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共工
“方才做了个恶梦,从床上跌下来来了,兴国替我倒杯水来!“ “是,大人!“王兴国看了看屋内无人,方才还刀入鞘,替刘成倒了一杯水。○刘成喝了几口,才觉得好了点,突然听到外间传来一声声闷响,看来方才在梦中听到的丧钟便是这声响了。 “这是什么声响?”刘成问道。 “卑职不知。“王兴国侧耳听了听,摇了摇头。 刘成推开窗户向外望去,只见月光如水,照的四处纤毫毕现,此时那声响也听得越发清楚,他突然转过身对王兴国道:“走,去看看这声音从何处来的。” “大人——”王兴国正想开口劝阻,但看来刘成的脸色就知道多言无益,便躬身道:“大人稍待片刻,让卑职收拾一下。” 几分钟后,刘、王二人上得马来,顺着声音来处觅去,约莫走了半里多路才发现声音是来自洛河边的一栋小屋中。两人来到屋前,王兴国上前敲了敲门,高声喝道:“屋内有人吗?” 王兴国刚敲了两下,屋内便传来几声狗吠,随即便听到有人呵斥道:“大黑,别叫了,外边是哪来的浪荡汉,来打扰别人清静,俺可告诉你,这儿可是为刘都司做事的,若是敢胡来的,拿住了先打上一百杀威棍再问话!” 说话间,房门被推开了,露出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汉子,披着一件光板羊皮袄子,手中提着一根短叉,脚下一条齐腰高的黑狗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那汉子看到王兴国与刘成的打扮不寻常,脸上神色微变,问道:“你们是谁。这么晚来这儿干嘛?” “大胆,见到延绥镇游击刘大人还不下拜!”王兴国大声呵斥道。 “游击?”那汉子瞪大了眼睛,但并没有立即下拜,他只是踢了两下脚下的黑狗,以免这凶悍的畜生扑到王兴国和刘成的身上,口中嘟囔道:“半夜三更来个人便说是游击、总兵的。俺只知道这里有个刘都司,也不知道哪儿冒出个刘游击来。嘴长在人身上还不是任凭人说。” 刘成一把拉住要发作的王兴国,笑道:“刘游击便是刘都司,前两日上司刚刚升了本官的职。我夜里睡不着,方才听到有声音从这边传过来,便觅声来访,叨扰之处,还请见谅!” 那人见刘成谈吐有礼,也不敢怠慢了。一边让开门,一边将那黑狗踢开,口中忙不迭说道:“游击大人见谅,俺这里是个舂米的作坊,您那儿有几千号人马早晚都要吃饭,俺这儿也只得日夜赶工,打扰了大人的休息,还请恕罪!” “原来如此!”刘成走进屋内。便看到屋内摆放着几个石臼,硬木制成的杵不断捣入石臼之中。将里面的谷物脱去表皮,几个衣衫褴褛的汉子不断将里面的白米倒出,添上没有去皮的干谷。 “你这是用水力的吧?”刘成随口问道。 “不错!”那汉子赔笑答道:“若非是在河边,便是把咱们累死,也做不完这么多活计!” 刘成心中疑问已经被解答,也觉得有些困倦。随口又问了几句便准备转身回去,走到门口突然停住脚步,后面的王兴国不知道为何也只能停住脚步。刘成突然转过身来问道:“这舂米用的可是水力?” “是呀,那汉子方才不是这么说的?“王兴国回答的有些莫名其妙,暗想上司是不是有些昏头了。 “那锻铁不是也可以用水力了!“刘成突然击掌道:”那汤慕尧不是说人手不够吗?若是用水力便不够了吧!“说到这里。刘成也顾不得还在五里雾里的手下,跳上战马道:”走,我们回去,明天一大早就建一个水力锻锤!“ 二十天后,一座新的建筑出现在洛河河边,从外表看上去十分简陋,四壁是用夯土堆砌而成,顶部不过是临时用茅草铺就的。建筑内最主要的部分是一个重达八十公斤的锻锤,可以通过水力将锻锤提升到距离锻台六米的高度,只要使用者搬动机括,锻锤就会在重力的作用下落,砸在需要锻造的铁件上。