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四章:国民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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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沈素雅写首歌?小兰觉得,这是个绝好的主意。 想当初,她第一次看到沈素雅的时候,就被她震惊了。那其实并不是个容貌非常美丽的女子,但她的气质,的确让人眼前一亮。那是一个犹如一朵莲花的女子,干净,纯粹,卓尔不群。 每每想到当初的她,小兰就忍不住想起,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的那篇来。她真的就像那篇古文写的那样,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那种莲花一般清雅的气质。 可是,这样的女子,却被一瓶硫酸给毁了,真是太可惜了。 就像段云说的,给她写首歌,她绝对配得上。可是,这首歌该怎么写呢?小兰不禁头痛起来。 按照她之前的想法,给沈素雅写歌,一定要从莲花着手,最好能带着一些中国古文化的影子,要中国风歌曲。同时,还要有鼓舞人心的作用。小兰希望借着这首歌,能让她振作起来。 &nbs?ww.p;可是,想写出这样的一首歌,会有那么容易吗? 首先,小兰希望能借鉴一下描写莲花的古诗词。可是,她翻遍许多古诗词的书,也找到了不少诗词,可是貌似还真没有什么十分合适借鉴的。 其实,这样的著名诗句并不少,比如“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样的千古名句,可是这句诗写景的话。绝对是绝妙词句,可是如何振奋人心呢? 除此之外,还有李白的“碧荷生幽泉。朝日艳且鲜”以及同样出自李白的“攀荷弄其珠,荡漾不成圆”这种诗句,可是这些比起之前那句杨万里的千古名句,似乎也是差不多,并没有小兰想要的意境。 至于“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这样的诗词就更不能用了。她是想要沈素雅振奋的。可没打算让她“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啊! 甚至,就连朱自清的她都翻来覆去地。反复揣摩不知多少次。可是想想,这个好像离题也很远。至于同名的,她的前世里的那首来自凤凰传奇的歌,就更不用提了。 段云看到小兰苦恼的样子。不禁有些好奇:“小兰呀。以前我看你写歌,好像都是很快就写出来了。这次你怎么这么难,简直就好像难产一样。” 小兰不禁苦笑,她以前写歌?其中一大半,都是来自她的前世那些歌曲,而她自己真正的原创,也都是兴之所至,一挥而就。就好像那句话一样。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现在真正想要刻意去些。她却发现,自己脑子里就像一团浆糊一样,除了黏糊糊的一团,什么都没有。没有旋律,也没有能让她满意的句子。 “哎……”小兰无奈地,将面前的笔记本推到一边,转头望着段云,无奈地说:“不行呀,段姐,我真的没什么灵感,不要说是一首歌了,就连一点点旋律,一句歌词,都写不出。” 段云轻笑着说:“别急,该有的总会有的,我相信你。” 小兰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又叹了口气,说:“段姐,我现在很烦躁,要不……你带我出去转转,散散心,好不好?” 段云想了想,说:“我对郑州可不怎么熟呀,不知道该去哪里散心。要不,你跟我说个地方,我带你去,好不好?对了,我也把吉他帮你带上,如果真的想起来了,就弹着吉他唱两句,我帮你给录下来,回来再整理,好不好?” 说着,她晃了晃手里的手机。 小兰想了想,说:“好吧,你带我去……碧沙岗吧?现在正是上班时间,那里人应该不多吧?” 段云轻笑着说:“那可得你给我指路了,我可不认识路。” 小兰点头:“当然啦!放心,我肯定不会把你给弄丢的!” 说着,两人就带着吉他一起出门了。 小兰这次回来,就住在他们家的老房子里。前些年,这房子曾租出去过,但后来她也不在乎这点房租了,就留下来,算是当做她偶尔回来给母亲扫墓时候的落脚点。 碧沙岗公园,距离小兰家并不远,走路去也没什么问题。段云先把小兰的轮椅拿下楼,然后抱着小兰下楼,放在轮椅上。这里是老式住宅楼,可没有无障碍通道,也没电梯。 看着有点气喘吁吁的段云,小兰说:“段姐,真辛苦你了。” 