎么能行呢?” 关于我大哥顺利进入县农技局我一直觉得是个迷,在我大哥上高中的那个时间,正是停止高考的阶段,等到了恢复高考,我大哥早已在村子里务农了。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而且也不是工农兵学员。我大哥凭着自己的聪明一步步从普通村民提升为村支书,又到了大队支书,直到公社当了一名农技员。谁会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竟然就调到了县上工作。 直到我大哥真正地坐在县农技局的办公室里的一天,他才向我透露关于工作调动的来龙去脉,因为玉民的妻子浮华的舅舅是县组织部长,她从中周旋,才将他调走。 大哥离开公社到县上工作,通常也就是周末的时候回家,三弟在高中上学,他们俩回家的时间几乎一致,平时家里没有人,冰锅冷灶的,又没有女人,我就不让他们在家里开灶,吃饭就和我们一起。 我在王长命向我诉苦的第二天就给他送了寒衣,我实在看不下去这个可怜的孩子,他一双几乎全是白眼球的眼睛从没有从我的视线中消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