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佩服佩服
连胜英的死,在临尘一地掀起轩然大波。 他死后第二日,蜀王在临尘县县令沈芳的陪同下,来到听风小筑。没办法,这处别院,是沈县令的私人所有。估计没人比他的内心更觉得憋屈了! “此处,就是连大人毒发地点吗?” “是!”负责办案的铁捕头指着花了一圈白线的门槛,并做了示范,“连大人当时毒发,整个人就靠在这个位置。” “哎,天妒英才,本王和连大人一路相谈甚欢,甚有知音之感。没想到短短两日,竟然天人永隔!” 今日阳光明媚、和风熏熏,蜀王特意穿了素色杭绸暗纹直缀,腰间佩戴的玉佩都是纯色如意双结和田玉,面上带着一丝悲戚。 大概身为皇家中人,这悲戚也是深沉的,克制的,不像县令沈芳,愁眉苦脸,就快哭出来了。他觉得自己真是霉运缠身!连胜英跟他一丁点瓜葛也没有,可偏偏,人死在他的地方,叫他到哪里说理去! 这个官,大概也当得到头了。连胜英可是太子妃的弟弟!真是无妄之灾啊! 铁捕头不懂得县太爷的悲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情。那连胜英是在听风小筑被害,根据随从的证词——连胜英在昨日只跟陆之焕喝过酒,没有吃用过其他人家的东西,下毒唯一的可能,就是陆之焕啊! 没别的嫌疑犯了! 这么一来,有难过的功夫,不如快刀斩乱麻,直接把陆之焕抓起来,大刑伺候,就不信他不招供! “陆先生现在何方?想必连大人的死,对他也是一番打击,本王要安慰他一二。” 沈芳丝毫不以为奇,一边哀叹着自己命不好,一边引路,“……本官日常在衙门办公,别院很少来。住在这主院的是本县教谕方成毅,他身体不大好,本官劝他在听风小筑里修养的。王爷,这边走,沿着绿荫小路过去,就是客院,陆先生就是住在那里。” 蜀王点点头,脚一抬就走过去了。哗啦啦,蜀王府的侍从也跟着过去。 原地留下临尘县的县令官差。 “县太爷,干嘛那么礼遇那个姓陆的,直接抓起来不就得了?” “抓抓抓!一天到晚就知道抓!人家陆先生是名门之后,怎么可能下毒谋杀?” “可这是明摆着的,连大人小厮都说了,就跟陆之焕喝了酒,出门就毒发——不是他还有谁!” “还有陪酒的方某!”临尘县的教谕方成毅出来了,脸色蜡黄,身材消瘦,深深一礼, “愧对明府了。方某久仰陆家之名,听闻陆先生携女来临尘,便请冷岩居中介绍,与陆先生结识,哎,相见恨晚啊!不愧是名闻京都的神童才子。方某打听到陆先生是为女治疗而来,未思量其他,也未提前告知明府,就将听风小筑借给陆先生居住……” 沈芳叹口气,扶起方成毅,“此事怎么怪得先生?先生与陆先生一见如故,将宅子借他,本官便是事先知道了,还能反对?再说,若怪罪,岂不是疑心方先生和陆先生?此事,只能说是巧合,连大人恰好在听风小筑身亡。” 铁捕头越来越纳闷了,想不通,案情太简单了,明明就是那个姓陆的,怎么县太爷连怀疑都不怀疑一下?还有方先生也为他说话! 方成毅是文人,平素跟铁捕头交往得比较少,但相识多年,总有几分情面在,摇头一叹, “铁捕头,你不知晓陆家之名,因此觉得下毒的人必是陆之焕。可自古杀人,总要有个动机。陆之焕为什么要杀连大人,杀了他,有什么好处?你该知道,连胜英的随从同样说过,连大人有心助陆先生返回京城。” “呃,会不会是商讨条件的时候,谈崩了?” 方成毅无奈一笑,“陆之焕出身陆氏,他是不会走连大人门路回京的。本来没有条件可谈,又从何说起谈崩了?” 