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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五章 寒光照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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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深情,辜负才是最好的报答,辛夷心弦被林然触动,但仅仅是触动。她的心里已经有了柳元景,没余地也没资格,对这份感情做出回应。

    “祝你金榜题名,以后你会遇见更好的人。一转眼,我们认识几年了。在我心中你一直是亦师亦友的存在,也许你现在暂时放不开。我们会是朋友,一直是朋友。”

    就像辛夷在初遇林然时说过的话,他们是朋友,将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年少时的暧昧,经不起风吹雨打,更经不起生离死别。

    辛夷很抱歉,她只是不能免俗的凡夫俗子。英雄救美的次数多了,她也会对那个从天而降的英雄动心。

    她没有将两个人放在一起对比,这是对两人的不尊重。喜欢一个人应该是纯粹的,对比出的爱情,掺杂了太多功利。

    林然黯然离去,一句简单的我心悦你,他整整等了三年才说出口。然而,他的喜欢来的太迟,林然很后悔,如果他没有选择到白露书院念书。如果,陪在辛夷身边的人是他,那么现在会不是另一个结局。

    这一切只是幻想,林然头一次发现,原来万众瞩目的英雄,离他那么近。近的让他被柳元景身上的光环,刺的睁不开眼睛。能被辛夷喜欢的男人,被所有人称颂的少年,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茫茫旷野,柳元景伏下身子,借着连天碧草遮挡着身子。月亮高悬在空中,银辉照亮了大地,风吹草动,夜晚的草原如此静谧,偶尔从远方传来的狼嚎让人心惊胆寒。

    空气中浮荡着浓重的血腥味,野狗啃噬着残缺的肢体,远远的避开了人群。

    这是一个不祥的夜晚,对于大华的将士来说,这同样是一个悲伤的夜晚。在大华兵卒心中,他们的军队永远是最强的,恭奴人只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野蛮人,他们不曾开化,他们茹毛饮血。在兵卒心中,他们千里迢迢奔赴沙场,定能将恭奴人驱逐出大华境内。

    然而战争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恭奴人愚蠢,但是两军厮杀时,聪明也没办法避免死亡。当恭奴人骑着烈马,在大华的军队中,肆意冲撞时,血rou之躯抵挡不了利刃的突袭。

    每天,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都会发生数次大大小小的战争。传到朝廷的捷报,只能让远离战场的人高兴,让那些百姓欢欣鼓舞。

    只有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战士们知道,恭奴人到底有多可怕。他们身材高大力气庞大,拥有无数马群,来去如风擅长马背上作战。大华之所以能在抵达南疆后,短短数日内,收复了一座城池,只因为恭奴人根本没有守城的意识。

    恭奴人残暴不仁,他们每每攻破城池,为的就是肆意劫掠,杀掉反抗的强壮年带走女人和小孩儿,将投降的百姓变成奴隶。恭奴人的恶行,这一路来,大华的士卒不知听到了多少。

    他们一路收敛着百姓的尸体,恨得咬牙切齿,却没办法阻止恭奴人在大华境内肆虐。如果世间真有佛祖,为何会纵容恭奴人,肆无忌惮的伤害着无辜的百姓。

    战争让许多人迷茫,永不止息的杀戮,让他们渐渐变得麻木。尤其是那些从未上过战场的新兵,第一次直面淋漓的鲜血,面对着敌人凶残的大刀,他们不是被敌人斩杀的,是被自己吓死的。

    两军交战,最重要是就是勇气。如果未战先气馁,即使赢了也会极其惨烈。这些道理,大华的士卒都懂,他们的军师通晓三十六计读过无数兵书。

    可是,恭奴人悍不畏死,再高深的计谋在绝对的力量前,只能幻灭。大华的边境多草原和沼泽,两方军队对沼泽同样避之不及。但是草原上,人在马背上几乎可以一览无余,三十六计除了跑为上计,根本找不到施展的余地。

    大华的军队要做的太多,安抚流民抚恤在战争中失去父母的鳏寡孤独,还要照顾在战场上受伤的伤兵。

    最困扰大华将士的当属粮草问题,大华倾尽全国之力,供给着军队战斗。但是恭奴人不一样,他们将大华百姓的性命视作草芥肆意践踏,他们缺少粮草时,只要冲到镇上进行残酷的掠夺。

