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389.她也是个小女人
在蓉蓉那里签完合同,已经晚上了;本来我是想连夜赶回白城的,但琪琪不让,说夜里跑高速不安全。 我想了想,确实也不用那么着急回去,钱不到位,回去了也没什么用。 琪琪收拾了一下东西,拎起包说:“哥,走!我请你吃饭去!” 我站在门口一笑:“怎么?小丫头有钱了啊?” “那是!再怎么说也是个总嘛,虽然没有大钱,但请你吃饭还是可以的嘛!”她走过来,一边锁门一边又说,“等会儿叫上蓉蓉姐,我俩都是一起吃饭的。” “叫她干嘛啊?看着咯应!”我皱皱眉,一点也不想跟蓉蓉凑一起;那个女人,说不了三句话就要吵架,还不够上火的! 可话刚说完,我身后就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咯应?你咯应谁啊?王小志,我跟你说,我就是不想跟你一般见识;要不是看在蓉蓉的面子上,我早就治你那身臭毛病了!” 你看,我说的没错吧?都不用三句话,第一句就开始吵;我斜着眼,刚要说话,琪琪就赶紧插在中间说:“哎哟,好啦!咱们去吃饭,刚好坐蓉蓉姐的车。” 蓉蓉走过来,肩膀故意撞了我一下说:“想吃饭,嘴就放老实点儿!要不然,呵,自己找地儿吃饭去!” 这娘们儿,她不吵架能死吗?我咬着牙,刚要还击,琪琪就赶紧拉了拉我胳膊说:“哥,你是男人,别跟我姐吵了,就当给我个面子好不好?” 琪琪这样说,我还真不能吵了,都说好男不跟女斗,我让着她又能怎样? 来到楼下,蓉蓉开的是一辆红色奥迪A8;车门一开,一股淡淡的香水味,迎面扑鼻。别看这个女人表面高冷,其实还蛮小女人的;她车里放了很多布娃娃,车座下面还铺了毛绒地毯,踩上去软绵绵的,特别舒服。 当时我就想,这娘们儿把自己的小车,搞得跟女人闺房似得;如果要是在车上,干点坏坏的事,那不是爽掉渣了啊?! 当然,我所说的干坏事,并不是对她,而是白姐;所以我想,等白姐回来了,我也要把她的车,搞得跟蓉蓉的一样;夜色迷离,皓月当空,再加上香水味的刺激,男人想不坏都难哦! “YY什么呢?笑得那么贱?!”蓉蓉从后视镜里,直接白了我一眼。 我赶紧收敛笑容说:“跟你有关系吗?好好开你的车,今天看在琪琪的面子上,我不想跟你吵架!” 她却一笑:“谁让你给面子了?想吵就吵呗?我会怕你?!你可不要忘了,省城是我的地盘;如果你不老实,呵!”她说着,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剪刀,举在手里朝我“咔嚓咔嚓”剪了两下。 我赶紧闭上嘴,靠在那里不说话了;这女人是个带刺的玫瑰,还是离得远点比较好。 车子停在了一家海鲜餐馆,她们俩点了很多菜,我没怎么点,就要了一瓶红酒。结果,我就喝了一杯,剩下的大半瓶,全被她俩给消化了。 吃过饭,她俩面色红润,看上去有些微醺;我就冷冷说:“那个谁,还能不能开车?不行我开吧,你们住哪儿?” 琪琪笑着说:“哥,回去那么早干嘛啊?好不容易来趟省城,我带你到处转转。” 我看看表说:“这都八点多了,还转什么啊?赶紧回去睡觉吧!” 蓉蓉却瞥了我一眼说:“到底是小地方来的,没见过世面!八点钟,省城的夜生活才刚开始呢;这么早就回去,有毛病吧?!”说完,她就跟琪琪说,“丫头,牡丹街那边,好像有个珠宝展,咱去看看吧?” 琪琪就拉了拉我说:“哥,一起去吧?!到了那儿,要有合适的,你也给白姐买一件。” 我挠挠头说:“你姐不缺那个的,再说了,珠宝展有什么好转的,竟是些无聊的人,去显摆身份。”说完,我想了一下又说,“随便走走吧,省城这边的天气,比白城凉快,吹吹夜风也蛮不错的,还省钱。” “老土!”听我这样说,蓉蓉在旁边,冷不丁地就来了一句。“齐蓉蓉,你喜欢珠宝展,你可以去,我又没非要你陪着!”我也不甘示弱地回了她一句;这个女人,简直得寸进尺,这一路上我都忍着她,没想到她一点也不知道收敛。 可她却说:“谁要陪你了?你以为你是谁?能让我齐蓉蓉陪着的男人,还没生出来呢!我…我就是不放心你,琪琪跟你在一起,孤男寡女的,你欺负她怎么办?你可是个色狼,不得不防!” 见我要反击,琪琪赶紧拉住我胳膊,又挽着蓉蓉的手说:“好啦,我哥大老远来一趟,他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呗,来者皆是客嘛!” 说完,琪琪拉着我们,大步流星地向前走。 省城的夜晚,确实格外美丽,灯红酒绿、霓虹闪烁,在外面吃饭的、散步的、约会的人,比比皆是。 但我却觉得,这种美丽不及白城万分之一;因为白城有白城的宁静,有白城的月亮和空气,还有我和白姐,那满满的回忆。 所以我对白城的感情,是任何城市都替代不了的,因为那里有她,有我们共同走过的时光和街道。 转着转着,我们来到了一个夜市里;当时我挺开心的,就跟琪琪说:“省城还有夜市这种地方啊?” 琪琪就说:“那当然,旁边就是大学,这条街一到晚上可热闹了。哥,要不要进去转转?” 还不待我说话,蓉蓉立刻捂着鼻子,很嫌弃地说:“来这种地方干嘛?不干不净的,去别的地方吧!” “这种地方怎么了?什么叫不干不净?!”我白了她一眼,拉着琪琪就说,“妹子,走,陪哥进去逛逛!” “王小志,你不跟我吵架,心里不舒服是吗?你为什么总跟我对着来?!”蓉蓉捂着鼻子,在后面气的直跺脚。 我倒不是真想跟她对着干,而是确实想来这里;毕竟曾经,我和白姐在夜市里,留下过美好的回忆;她耳朵上的那两颗耳钉,还是我在夜市,花了50块钱给她买的;直到现在,她还带在耳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