沈芳听了,不停点头。就是这话,陆之焕跟连胜英,一个是清贵书香世家,一个是外戚子孙,两者井水不犯河水。这是在偏远的桂林郡,换在京城,两人恐怕连一起喝酒的机会都不多。 陆之焕又不昏又不傻,犯得着谋害一个跟他无冤无仇,且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吗? 真要说利害关系……沈芳苦涩的望着蜀王离开的方向,他怎么怀疑下手的人,是蜀王府的呢? 因为连胜英来此的目的,就是为带走蜀王之子回京的,蜀王怎么舍得儿子远行?两者的矛盾不可调和。 若说蜀王为了保全儿子而毒害连胜英,有八成可能!只是,偏偏连胜英是死在听风小筑的,而听风小筑是在他名下,最有嫌疑的还是堂堂陆氏子孙陆之焕。这下,可算是将蜀王府洗清了…… …… 客院里,陆之焕还是一身青衫直缀,坐在床榻边上,一口一口的喂女儿陆星霜喝药。 和嬷嬷紧紧抿着唇,一面回头看把守在门外的官兵。丫鬟九儿早吓得魂不守舍,坐在陆星霜身边的脚踏上,彷佛距离陆之焕近一点,就能多一分安全感似的。 而岳灵钏则不然,她自然而然的去井边打水,从灶上舀了热水兑了,然后端着水盆给陆星霜擦了头脸和手。 小脸擦干净之后,更衬托陆星霜双眸如星辰,闪闪晶莹。 “霜霜这几日还呕吐吗?” “不吐了,吃了冷大夫的药,今儿好多了。焕哥儿,可得看住四姑娘,今早老奴去端饭的功夫,四姑娘跑到外院去,还看了连大人的……老奴都快吓死了!”
“什么?霜霜……去看了连胜英的尸身?”陆之焕一惊,随后认真的看着女儿。 陆星霜眨巴眨巴眼睛,心情不错的看着过分年轻的爹。 她还没办法完全接受一个,比她前世年龄还小的“爹”。陆之焕今年多大,有二十五岁吗?看着才二十出头!这张脸也太占便宜了! 陆之焕微一皱眉,之前吃什么吐什么,看到尸体竟然不吐了?这是什么道理? 正想着,蜀王来了。 “下官参见蜀王。” “诶,本王早说过,这些虚礼能免就免。” 蜀王连忙搀扶起陆之焕,毫不掩饰自己赞赏的目光。这位心里在想:好!好!好一个敢作敢为的陆之焕!下手利落、干净不留痕迹!最妙的是没直接甩手就走,装得事情好像跟他没关系似的。那样才惹人怀疑呢!不愧是连父皇都称赞过的神童! 蜀王恨极了连胜英,为了保护阿狸,他特意让穆克奇将阿狸带到临尘县来,想办法让阿狸“感染”上看起来可怕的“时疫”。面容有损,肯定是不能面见圣颜的,本来可以应付过去的事情,连胜英非不答应,说什么“不可阻了祖孙天伦之乐”,难道父皇就阿狸一个孙子,太子生下的两个皇孙,没有在父皇膝下承欢吗? 还说什么“太医院杏林高手众多”,简直是屁话! 蜀王已经动了杀机,如果连胜英昨天不死,过两天也必要出个“意外”的。 没想到,陆之焕比他还果决! 先一步下手弄死了连胜英! 蜀王发自肺腑的觉得,陆之焕当真是不可小看啊,有勇有谋,还有一股子狠辣,区区象郡,委屈了啊! 而陆之焕,他自己知道自己的委屈啊! 下毒的人,不是他。那除了自己,还有谁,只能是眼前这位位高权重的蜀王殿下了! 要说恨,恨意不深。毕竟昨儿连胜英过来吃酒,说的竟然还是要他割舍女儿去换前途的事,他花了多少克制力,才没有当场翻脸打人? 连胜英的死,他只有松口气的感觉,而没有其他。 至于蜀王……能不声不响,在听风小筑毒杀了连胜英,自己摘得干干净净,除了一句钦佩,还能怎样? 虚礼之后,两人再次对视一眼,目光中传达的竟然都是“佩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