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无主之地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秦飞、埃瑞克、阿米三人已在帕菲曼斯待了将近五个月,期间没有任何学城的人找到他们,而他们也都把这档子事忘在脑后,毕竟他们已经答应了蓝侬。 这段时间三人做事、修炼,每天过的也算比较充实,而在蓝侬的指导下,他们的实力也有了很大进步。 除了蓝侬之外,他们还有其他的老师,格罗教授他们魔兽和药草的知识,偶尔也会训练他们身体的强度;肚子很大,胡子拉碴,也是掌管整个帕菲曼斯伙食的比尔,教授他们各种格斗的技巧;曾在夏洛特的落雷之下救过秦飞的席拉,传授他们隐匿、追踪、潜行、甚至是偷窃的方法;阴阳怪气,脸上总是涂着暗色小丑装的伊凡教授他们暗器、毒药以及远距离击杀。 尽管秦飞三人各自的擅长和喜好不同,不可能将这几人教授给他们的东西全部掌握,但就算对某一样只是略知皮毛,对战之时也可能起到无法估量的作用。 这些人不只是单单将自己的技能传授给秦飞几人,也同样教授帕菲曼斯的其他人。 帕菲曼斯表演团已休整了数月,因此蓝侬决定开始下一次的周游表演,但在这之前还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补给。 秦飞问过蓝侬帕菲曼斯为何要有帕菲曼斯表演团。 蓝侬告诉他,帕菲曼斯表演团在大陆各地周游表演,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可以了解大陆的动向,甚至是一些非常隐秘的事情,这对帕菲曼斯本身很有好处。而在各地周游的过程中也可以收留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让帕菲曼斯不至于后续无人。不过,最为重要的还是可以赚非常非常非常多的金币,蓝侬的原话是这样的——你根本无法想象,那些家族愿意付给我多少金币。说完之后,他还发出一阵贪婪的jian笑。秦飞不禁暗想,秋花节时秦家不知被他宰去了多少。 因为之后的周游表演,秦飞三人也会跟随,故而这次补给三人也会一同前去,以便让他们可以先适应一下。知道了这个消息以后,埃瑞克可乐坏了,因为这五个月以来,除了偶尔陪同格罗去山林之中喂食野兽,其他时间三人都呆在帕菲曼斯,要不是有秦飞和阿米的陪伴,恐怕埃瑞克早已闷疯了。 这日早上,因为要外出补给的关系,帕菲曼斯比往常要忙碌一些。 “人都到齐了么?”蓝侬看了看太阳的位置,然后问向格罗 格罗点了点头。 “好,那我们就走吧!”随着蓝侬一声令下,大约二三十人的队伍便出发了。 “特里、夏洛特,这次的补给你们也要一同前去么?”比尔看到在队伍末尾的夏洛特和特里便问道,他因为需要一些食材和调料,所以也一同前去。比尔从不放心让他口中那些根本不懂美食的家伙购买食材和调料。 “恩,我要买些香料水粉,特里这几天没有什么事情就陪我一起去。”夏洛特回答,而特里则没有说话。 “是么?”比尔话中有话的问道。 “恩。”夏洛特咕哝了一声,然后跑到了队伍的前面,特里也紧随其后。 比尔看着两人的背影摇了摇头。 … 萨森家族势力范围和伊莎贝拉家族势力范围的交界有一块狭长地带,这里土地贫瘠荒芜,缺少水源。萨森家族和伊莎贝拉家族为了不因这块没什么价值的荒地引起摩擦,便都没有将此地纳入各自的势力范围。久而久之,这里便成了一块无主之地。 不知何时,在这片无主之地上,建起了一座全大陆最为繁华,最为纸醉金迷,最为充满诱惑的城邦——所达姆。在这个城邦中,只要你有足够的金币,无论是珠、器、稀有的材料,还是上好的美酒布匹,或是经过悉心调教的各色奴隶,都可以买得到。在这个城邦中,只要你有足够的金币,就可以活的如同在天堂一般。 所达姆同样也是帕菲曼斯购置补给的地方。 无主之地与阿拉巴塔山脉接壤,因而距离帕菲曼斯并不太远。中午时分,帕菲曼斯一行人便翻过阿拉巴塔山脉来到了无主之地。几十人吃了点东西,稍事休息后便继续赶路了。 下午的路程不像上午那么平静,期间遇到了几伙强盗,帕菲曼斯的这些人看起来虽是人畜无害,但一个个都不是软柿子,蓝侬、格罗、比尔三人都未出手,这几伙强盗便已被打的落荒而逃。