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纽约
把青子跟李晗都赶出房间,我关上房门,一个人呆在没有窗户的漆黑房间里,坐在冰冷的铁上,默默的点起一根烟。大概是因为房间里太潮湿的关系,这一根烟我才吸了两口,烟上的火光居然自己就灭了。看着那一点点火光在黑暗中明灭,我忽然觉得或许我的生命就跟这一点微光一样,来不及烧完就会熄灭。 果然在这种令人不安的环境里绪都会不自然的悲观起来…… 再次点起烟,我拿出手机,给安碧如打了个电话。 “喂?”电话里传来安碧如的声音。 “是我。”我说。 “我知道是你,又不是看不到来电……有什么事吗?”安碧如问。 “之前好像你跟我说过,马建虽然死了,但是你们没有找到他研究尸体复生用的实验室?”我问。 “是啊,怎么忽然说起这个?”安碧如疑惑道。 “我找到了。”我平静的说。 “在哪?”安碧如语气一下子严肃起来。 “就在南荔三叶草孤儿院的地下。”我说,“但是那里面已经被搬空了,你们恐怕不会找到想要的东西。” “也就是说,有人得到了马建的研究成果?”安碧如痛苦的呻吟了一声。 “是……” 把事简单的说了一遍后,我就挂断了电话,这种事交给安碧如跟政府就烦恼就好了,跟我这种小市民关系不大,即便真的有人用从马建实验室里的东西来作恶,首当其冲的必然是整个科学侧,对我们神秘侧反而没多大影响。 我在房间里大概坐了半个小时,当我点起最后一根烟时。房门忽然被推开了。 刺眼的阳光照了进来,让我不眯起了眼睛。 青子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个造型奇怪的金色首饰。似乎是挂坠一类的东西。 她把挂饰递给了我,“我们在马建实验室里找到了一个暗格。这是在里面找到的。” 我接过来扫了一眼,觉得这个挂坠的造型好像有些眼熟,有点像是微张的蚌,看的再仔细一点的话,又觉得更像是女的下体……我脑中瞬间闪过一道亮光,脱口而出,“湿婆印?” “嗯,我跟李晗就是这么怀疑的。所以才拿过来让你看看。连你这个见过湿婆印真印的人都这么认为的话,那这个很可能是真的。”青子点了点头。 “杰诺娃,这玩意是真的吗?”我在心里问杰诺娃。 “是真的,里面蕴含了很强的神力,不建议宿主现阶段吞噬,宿主可将此印随携带,即便是放在储物空间里也能对宿主产生良效果。”杰诺娃回答得很快。 用系统扫了一眼手里的湿婆印,得到的信息如下。 湿婆之印:具有神奇力量的符印,即便是在封印状态,也能为佩戴者带来好处:耐力10%。智力7%,男功能强化。 我点了点头,然后对青子说。“这个玩意就先放在我这里吧。” 青子没怎么考虑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得到湿婆印的加成,我的智力属变成了1388,耐力则变成了1056,随手将湿婆印丢进了储物空间里,加成效果依然在,我满意的点了点头,又问青子,“李晗呢?” “她还在实验室里,想要找找看还有没有别的暗格。”青子说。 “没必要麻烦了。马上会有人来接管这里的。去叫上她,我们走吧。”我说。 “嗯。好。” ………………………………………………………………………………………………… 很快,一周过去了。 百骑司的老大项丞亲自来家里拜访了我。告知我百骑司已经将三叶草孤儿院完全封闭,感谢了我无偿提供的报,并表示如果有什么发现的话会第一时间通知我,毕竟我也算是那个地方出来的人…… 我考虑了一阵,还是开口让项丞帮我查查我养母的消息。当然,我告诉项丞的只是“冯媛”这个名字,并没有说明她是我的养母。 本来胖子才是调查这种事的最佳人选,可是我跟胖子失去联系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怎么也联系不上,鬼知道他浪到哪里去了……百骑司的报系统也是相当不错的,在国内项丞的消息或许比胖子还要灵通,毕竟支撑百骑司的是整个国家的力量;项丞这个人是比较正直、又没什么野心的类型,我觉得可以信任,所以才拜托了他这种私人的事。 项丞没有多问什么就答应了下来,表示一有消息就会通知我。 这一天,我接到了来自昂校长的电话。 他邀请我前往美国,参加一个什么莫名其妙的“混血种”拍卖会。 我礼貌的告诉他我需要考虑一下,好安排一下时间…… “拍卖会上将会拍卖三柄七宗罪。”昂干脆的说。 我面无表的挂断电话,转头对青子说,“帮我订一张到美国的机票,最快速度。” 于是十六个小时后,我就踏上了纽约的土地。 再次托了我b级猎魔团副团长份的福,一路那叫一个畅通无阻。 “你怎么也跟着来了?”我很无奈的看着边的青子。 “听说美国女人都很,我怕你回国的时候会肾衰竭,那样英年早逝就太可怜了,所以还是跟过来盯住你比较好。”青子一副漫不经心的表说道。 “在你眼里我就是人形自走炮是吗?”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看来你还是有一定自觉的嘛……” 我跟青子向机场外走去,一路上无意义的斗着嘴,这早已经成为了我们之间的常态,她觉得这样跟我相处比较轻松自然,我也这么认为。 刚出机场,我就看到芬格尔一脸笑容的迎了上来,对我张开双臂,爽朗一笑,“欢迎来到纽约!” 诺玛跟在他的后,羞涩的对我笑了笑,“你好,陈先生、苍崎小姐。” 我笑着跟芬格尔抱了一下,又在青子杀人般的目光中作死的轻轻抱了一下诺玛,转头看向芬格尔,“昂校长让你们来的?” “一部分是。”芬格尔点了点头,说道,“家族里也有一些长辈想要见你一面。” “你说的长辈,不是托普斯通汉高吧?”青子哼了一声。 “正是。”芬格尔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点了点头。 “很好,正好我也想见一见他……带路吧。”青子冷冷道,也不过问我的意见就擅自做出了决定。 看到青子心好像不怎么好的样子,我很理智的选择了不去触她的霉头,乖乖的跟在她的后,来到了芬格尔准备好的车旁。 这是一辆风格硬朗、线条笔直的黑色悍马,算是我最欣赏的品牌之一,悍马是纯爷们的座驾这毋庸置疑,看来芬格尔略显娘炮的外表下还是有一颗硬汉的心。 上了车,芬格尔开车,我坐在副驾驶,诺玛跟青子则坐在后排。 “陈雄你是第一次到纽约?”芬格尔问我,笑了笑,“我们年纪都差不多,不介意我这么叫你吧?” “称呼而已,无所谓,名字不就是拿来叫的吗?”我摇了摇头,笑了笑表示不介意,然后又点了点头,回答芬格尔的问题,“嗯,我是第一次来到美国……看起来跟南荔区别也不太大嘛,除了街上走的都是头发五颜六色的西方人以外。” “南荔本来就是国际化大都市,在很多方面跟世界都是直接接轨的,看起来当然没有多少区别,而且南荔的绿化做的可比纽约好多了。”芬格尔笑了笑,冲我挤眉弄眼,“不过西方国家在生活方式上跟你们那边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等你跟叔叔聊完正事,晚上我带你出去转转。” “听起来不错。”我满意的点了点头,嘿嘿一笑,跟芬格尔交换了一个了然的眼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