段云舒了口气,笑着说:“没啥,你也就跟一袋面差不多。” 小兰不禁囧了囧,想想,好像也是。她体重五十六公斤,比起一袋面粉,重了六公斤,也没超过太多。 “好了,走吧,一袋面。”段云轻笑着,整了整小兰的围巾和架在脸上的大墨镜,以及一顶毛线帽,推着她的轮椅,就出了这个小区。这时候,郑州的天气已经有点冷了,这样的打扮也不突兀。只是那墨镜,多少有点扎眼。但没办法,她怕被人认出来。 可是她刚出小区没多久,居然就真的被人认出来了。只见面前一个二十多岁的,带着眼镜,带着些书卷气的大男孩,一脸惊喜地望着她:“呀,这不是小兰吗?听说你来郑州了,敢情是真的!” 小兰心中不禁囧了囧,但脸上却是笑得和煦:“你好呀!” 可是,这个大男孩的下一句,却让小兰吓了一跳。 “我说兰美女,你都不认识我了吗?哎,真没良心。” 小兰一惊,仔细看了看对方,忽然瞪大眼睛:“哇!别告诉我你是于学霸!天啊!你怎么在这里?” 没错,在她面前的,居然就是时隔六年,没有见过面,甚至都没有任何联系了的于子阳。想当初,因为她刚进学校时候,同桌是罗一鸣,罗一鸣后面坐着马晓旭,马晓旭的同桌,也就是她自己的身后,坐着的就是这个于子阳,因此当时关系也不错。后来小兰在罗一鸣家补课时候,这个于子阳就是小老师。 不过相比那时候,榆木一样的于子阳,现在的于子阳,明显更成熟,也更外向了些。甚至,也更帅了。尤其是他身上那种独特的书卷气,和现在许多同年龄的男孩子完全不同。
“话说,你好像帅多了呀!”小兰轻笑着,调侃着对方。 于子阳有些不太好意思,抬手摸了摸鼻子。但,他的目光随即落在小兰的轮椅上,笑容顿时收敛了很多:“呃……你的腿,现在怎么样了?听说马晓旭去学医,就跟这个有关呀?” 小兰轻笑着说:“她自己是这么说的,不过,我也等着。至于我的腿,其实据说毛病不在腿上,而是脑部淤血。但,我不懂医学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但我知道,晓旭她学的是外科,好像根本就不对症……哈哈!” “哈哈……”于子阳听着,也不禁笑了两声。不过,正当他要说什么的时候,忽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呀,子阳,你怎么在这里呀?让我好找啊。” 这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清脆动听。紧接着,一个靓丽的身影就出现在了于子阳身边。只见,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围着一条粉红色的毛线围巾,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和小兰一样的毛线帽,巴掌大的小脸儿很是娇俏,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绝对是个动人的小美女。 之间,她亲昵地挽住于子阳的手臂,随即,她就看到了小兰,顿时眼中划过一丝敌意,抱着于子阳手臂的手,也顿时更紧了。但她的脸上,却出现了甜甜的笑容:“子阳,这是你朋友么?” 说着,也不等于子阳回答,她就对小兰说:“你好呀,我名字叫做袁芳婷,是子阳的女朋友。你是子阳的朋友吗?” 小兰礼貌地一笑,轻声说:“你好,是于子阳的老同学。” 她并没有打算说出自己的名字,毕竟,她不想有太多麻烦。但于子阳却直接开口介绍了:“小婷,你不是很喜欢小兰的歌么?这就是小兰,小兰meimei……哈哈,其实咱们都不能这么叫,小兰比我还要大不到一个月,比你是大了将近两岁了。” 袁芳婷愣了愣,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小兰暗暗叹了口气,似乎,今天麻烦免不了了。于是,她摘下脸上的墨镜,轻笑着说:“小婷,你好啊,我可以这样叫你么?我就是小兰,当然,你也可以叫我小兰meimei,我不介意的。上次演出时候,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都这么叫过我。” 这时候,看到小兰的脸,袁芳婷终于反应了过来:“哇!你是小兰……小兰jiejie诶!我的天呐!子阳,她居然是你老同学?” 于子阳笑着说:“是啊,吓到了吧?要知道,当初她的成绩不怎么好,徘徊在及格线上。后来还是我帮她补课,她的成绩才提高不少。你说是不是呀,咱们的国民小妹?” 小兰不禁苦笑,国民小妹?以后是不是就算她七老八十了,也必须被人叫做meimei?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