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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骑兵发展史

    欧洲中古世纪的战争形态必须看时代与地域而定,但一般来说,在百年战争之前,战争的规模都极小,绝大部分都是领主之间的「小冲突(skirmish)」,即使是在十字军东征时,欧洲骑士也还是不喜欢列阵出击,所以十字军东征除了第一次东征正好占了****帝国内乱的便宜,所以成功以外,其它次东征皆以惨败而回。不过欧洲重甲骑士的个人战斗力极高,所以应付农民暴动是绰绰有余的,直到具有懂得集体行动的职业佣兵兴起,这才开始末落,而火枪则是最后一推。在法国,一名骑士的合格考试之一就是身上没有任何护甲,然后空手与野猪搏斗,能够把野猪干掉的话,才能通过。

    重甲骑兵身上的重甲具有极高的防护力,在火枪发明以前,少有骑士在战场大量死亡(百年战争例外,但大部份的重甲骑士并非死于英国长弓的威力,而是被匕首割断喉咙)。但重甲也是骑士的负担,虽然骑士们身著重甲可以攀墙爬竿翻跟斗(法国骑士的资格鉴定考试就包括全身穿上重甲,佩戴武器,爬过城墙),可是骑士们一旦失去战马,步行距离不会太长,尤其是在泥泞中行走时,更是倍加艰辛,结果徒然耗费体力。阿尚弧会战时的情况就是如此,结果成为法军惨败的原因之一。

    不过如果认为高温会把重甲骑士们给热昏,那就错了,他们从小就得如此习惯这样的环境,而且盔甲下还有密不透风的重袍,使得衣服内因为汗水的蒸发而产生内循环,所以反而凉快(当然不是冷气机那种凉快),这个是十字军向阿拉伯人学来的办法。

    骑士们的另外一项弱点就是战马,如果没有战马,纯靠步行作战,那么光是穿著重甲走路,就会把他们给累死。而战马也必须选择足够壮健的,不然无法承受重甲与骑士的体重(所以骑士们必须尽可能保持短小精悍的模样,就连赫赫有名的亨利五世,也仅身高170cm),因此骑士们往往会非常疼爱他们的战马,一匹好马的价格,通常可以雇请数十到一百个长弓手。所以在百年战争时,步兵就只要插下削尖的木桩,骑士们就往往会为了避免战马受伤而转身。此外,马无论是那种马,人是绝对无法说服它为了国家民族主义而去牺牲犯难万死不辞的,所以步兵们只要排成空心方阵,再把枪尖一致对外,就能够阻止战马从任何一个角度向他们冲撞过来。

    但身著重甲的骑士们集体冲锋时所产生的噪音加上视觉效果,会使得面对他们的步兵们感到震撼,尤其是以训练度越低的话,越是容易因为「骑兵恐惧症」而导致崩溃。而且骑士们作战往往是两两三三的跑到步兵阵列的前面,投掷标枪后就迅速离去,英国就是在Hasting会战中,因为杂种威廉的骑兵所使用的这种战术而导致步兵的斗志丧失,最后自动崩溃的结果。不过欧洲骑士除了早期的诺曼骑士以外,并没有随身系带弓箭或是标枪的习惯,甚至对这种战术毫无兴趣进行发展。唯一的例外大概是在百年战争时,亨利五世企图让长弓手骑马作战,可是结果不是很理想,因为长弓难以在马背上与疾驰中使用外,当时的长弓手只是佣兵,装备一切自备,所以马通常是给比较有钱的长弓手来代步用的,这些人比骑士们还要珍惜他们的座骑。

