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一力
天山定,任扶桑高挂,凌阁图功! 所谓“扶桑高挂”,本来出自李白,是李白自序,“近者逸人李白,自峨眉而来,”说怀才不遇,“乃蚪蟠龟息,遁乎此山。仆尝弄之以绿绮,卧之以碧云,漱之以琼液,饵之以金砂……将欲倚剑天外,挂弓扶桑。” 倚剑天外,而不是倚天剑。看李白一生——磨针石上,已虚度卅年春秋;峨眉山下,尝空负无垠抱负,便是身怀王佐之才,欲效陶朱、留侯,然而却也没有遇到勾践或者汉高这样的英主,于是就背着剑浮五湖、戏沧洲、走天涯,将本应该折戟沉沙埋在疆场的弓箭,挂在比天涯还远的扶桑之地。 如今燕王就是说,要是有这样怀才不遇的人,就到北平,到燕王府中来吧!等到“天山定”,勒马燕然的时候,为你记“凌烟阁功臣图”! 凌烟阁乃是唐太宗为表彰功臣而建筑的绘有功臣图像的高阁,其中登上阁子的二十四人,都是功勋显赫,青史留名的臣武将,就如后人所说的“所希垂不朽,勋业在凌烟”,能将画像留在云台和凌烟阁,应该是每个希求立功或者仕进的人的梦想。 也许这首词被燕王说出来,是有点道不明的意味的,但是也幸亏这词是宋朝人写出来的,说起来不过是引古人罢了,不过该表达的意思还是被席上众人听明白了,纷纷俯首罗拜道:“臣等感殿下知遇之恩,唯死以报!” 场面很感人,但是张昭华这里却只盯着场中最显眼的白袍银盔的小将了,在知道了他的名字之后,张昭华就觉得含冬在凝晖阁里听到的声音八成就是永安郡主的,不会错了——因为永安,的确是和张辅有过婚约的呀! 如此人才,面容英俊器宇轩昂,尤其在方才张弓射柳时候的英姿,让张昭华都不由得心动了一刹那,当然她的这种心动,不是动心,是见到一切美的事物不由自主地喜爱赞赏之情。情感是出于人的天性的,像永安和张辅也可谓是有过青梅竹马的时光,这种发乎于情如果没有之后的命途多舛,是可谓天作之合的,但是如今却要硬生生“止乎于礼”,这确实让张昭华都觉得不忍。毕竟这不是永平那样单方面的主动,世上最难得的就是两情相悦,这两人的确让人很是唏嘘。 但是再值得感叹,也无济于事木已成舟了,在这个时代,其实有一句话是对的,撼山易,撼一门亲事难,何况是皇上亲自金口玉言赐婚做媒,为永安定下了勋臣之子袁容,且袁容也算是不错的人,除了有一点骄横,当然勋贵子弟都比较骄横,其他地方都好,也知道来北平讨好老丈人,如今燕王对他也很亲近,原本打算在端阳节的时候也叫过来演武的,但是被徐王妃阻了,张昭华特意送过去许多节礼,不过三个多月后,这也就是正式的亲戚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来了,张昭华暗自想,这两人私会了几次,今天是第一次吗,是怎么联络的,又说了什么——然而她忽然瞥到,永安坐在那里,手上却一直把玩腰间系着的一个香囊。 这个香囊没有问题,上面精工绣着菖蒲而不是鸳鸯或者并蒂这样惹人遐想的东西,张昭华眯着眼睛看过去,但是有问题的是这个香囊悬挂在腰间的方式——要知道香囊这东西一般不是单个囊包,而是上面有彩线,下面有流苏样式的,上面的彩线不同于后世,是很长很长的,专门用来在腰间盘系打结的,这就是张昭华在乡下经常打络子的款式,打络子就是如此,不过香囊的带子更长一些,能在腰上绾出更多结来。 永安郡主腰上这个香囊结成了一个方胜模样的,张昭华在早上还专门问过了,是永安自己绾的,不让她身边的宫女帮忙,因为这些人一掺手反而手忙脚乱了,这几个郡主里面,唯有永安可谓慧心巧思,所以这个方胜络子看上去十分繁复也十分精妙,也让张昭华记得清楚。 但是现在这个方胜结,已经变成了样式简单的梅花结,甚至五瓣梅花大小都不对称,更是余下好长一节彩线就这么空悬着,一看就知道是匆匆挽就的。所以可以知道,这一个香囊原是从腰上取下来过的,时间就在方才第二场比赛之后,是解下香囊送给张辅——但是为什么这个香囊仍然在她身上,难道张辅并没有接受? 如果张辅退却了,想来真是止乎礼了,这样的情况是万幸,而看永安的目光,没有一刻从场中那个白衣人身上移走,可见根本是难以忘怀甚至是情根深种——这就又是最大的悲哀了,张昭华自己虽没有这样的经历,但是却难得起了哀悯的感觉。 你要问她有没有什么办法,张昭华只能说她没有丝毫办法,对付永平这样的可谓无媒苟合有私情窃意之人,她还能使出一些手段来,但是对永安这样的,她就没有法子了。感情也许像一张网,也或者像一个泥潭,有的能破开往挣脱出来,有的却心甘情愿被污泥堵塞,甚至沉沦坠落到万劫不复。 场上的气氛似乎更加如火如荼了,燕王和众将士连饮三杯,而后更是亲自给张辅赐酒,准备赐他牛角弓。然而张辅喝了酒之后并没有上前领弓,反而道:“殿下,各位大人,小子今日不过是以巧取胜,便是要贻笑于大家。” “大家?”燕王笑道:“还有谁能在你面前称‘大家’?” “便是有一力降十会的,”张辅笑起来,转身指向场中:“自然比小子强出百倍。” 众人都望去,只见场中又有一人已经跃上了马,此人一袭红袍,头戴金冠,标杆般笔挺的修长身材,脸如雕刻般有棱有角五官分明,一双剑眉下的双眼极为有神,顾盼之间流露出放荡不拘的目光来,这人正是高阳郡王高煦了。见他上场,众将士果然更加赞赏起来,杂七杂八地喊着“郡王”或者“二王子”,一看就知道是军营里熟悉的,由此亦可知高煦确实是常常住在军中的。 他也在柳枝下转了一圈,但是却只看了不过几眼,似乎只是确认了一下方位,之后就纵马奔腾起来。约摸也是达到了张辅弯弓的位置就举起弓来,不过身体却伏地极低了,似乎还偏向一边,如此将这一箭极速地射出了。 这箭就果真射在了葫芦塞上面,甚至从瓶口中飞出的鸽子比方才张辅那一只飞得更高——按规则,就是高煦赢了。 这一下大家便爆出了山呼海啸一般的喝彩声。高煦倒也算得意,还专门绕场一周,接受了大家的欢呼。 他这一箭张昭华其实也看得清楚,确如张辅所说,乃是一力降十会,一个字是快,两个字是猛和快,那一支箭上凝聚了多大的力气,竟然带着瓶塞一直飞到了约摸一百余步之外,甚至还斜着钉在了地面上,发出了微微的“嗡嗡”声。 所谓快箭,就不是张辅那样需要计算的,而是凭感觉、凭速度、凭力气,三者在同一时间爆发,方才一发而中——很显然这样的人可谓神乎其技了,而十五岁的高煦居然做到了。 张昭华也由衷地赞叹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