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白马非马
太后的态度耐人寻味,刘邦能明显感觉到她最近的精神状态下滑,虽然那种大权在握,生杀予夺的威严不减丝毫,但字里行间所表露出的疲惫是骗不了人的,刘邦甚至有时会看到她的黑眼圈,鬓间似乎也多了几丝白发。这是忧思过度的结果。 看看太后再看看自己,刘邦觉得有些惭愧——他虽然也很烦恼,但也不至于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相反,可能是因为长身体,他最近的饭量大增。一顿能吃两碗米饭,rou食更是每顿都少不了,酒足饭饱之后,调侃王忠几句,然后呼呼大睡,一觉睡到自然醒,现在他又新增了一个乐趣,那就是调戏林嫣。 作为皇帝,这样是不称职的,但一想到他现在还只是个摆设,刘邦也就释然了。 天阴沉的可怕,雨没有一点要停的意思,这就是金陵的雨,可以是磅薄大雨,也可以牛毛细雨,但无论大小,不下个三四天是绝不会罢休的。 一路胡思乱想,回到坤宁宫,在暖阁里用过晚膳,刘邦在东厢房看书,林嫣在西厢房望着窗外发呆,两人井水不犯河水,场面很是和谐。这并非他所愿,实在是古代的娱乐手段太少,到了晚上基本没事可做。所以刘邦经常会选择看书来消遣时间,偶尔也会练练字。 不过他并不打算在坤宁宫住的这段日子练字,被林嫣看到会被笑死——她是古代女子中的异类,也是败类。 古人做学问很注重悟性,这从他们所编写的书籍都可以看出,一张纸上密密麻麻全是文字,根本不知标点符号为何物,要想知其意,没有很高的悟性基本不可能读懂。 勉强看完《论语》中的为政篇,刘邦只觉头昏脑涨,眼睛又涩又疼,他放下书,走进西厢房。 林嫣和着中衣已经入睡,双眸紧闭,气息匀称,胸口一起一伏很有规律,看着她那长长的睫毛,红红的嘴唇,刘邦动了动喉咙,年轻貌美的rou体总能带给人最原始的冲动。 刘邦很想吃了她,但他有原则,这种事你情我愿,那是一种享受,霸王硬上弓那就是赤裸裸的掠夺——他不愿意屈从于心中的恶魔,这是他的骄傲。 “明明就有一只美味的肥羊摆在眼前,可是不能吃,实在是一种煎熬啊。”刘邦问自己,他这只大灰狼是不是有点太过虚伪? 在侍女的伺候下,宽衣解带,爬上床,可能是中午睡得太多的缘故,闭上眼睛始终没有睡意,他回想着以往的点点滴滴,莫名的悲伤从不可知的虚无缠上心头。 刘邦的悲伤来源于灵魂深处,那是一种人与生俱来的情绪,只要是人就免不了喜怒哀乐,人是一种有感情、有冲动、体内流淌着guntang血液的生物,但同时,人也会变得冷漠无情,会把自己的心变成顽石。 当他再次睁开双眼面对这个世界时,他的心无比平静,没有悲伤,没有软弱——他很清楚他想要什么,该做什么,这种有意识的追求,会将所有不利于达到目的的东西全部消灭。 林嫣和往常一样,早早就起来了。 古人的作息时间很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都说一天之计在于晨,对于后世的人来说可能只是一句诫语,而对于他们来说,这就和男当婚,女当嫁一样,是不能违逆的道德红线。 懒惰在古代是绝对不允许的,律法中有一条专门惩罚懒惰的罪名名为懈怠罪,其中就包括睡懒觉。所以在大渝基本上不会看到有睡懒觉的人,无论是王公大臣,还是平头百姓,不管是年长的老人,还是牙牙学语的稚子。 像刘邦刚来那几天,一觉睡到大中午,如果他不是皇帝,早就被人押进府衙治罪了。 刘邦发了一会呆,然后对林嫣说道:“娘子,给为夫更衣。”林嫣白了他一眼,虽然眼中全是鄙视,但她还是很听话地过来伺候他穿衣服,对于她的举动,刘邦丝毫不感到惊讶。 这是她抗议刘邦的策略。 没错,顺从也是一种抗议的手段,这个女人很聪明,自从前天她装死人的法子被刘邦的一顿恐吓给破解后,她就转变了策略,既然不能明着跟刘邦过不去,那就暂且顺从——我听你的话,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可是我就是鄙视你,不认可你。 