    后期骑士的重甲已经到了连铁臂十字弓也无法贯穿的程度(姑且不算火枪),虽然这类重甲还是不少脆弱的缝隙可以被弓箭射穿,但那些地方不是人体的要害之处。因此步兵要以个人的力量来对付重甲骑士,唯一有效的武器除了匕首之外,就是『alberd」,中文翻译成「戟」是一种错误的翻译,因为戟是「勾」与「矛」的结合体,而halberd是「斧头」、「钩子」、「长矛」、和「开罐器」的结合体。使用人可以集合起来,将它做长矛使用,也可以用来和步兵或是骑兵进行单打独斗。通常步兵是用halberd把骑兵给钩下马来,然后用上面的斧头或是长得像是开罐器的部份把那位倒霉的骑士给解决掉,瑞士独立时,奥地利的盟友勃艮第公爵莽夫查理就因为如此而阵亡在halberd之下,从此瑞士佣兵的骁勇善战和善于使用halberd的声誉闻名全欧。

    如果说骑士是很“个人化”的战士,那么中古时代的步兵就是十分讲究集体的了吗?中古世纪接近结束时是如此,之前也是很个人化的。所以战场上往往是一连串的单挑,而非兵种之间的配合,直到百年战争时,才由英国“复古”出这样的战术。也就是因为如此,中古时代的佣兵并不讲究纪律,而且他们的营养大多很差,更不用说没什么纪律与组织可言,因此他们单以个人战斗力而言,绝非骑士的对手。可是当他们懂得如何集体行动,兵种协调作战时,骑士们就发现到他们已经无法再轻视这些昔日的吴下阿蒙了。但使用的这种战术而导致步兵的斗志丧失,最后自动崩溃的结果。

    即使如此,步兵的反制骑兵作战往往是被动的,必须先要料定骑兵的攻击方向,而且难以在行进中保护自己,更不用说排列防御阵形时就是防御最脆弱的时刻,而骑兵因为具有机动力,所以作战的时间与路线具有比步兵更大的弹性空间。

    此外,中古时代的欧洲步兵作战方式,可以参考Braveheart这一片。但到了佣兵兴起时,因为成本效益与作战对象的双重主要问题,欧洲的步兵大多舍弃使用盾牌,而大量采用长矛,有钱一点的就觓lberd,因为他们的主要对手是「重甲骑士」,况且长矛在近接战时,也不见得会输给拿著盾牌的刀斧手。

    另外一项专门的武器就是双手剑,真正的双手剑其实不重,至少没有阿诺在电影里面用的那么夸张。它的剑身的刃只有前端较利,其他地方就算用手握著也不会割伤皮肤。所以可以挥著它砍人,也可以用来刺戳,甚至倒转过来,用剑环钩住对方的武器,或是用把手的顶端来顶击对方的脸部或是身躯。

    骑士用的剑则是另外一种,较短,但十分尖锐,可以用来在疾驰时,在马背上挥砍别人,或是刺戳对方盔甲的缝隙。骑士用长矛,也就是看起来像是支大型铅笔的东东,那是用来吓人多于用来杀人用的,就算是骑士决斗时使用,也很少让人致命,唯一让我想起来的例子就是某位法国国王在与卫士练习时,不小心的让保护脸部的面罩上的眼洞撞上矛尖而致命。骑兵最早在公元前约1000年时出现,从此骑乘马匹的军队就在战斗中担任了几个重要的角色。他们充当了侦察兵、战斗员、混战中的冲锋部队、殿后部队,并追击撒退中的敌军。骑兵可以根据装备和训练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型,视情况担任不同的角色。穿着少量或没有配备装甲的轻骑兵,最适合作侦察兵、战斗员和负责殿后。穿着装甲的重骑兵,最适合作为冲锋部队来打击敌军。不过,所有类型的骑兵都适合作追击之用。

    中古时代的骑士都是重骑兵,依据骑士制度的守则,他们的角色应为冲击敌军、打击敌方的骑兵和步兵。武装士兵这个名词原从十三世纪起用以形容骑马和徒步作战的装甲战士,后来则专指骑士及其扈从、仕绅与专业的士兵。

    骑士在战斗中占所有速度、恫吓、攻击力和高度等优势。随着中古时代的发展,骑士装备的加强更提高了这些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