帕菲曼斯一行人并无伤亡,只是被强盗破坏了辆马车,惊走了几匹马。 黄昏时分,一行人以已走到无主之地的腹地,放眼望去四处一片荒芜,只有脚下稀松的黄土,零星的几棵树、几片草,以及数块动物或者人类的枯骨。天空中不时有些巨大的鸟飞过,传来阵阵刺耳的叫声。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但秦飞发现无论是蓝侬还是格罗都没有让队伍停下驻扎的意思,便询问格罗道:“我们还有多远的路?” “不远了,三只小老鼠难道累了么?”格罗看了看三人。 “我大多时间都坐着马车,不累,嘿嘿。”阿米笑嘻嘻的说道。 就在这时,队伍停止了前行。队伍前方出现了数只看起来非常陈旧的大碗并围成一个较大的半圆。这些碗通体呈银灰色,质地较为粗糙,当中还盛有墨绿色透明液体,液体中有数枚金币,金币一面是一名俊美年轻人的头像,一面是一扇大门。 蓝侬走到一只碗前面,从怀中掏出一枚与碗中金币相同的金币,并将这枚金币投入一只碗中。 随之,这些碗周围的元素开始扰动,接着,在其前方出现了一个如水一般的“墙壁”,这墙壁是透明的,不断有波纹在其上荡漾。 队伍之中除了秦飞三人,其他人都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应该是早已经见过这种景象数次了。 蓝侬见此,迈着大步走了进去,其他人在其后跟随。埃瑞克在进入之前想要从碗中捞取几枚金币,却被格罗阻止,随后格罗捡起一块石头,扔入碗中,石头接触到墨绿色透明液体的瞬间便消失不见,埃瑞克见此,后怕的将手在胸前蹭了蹭。 一行人穿过水样的墙壁后,一座城市映入众人眼帘,城市的规模虽不是很大,但城市美轮美奂的建筑,精美异常的雕刻,以黄金、宝石为材料精制而成的装饰,都无时无刻不在诉说着这个城市的奢华。
因天色已晚,帕菲曼斯一行人进入所达姆之后并未进行采购,而找了一个食宿的地方先行休息。 一夜无话。 第二日一早,蓝侬便带着众人开始购买需要的补给,秦飞三人因为帮不上太多的忙便留在食宿的地方。闲来无事,三人决定到外面逛一逛,虽说他们口袋里连一个铜币都没有,但过过眼瘾也是可以的。 所达姆的主要街道都由切割好的上等理石铺砌而成,较窄的小路则铺满各种颜色的小鹅卵石。街道上的行人较为两极化,一部分面色倨傲,衣着华丽,带着价值连城的饰品,一部分则总是微低着头,穿着只能蔽体的衣物。前者自然是住在城中或者前来享乐的富人,后者则是供前者差遣、取乐的奴隶。 学城虽一直极力反对奴隶制,但大陆上一直存在奴隶的买卖,只是碍于学城,会进行的较为隐秘。大陆上所有奴隶都会被种上奴隶印记,这种印记大多种在奴隶的左胸前,部分美貌的女性奴隶会种在左背上。根据奴隶所属主人或者家族的不同,印记的样子也有所不同,但这些印记的作用却没有太大差别。 奴隶印记由力形成,多种在致命的位置,如若奴隶胆敢反抗或忤逆主人,印记便会被激发,从而杀死奴隶。 这种印记不但可以种在普通人身上,同样也可以种在师身上,不过需要师失去意识或不进行反抗。虽然说起来简单,但若真想在师身上种下奴隶印记,种植奴隶印记师的实力必须比被种下印记师的实力高很多。 所达姆有许多有趣的地方和新奇的玩意儿,但在埃瑞克强烈的要求下,三人此时正在一个露天的奴隶卖场边围观。 “接下来是两名来自西弥斯城的女性奴隶,前几日刚刚从西弥斯运送而来。”一名穿着较为体面,头发卷曲杂乱的男人介绍道。 他的话语落下之后,便有两名双手双脚带着锁链并拴在一起的少女从后台走出,少女眼睛通红,脸上满是惊恐。 这两名少女,虽算不得绝世美女,但也是百里挑一的美人。 “西弥斯?那里的女性奴隶可不常见啊!” “别说伊莎贝拉家族的都城西弥斯,全大陆的女性奴隶就没有几个是从伊莎贝拉家族势力范围内出来的。” “是啊,西弥斯的小白脸奴隶我有不少,可真正的女人我可一个都没有。” “还真没看出来,你还好这口?” “呵呵……” “哇!还是第一次见到买卖奴隶,而且奴隶还是两个美女。”埃瑞克赞叹道。 秦家之中并无奴隶,在秋花城时秦飞虽见过几名奴隶,但还从未见过奴隶的买卖,因此,对这时的情景也颇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