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以柔克刚的法子,刘邦更愿意称其为‘糖衣炮弹’或者‘绵里藏针’。 这一招对于年轻气盛的小屁孩可能管用,用来对付一个活了二十七年的老油条,她的把戏是在是太过小儿科,不过,刘邦也不拆穿“看她耍尽手段,到头来一无所获,她气急败坏的样子应该很有意思。”刘邦邪恶地想道。 “明日归宁,待会你和朕一起去承乾宫向太后请安,认个错,看能不能讨道旨意,让你老爹官复原职。” 林嫣将手从他身上拿开,神容不悦,向太后认错?笑话,她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有错,刚欲拒绝,刘邦便道:“别说你没有错之类的屁话,你老爹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也不容易,他在官场上受了多少罪,挨了多少白眼才给你锦衣玉食的生活? 你倒好,非但不知道感恩,反而令他丢掉了官职,作为子女,为了他,你就算为娼做盗也不过分吧?更何况只是让你说句软话,亏你还有才女之名,连这点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朕要是有你这样的女儿,非得气死不可。” 一句话说的林嫣是脸红耳赤,哑口无言,她明知道刘邦是偷换概念,胡搅蛮缠,可她偏偏无从反驳,因为有一句话他说的很对——林清徐是她爹,为人子女,就得尽孝道。
看着她咬牙切齿,义愤填膺的模样,刘邦心里暗爽“你不是绵里藏针吗?我就给你来一招大义之名!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只有乖乖受着的份,敢讲半个不字,哼哼,天下人的口水会教你做人。” ... 赵王又换了一辆马车。 与之前送给刘邦的那辆风格相仿,唯一不同的是,马车很新,做工不似之前那般精致,就连拉车的马也不是毛色一致的白马,甚至其中一匹压根就不能算是白马,全身灰不溜秋的,与其他四匹马并驾齐驱,显得格外扎眼。 当刘邦乘坐着改装后的马车到达时,刘邦发现,他这位九哥的脸简直太应景了——就和天空一样,阴黑一片。 “太不要脸了。” 这就是赵王以及其他几位王爷心中的想法,堂堂天子竟然坑一个亲王的马车,还堂而皇之地加了四匹马,招摇过市。 不管其他人怎么想,刘邦此时是极爽的,看他们的马车,再看看自己的马车,他心道:“这才对嘛,你们这么高调,坐的马车一个比一个豪华,让我这个天子的脸面往哪搁?” 刘邦从容地下了马车,在大伞下接受众人行礼,见过礼,刘邦对刘安说道:“这马车设计的极妙,坐在里面很舒服,丝毫没有不适之感,九哥大方,将如此宝物馈赠给弟,弟心中万分感激。” “陛下谬赞了——”刘安胸口堵得慌,他的肠子都悔青了,悔不该因为一时冲动就将自己最喜欢的马车送出去,以至于如今他连五匹毛色一样的白马都找不到,只能用杂色马凑合。 按照大渝的传统,只有不受待见的亲王才不会用白马拉车,而他,在众亲王里,那可是佼佼者,谁见了不翘大拇指,赞一声好?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越想越觉得郁闷,目光一瞥间,他突然发现了林嫣身后的朱透,顿时眼中怒火燃烧。 昨日,他派人去金陵的各个马市寻找白马,结果被告知,他晚来一步,本来就不多的四匹白马都被人买走了。 他的人在东市找到了买马的人,想以三倍的价格买下来,谁料想,那人非但没同意,还将他派去的人臭骂一顿,威胁说,要是再敢胡搅蛮缠就拉去见官,到时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没办法,他的人只好回来,说宫里有一个老太监将马全买走了,刘安听罢大怒,从来都是他拒绝别人,谁敢拒绝他?当即就派人去找那个太监算账,然而当他的人马赶到的时候,人家已经牵着马进宫了。 现在见到刘邦马车那多出来的四匹白马,再看目光躲闪的朱透,刘安怎么会想不到——就是这个太监抢走了白马,如今就套在刘邦的马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