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江流如此(二)
梁金柱一案,大家心知肚明,是李明想整太子的,太子不敢动,于走动了梁金柱。逃户仅是整梁金柱一个理由,其实李明将逃户翻出来,许多人对李明也十分慢恨。这分明是那壶不开揭那壶。 自李明将逃户话题揭破,碎碎的怨念若一缕博大的氤氲,自苏州城起,开始扩散,飘在大唐上空。看不到,但能嗅到。 再打击太子,逃户也不能揭! 秋仁杰也是无奈,首先到李明封地上,将逃户搜出来,以子之矛对子之盾,从理上击败李明。逃户案在此案中不是重点,重点是李明的不,杀人、勒索、贪墨、欺压良善、压迫官员作恶、陷害太。陷害太子做得过火,皇上是想驾空太子,不是想废太子,李明这样做也不是皇上所能容忍的。最不能容忍就是手伸到不该伸的地方。逃户让秋仁杰也刻意淡化了。但是此案就逃户! 唐朝有律,断案时主要依据唐律,可人大于。而且唐律不完善,除了十恶不赦的罪恶外,大多数律模糊不清。就是十恶不赦,也模糊不清,比如李明对太子图谋不诡,太子是未来的人君,这就是谋反大罪了。当然,这时候不象后来的武则天,一判就是几百几千人或杀或流,顶多全家老小杀掉几个重要人物,其他牵连的官员与人员也会杀掉几个,家属流放到岭南,算是严厉口比如长孙无忌案、上官仪案、贺兰敏之案。象后来一诛九族十族的处罚没有。但牵连到谋反案,处理不会小的,因此粱金柱向秋仁杰说出李明要他诬告太子,秋仁杰立即夺下李明官犯,其他官员吓得面如土sè。可也能换成李明是对太子不敬,那就不是谋反罪了,只能流放。 第二个判决依据就是前朝,或汉或晋,或chun秋战国,只要这个判决史书是认为对的,连唐朝的一些判决,得到大家公认,遇到类似的案件就可以当作理,那怕与唐律相违背,都能推翻重判。比如李治这一次改判,以后遇到类似的案件,哦,是不敬太子罪,流放!当作理了。有人拿出其他更著名的案件来辨解,又能重新推翻。另外一个就是人君的想,人君非要这样判,天大地大,皇帝老子才是真正大,没有办了,弹刻,上疏,让皇帝挽回判决。真挽回不了,百官只好默认。 梁金柱一案,逃户不能当作理依据。而自己一旦接手判处,那么就成了以后逃户的判决理。可怎么处理?汴州商人做的是对的,那么天下逃户大én立开。 自己承担不了这个责任。 汴州商人是错的,那个问题大了,所有进户必须遣反回乡,甚至梁金柱要重新进入大牢。 来恒盯着卷宗,心里那个郁闷就不提了。 没有办,只好学着汴州刺史,将一干商人喊来规劝。看到没有,梁金柱被拷打成什么样子,事后也立即将逃户遣返,然后还捐出五万氓钱物资支持边疆将士。但是诸位商人不服,只问来恒一句话:“梁金柱有没有罪?” 来恒狐疑地问:“你们有没有受人挑唆?” 心里却在想到,我都七老八十,难道要掉进这个坑里不成? “我们只是商人,只想赚钱,受谁挑唆?”一起答道。 也不知是真是ji,来恒无奈,无奈写了一封奏折,送到洛阳。咱是没有办了,各位宰相,你们看如何处理。来恒上奏朝廷就好办了,反正不是我们开的头。于是颖州与陈州,甚至蔡州刺史也加入进来,状告汴州刺史刘不言,三州合计有一万七千二百十六户逃户,全部为刘不言纵容商人,逃到汴州。朝廷是以丁摊税,好了,我的百姓被汴州刺史勾引走了,我也没有办赋税,这一万多个逃户税务让汴州来承担。 此例一开,事也就出来了。天下富足的地方就那么几处,益扬汴等数州,确实也是收留逃户最多的地区。咱们逃户一起逃到那边去了,我们州内没有办贡税,让这几个州承担。 刘不言也气着了,上书反驳,收留逃户各州皆有,再说,称们蔡陈颖三州总共多少户百姓?能有一万多逃户吗? 所以这个逃户命题不能揭,一揭准得出事。除非武则天掌政,用强权镇龘压。李明倒是捡了一条命,若是没有判决下来,这一次李治动怒,就是李敬玄求,恐怕难逃一死。兄弟如何,就是一个妈生的,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样才能掌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