虽然相比起后世的锻造机械来这个水力锻锤还十分的简陋,但相比起大明的铁匠铺来说这已经是神器了,没有任何一个铁匠能挥动八十公斤重的锻锤,更不要说将其加速到从三层楼高度落下时的速度;而且人会疲劳,而水力锻锤只要不发生故障,就可以永远不停的工作下去。而工人只需要将扳动机括让锻锤上升和下坠,并将铁件放到锻床上正确的位置就够了,这样的活计即使是一个从没干过铁匠的半大孩子也能干好。经过锻打后的铁件由于内部的偏析、疏松、气孔、夹渣等被压实和焊合,原有的粗大枝晶和柱状晶粒也变成晶粒较小、大小均匀的再结晶结构,铁件的机械性能大大提高,然后再加以细加工,便可得到远远超过普通锻打水平的工具和武器。 “这钢口还过得去吧?”刘成拿起一柄刚刚装上柄的佩刀,耍弄了两下递给一旁的汤慕尧。 “大人,俺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能这般打铁的!“汤慕尧下意识的去接刀,目光却没有离开一旁的水力锻锤,结果一把抓到刀锋上,若不是那佩刀还没开锋,几乎将自己的手指头都割下来了。 “既然有了锻锤,那军器的事情就好抓紧了。明年一月前若是没有打制齐全,便唯你是问!” “是,大人!”汤慕尧躬身领命,随即上前一步低声道:“大人,小人斗胆请您给这机械起个名字。” “名字?”刘成上下打量了一会这锻锤,稍一沉吟答道:“便叫它‘共工’吧!“ 辽东,大凌河。 丘陵自浓密的森林中陡然升起,在数里外都能看到强风刮过的山顶。附近的猎人与采参人都称其为牛角丘。 “真的很像一座坟!“阿桂心想,馒头形状的山形,到了接近顶部的时候突然变得十分陡峭起来。到处都是白色的石头,只有少数几棵老松树参差其间。对于这个晦气的念头阿桂很不高兴,他朝地上狠狠的吐了口唾沫,仿佛这样可以将晦气去除掉。实际上他是有四分之一蒙古血统、四分之一的女真血统,像他这样的混血儿在辽东军中有很多,自从明军征服了辽东之后。这块土地就成为了汉、蒙古、女真、朝鲜以及许多其他民族的大熔炉,两百多年来这些不同的民族时而相互厮杀,时而相互通婚,他们的鲜血和汗水流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 与绝大部分蒙古人和女真人一样,阿桂十分迷信,他信仰喇嘛、祖先、森林中的精灵以及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作为祖大寿手下的“夜不收“,阿桂可谓是关宁军中的精英——挂着把总的头衔,吃着双份军饷,在宁远附近有一块一百亩的田庄。由四个庄丁种着,还有一个老婆一个小妾。当然这一切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阿桂自从天启二年年初就应募入伍了,参与了广宁之战、两次宁远之战、回援北京等多次战役,可谓是身经百战。能够经历这么多次沙场还活下来,阿桂最大的本钱不是力气、武艺和骑术,当然这并不是说岳峰高是个窝囊废,恰恰相反。岳峰高的武艺和骑术很不错,但仅凭这些在战场上是保不住性命的。否则能在马上将一百二十斤镔铁大刀运转如飞的猛将刘綎就不会死在萨尔浒了。阿桂最大的本钱是一条黑色的大狗,每当前面有埋伏或者其他危险的时候,这条狗都会非常焦躁不安,正是凭借这条狗的预警,他才能活到今天,并当上了夜不收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在阿桂看来。这条狗是上天赐给他的宝贝,是长着四条腿的兄弟,平日里他也总是用“安答”来称呼它。 但此时当阿桂一行人抵达牛角丘下时,安答的举动就变得极为奇怪,它焦躁不安的发出低吠。并四处乱跑,甚至当阿桂用口哨和手势想做出明确的指示时,它仍然抗拒了命令,甚至转身逃入林中。