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两种说法
全面下画,时间已经进入三月份。 最终的票房已经统计出来,1500万港元的台湾票房,**2万港元的香港票房,港台两地总票房是2392票房港元。 有好事者帮制作这部电影的“时空电影工作室”算了一笔账,发现在刨除了电影的制作成本、院线和发行方分成以及需要缴纳的税务后,时空电影工作室在这部电影的最终纯利润大概是六百万。 或多一点,或少一点,但相差不会太大。 这部电影从剧本写出来开始,到制作完成、上映下画,大概用了半年的时间。 仅仅只是半年的时间啊,就赚来了六百万! 然后又有有心人去查了一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电影制作公司“时空电影工作室”究竟是谁开的,结果发现时空电影工作室的法人是林力威,而林力威是林静的爸爸,以前是一个龙虎武师,去年改行开起了超市,还有这间电影制作公司。 毫无疑问,以林爸爸区区一个龙虎武师,是不可能开得起电影制作公司的,即使这是一间空壳公司。 大家都清楚得很,这间“时空电影工作室”就是挂在林力威名下的,林静自己的电影制作公司。 那么,为什么林静这么一个才十五岁的少女,会想到要开电影公司,制作电影呢?为什么会制作出这么一部富含深刻的社会价值和对人姓的拷问的文艺片,在赚尽了观众的眼泪的同时,也赚了大量的银子的电影呢? 有人在报纸上好像说故事一样,给好奇者们娓娓道来。 林静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女孩,这个从她开始写小说就可以看得出来。 在创作了三部小说之后,或许是厌倦了小说的创作,也可能是枯竭了灵感,总而言之,写作已经不能满足她了,于是开始朝影坛进军。 在进军影坛的路上,她是这么筹划的。 首先是“送”了一个叫的剧本给影坛的大哥大洪鑫宝,并卖了小说的电视剧改编权给邵氏。 票房大卖,改编的电视剧收视率一时无两,所以因着这一“送”一“卖”,她与洪鑫宝和邵氏那边都打下了良好的关系基础。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有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之后,她接着凭借卖小说得来的钱,投资了自己写的剧本,从洪鑫宝、邵氏那里借来设备和人马,邀请来许鞍华这个新、浪潮导演,制作成电影,上映,赚六百万。 为什么我们看起来会觉得是那么的顺理成章和水到渠成呢,因为这都是计划好了的! 这种说法,讲得林静好像是一个未卜先知的“高人”! 大家在觉得新奇的同时,也隐隐有些佩服。 但是,对于这部电影的由来,不知何时,又流传出了另外一种说法,而且这个说法有着强烈的煽风点火的嫌疑。 林静一开始并没有开电影公司,制作电影的想法。 她在创作了了之后,无聊之下又写了一个叫的剧本,可能是因为喜欢新艺城的电影吧,本着爱屋及乌的心理,将这个剧本投给了新艺城。 但没想到的是,这个剧本竟然被新艺城给打退了回来。 大家都知道,像林静这种天才少女,难免都有点心高气傲。 面对着被打退回来的剧本,她仿佛是受到了“侮辱”,一气之下决定自己把这个剧本制作成电影,让新艺城好好瞧瞧,什么是天才。 结果是怎样,我们大家都看见了。 为了让新艺城出丑,她自己挂名父亲开了一间电影制作公司,费尽心思从洪鑫宝的宝禾公司与邵氏电影公司“借来”设备和人马,最终制作出了让港台两地一片哗然的。 …… 这个说法讲得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就好像林静的每一个步骤都被其亲眼看见了一样。 对于外界的种种猜测,林静并没有投入过多的关注。 最多也就是身边的人看见了,说给自己听,然后自己拿过来报纸看一看,当作是奇闻轶事来消遣。
当然,在看自己的“奇闻轶事”看得兴起的时候,她也未免会产生一些小小的窃喜。 例如—— “如果新艺城那几个‘老怪物’们,知道里面的著名谎言,他们会不会这样说呢:曾经有一个林静写的剧本摆在我面前,我们没有去珍惜它,直到它被别人拍成了电影,并且大卖两千万,我们才来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只是幻想毕竟是幻想,林静是一个比较务实的人。 在外界,为惊诧的时候,她正躲在电影院里,观看1983年的香港第一大片——。 由徐可导演,嘉禾投资将近三千万,由郑少秋、林清霞、刘松仁、洪鑫宝、元镖、李塞凤和孟海等人主演的特效仙侠大片。或许这个特效搁今天看来落后太多雷了点,但在83年绝对是有着惊艳视觉效果的一等一的大片。 实际上这部,她在前世就看过很多次,只不过都是在电脑上看的。她觉得既然来到这个年代,又恰逢遇到这个机会,不妨亲自到电影院去观看一番。 何况,她还受到了李塞凤的热烈的邀请。 其实林静来看这部电影,还有另外一个目的的——林清霞。也可以这么说,她不是去看电影的,而是去看人的,看林清霞的。 对于这部电影,如果觉得在1992年的中,林清霞的扮相,英气太盛的话,那就来看这部83年公映的吧,林清霞在今年29岁,在这部电影里的那的仙子的造型,在林静看来是美得一塌糊涂! 在02月05曰开始公映,3月3曰,已经是公映的最后一场了,林静是赶了个晚场。 手机用户可访问观看小说,跟官网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