    更可怕的是,恭奴人对于自己的伤员同样冷血无情。他们喜欢偷袭,像是气势汹汹的狂风,扫荡之后,留下己方的伤残,毫不犹豫的撤退。

    对于这样的恭奴人,大华的将士,只能骂他们一声畜生,对于战争却是于事无补的。

    白天,大华以惨痛的代价,打赢了一场胜战。也许,传往朝廷的捷报里,为当今圣上歌功颂德的辞藻,会比从前更加华丽。

    但是,亲历战斗的士兵,心情十分沉重。

    在一场场战争中,还没抵达边关,已经受万人瞩目的柳元景,在所有人的关注下,终究没有堕了英国公府的名声。

    虽说柳元景已经圣上亲自召开的选拔赛上,凭借着实力证明了自己。但是,他毕竟未曾真正的领军打战过。他的年轻让人惊叹,同样让人诟病,柳元景俊美的面容,比他的名声更要恼人。

    军中成千上万的男儿中,挑不出第二个,同柳元景一样姿容秀美的男人。他的容貌,让众多不曾见识过他手下功夫的人,背地里幻想着这个少年校尉的容貌浮想联翩。

    柳元景以昭武校尉的身份领兵,底下的兵卒,刚开始并不是全心全意的信服于他。甚至有刺头,暗地里挑事拖后腿。

    这一切,柳元景都没放在眼里,甚至连解释的话都没有。急行军中,他身先士卒,生活上没有任何特殊化,和众多士卒一样吃着冷硬粗糙的干粮。

    抵达边关之后,面对残暴的恭奴人,柳元景毫无惧色。在诸多将领争先观望之际,柳元景选择了毅然请命,带着不足千人的军队投入到战场之上。

    从第一场战争开始,柳元景的名声,在军队中慢慢打响。当恭奴人的大刀砍来时,柳元景凭着一杆银枪,不知挑翻了多少恭奴人的战马。

    恭奴人起初误以为容貌俊美的柳元景是女人,即使双反语言不通,从他们一脸猥亵的笑容上,众人也能猜出他们嘴里吐出的绝非好话。

    但是柳元景在战场上,从不被外界动摇,他的眼里永远一片清明,即使是在连挑恭奴数位将领时,他的神情依旧平静。

    能胜一场是运气,胜两场是侥幸,胜三场是强横,但当柳元景带着手下胜了十次之后。所有人都要承认,英国公世子昭武校尉柳元景,不愧为天生将种,他生来就是为了战争准备的。

    凶残的恭奴人,到了柳元景手中,就像是让人肆意斩杀的猪狗。

    柳元景没算过他到底打了多少场战争,也没算过胜了多少次。他只知道,他的军功累积的越来越多,刚开始大家叫他校尉,如今大家叫他一声将军。

    从昭武校尉到宁远将军,柳元景手上沾染的鲜血,哪怕在滚滚江流中的,都难以洗干净。

    但是柳元景不在乎,他愿用生命来守护大华的子民,愿意在战场上流干最后一滴血。当受到身后士卒狂热而盲目的崇拜时,柳元景很冷静,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血rou之躯,他同样会受伤。

    刀剑无眼,战场中无处不在的流矢,让人防不胜防。柳元景武艺高强,但是他仍然会受伤。不过,比起旁人血淋淋的伤口,柳元景胳膊上的箭伤,似乎微不足道。

    他要活着,他要成为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两个信念支撑着柳元景永不后退,与悍不畏死的恭奴人,进行你死我亡的战斗。

    到了后来,柳元景的名气甚至传到了恭奴人之中。几乎所有恭奴人口中,都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大华国的百姓如牛羊般任人宰割,大华国的士卒不堪一击,但是大华有一个容貌俊美的少年,他是天神派下的勇士。遇到他,一定要跑!

    能让凶残的恭奴人望风而逃,柳元景的强悍可见一斑。只是这些,大华的军队并不知晓,唯独柳元景有些困惑,为什么最近打战时,见到他露出见鬼神情的人越来越多,敢和你正面相抗的敌人越来越少。

    但是,柳元景又怎会让他们轻易逃离,敢在大华的领土上肆虐,就要做好留下性命的准备。

    白天时残酷的战争,让大华国的将士心有余悸,恭奴人狼狈撤退后,寻找着较大的部队汇集。

    柳元景追踪恭奴一支约莫千人规模左右的军队,好几天了,原本他想在这几天将这支军队灭掉。

    谁知,另一支同样规模恭奴人军队,和大华发生冲突。在大华军士惨烈的战斗下,这支军队抛下几百人的死伤后,狼狈撤退与柳元景追踪的军队汇合。

    两支军队合成了一支,势力无疑壮大了许多。也许正因如此,他们才敢在离白天战争处不足二十里的地方安营扎寨。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