最后指挥官千总冯敬时终于失去了耐心,叫道:“阿桂,随它去吧,咱们再不上山天就黑了,那时候我们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咱们先上去,明天再来找你的狗吧!” “可是——”阿桂想要向冯敬时解释自己曾经靠这条狗逃过几次大祸,但看到队伍里其他人的脸色,没有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他很清楚冯敬时说的很有道理,牛角丘是方圆几十里的制高点,只要占据了那儿,后金军队的任何动向都不可能瞒过丘顶明军的眼睛,现在天色已不早了,若是再耽搁一会儿,要想爬上陡峭的山坡就必须举火,可这等于将他们的位置暴露给附近的后金探骑,那就太危险了。 上山的路十分艰辛,在接近顶峰的地方有一圈用乱石砌成,接近一人高的墙,那是以前明军哨所留下来的遗迹,广宁之败后,明军遗弃了这一带的所有哨所,而后金军在将所有可用的东西拆走之后将其付之一炬,这堵矮墙便是哨所外圈羊马墙的残余。一行人不得不绕了很大一圈,才找到了一个容装载辎重的骡子通行的缺口。冯敬时在仔细观察了四周的地形,满意的点了点头:“这儿地势不错,石头都是现成的,只要准备些木料就好了,在这儿建个墩台,留三十人在这儿守着,东虏一动,就可以用烽火通知大凌河堡。” 阿桂没有说话,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了那道矮墙上:风化的灰石上爬满了绿色的苔藓,石块的缝隙被泥土填满,他用脚狠狠的蹬了一下,矮墙上只落下一小块泥土和几粒碎石,下面的主体部分巍然不动——这道矮墙虽然手法颇为粗糙,但十分坚固。 “你们去下面弄点干柴来,还有枝杆、再打点水,烧汤做饭!”冯敬时随便点了十几个人,不过他没有点到阿桂,无论是在后金军还是明军中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像阿桂这样的夜不收有特权免于承担这些勤务,因为他们必须保留足够的精力来应付随时可能发生的战斗。 “阿桂,你过来看看!“冯敬时还是颇为信赖这个老部下的眼光的:”必要的时候,这地方很容易防守,咱们这里有八十人,东虏就算有五百人也攻不上来。“ 阿桂用一个老兵才有的老练目光看了下四周,点了点头:“没错,这地方行。”他走到矮墙的缺口旁,指着缺口道:“天黑前要在外面挖开壕沟,然后立起鹿角,然后把火器集中在这儿!最好在两边各立起一个高台,到时候可以让人在上面用弓箭和火铳俯射。“ “阿桂,就一晚上,东虏也不一定来,你也想得太多了吧!“冯敬时笑了起来,在单独相处的时候,他说话的口吻也和气了不少。 “大人,打仗可不是开玩笑的,东虏可不比sao鞑子,打起来又拼命,又号令严明,从万历爷算起,多少名将都吃了他们的苦头。“ “你说的也是!“冯敬时的脸色也变得严肃了起来,他立即对剩下的士兵们发出挖掘壕沟的命令,对于上官的命令,已经颇为疲惫的士兵们发出抱怨声吗,但还是老老实实的服从了命令。士兵们将砍来的枝干用火烤硬削尖,然后将树干插入土中,让尖利的一端指向敌人可能出现的方向。 “还有什么没准备的吗?“ “水,这儿没有水源!” “对了,这可是大问题!”冯敬时拍了一下手掌:“我们上山的时候不是有路过一条小溪吗?你去那边打点水来,顺便把你那个安答找回来,省得你老是神魂不定的。“说到这里,冯敬时朝阿桂挤了挤眼睛。 面对上官的嘲弄,阿桂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他的确很担心自己那个四足的兄弟,方才的异常更让他的心中隐隐不安。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