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约战会云城
岭山之阳,鸿水东流;其阴,溟水西流,鸿河、溟江相会处,有一城,名曰:会云城。 会云城舟车便利,四通八达,往来贸易不绝,繁华富庶,一城可敌国。古有不入会云城不知天下富之美誉。 会云城不仅富庶且人才济济,一文一武号称天下双绝。文乃花间词帝——白衣卿相;武乃索命状元——神剑一败。 花间词帝,温文如玉且才华横溢。其词流传天下,尤被歌姬所喜。上到王宫贵胄,下到勾栏巷陌,凡有歌舞处皆咏其词。却因其为人浪荡不羁,难容于朝,屡试不第,心灰意懒之余,不再参加科举而流连于花间,自命白衣卿相。 神剑一败原名晋一胜,其自觉一胜不如一败,遂更名为晋一败。而其为人,也确是一生仅有一败。不过那一败却是可以忽略不计。那时他六岁,尚未褪下开裆裤,竟持木剑挑战成名已久的江湖剑客。其结果不言而喻。但他却始终不忘这儿时的一场闹剧。 自那以后,他十五年不曾出晋府一步,潜心练武。自觉有成,遂寻当年剑客一战,仅一剑即将剑客击杀,随后,挑战八方名剑,尽数杀之,未曾有败,天下为之震动。其二十五岁时参加武状元选拔,一举夺冠,因其剑下从无生还,人送外号索命状元。 成名有它的好处,自然也有它的坏处。 好处不需多说。坏处,就是随时要接受别人的挑战。总有剑客想杀他而一举成名。 他也不虚了索命状元的名头,这二十多年凡来挑战他的人,无一不死于其剑下,弃尸于葬魂崖。 关于葬魂崖,有一个传说。 据传,数百年前,曾有一仙人,游历天下时。其妻遭当时安乐侯部众jian杀。待其返还得知时,盛怒之下,一夜间残杀安乐侯及所属十万飞狼军,并弃尸于葬魂崖。而葬魂崖因有十万冤魂,要是将死者抛尸于崖底,据说就永世不得翻身。 不过传闻始终是传闻,无法得到证实。只有在崖底的人才能证实,不过崖底的人全都死了,死人是无法证实的。 今日,会云城中又有一赌局。 天下两大名剑对决。 这是会云城中百姓所乐意看到的。只是他们的乐意多半是以他人的性命为代价。 会云城。天字一号赌坊前,被城中百姓围的水泄不通,男女老少皆有。 “你怎么还买状元赢啊?听说今日前来挑战的剑客不简单呐!” “有什么不简单的?三天前,不也有个不简单的剑客刺杀状元么?结果都一样,一样!” “说的也是,那我也买状元,虽然盘口是一比十,赢头没有买江东剑客的大,可买状元是一个稳赢不赔的买卖” “你们两个有所不知,这次来的剑客,不比寻常的剑客。人称其江东一神。听说他用的那柄剑都有四十来斤,臂力惊人,一只手臂能比上牛的脖子粗,曾经一拳硬生生就打死了一头白额虎。单挑十三大门派,也没输过一次,江湖上可是和状元齐名的” “钱演,你说的是那个名震江东随后销声匿迹的少年剑客?”又有一人惊奇的问道。 “可不是他么?” “那这次可真得慎重,少下些为妙”众人纷纷如是的说道。 “是啊,是啊” “是啊,有道理”应和声此起彼伏。 这次下注的总额是历来最少的一次。只有七十万两黄金。其中四十二万两黄金买晋一败胜,二十八万两黄金买江东少年剑客胜。这也是历来最为平均的的一次下注。以往,十有八九都是下在晋一败那边。 这些年来也只有天字一号赌坊,才有胆量接下这样的赌注。天字一号赌坊财大势粗,势力分布广泛,朝中重臣不少是天字一号赌坊幕后的股东。 天字一号赌坊从来不怕亏钱,他们怕的是输了名声。赔了钱,迟早会赚回来,输了名气,却是赚不回来的。 待众人下完注纷纷散去后,钱演猥琐的从怀中摸出一包银锭。压在赌桌上低声道:“这是我全部家当,一百两,全买状元赢!”声音低沉中带有一些兴奋,像是怕人知道又想让人知道。 钱演不知从何处得来的消息,三天前被晋一败所杀的人正是江东少年剑客的生死之交。 他想,两人既然是生死之交,武力出入应该不大。晋一败能轻松击杀江东剑客的朋友,那也一定能杀死江东剑客。 他对自己的分析很满意。这种不劳而获的事,他自然希望能得到最大的利益,而别人得到的却是最少,甚至得不到。 江东少年剑客,姓莫,名容与,十八岁时一剑击败江东八俊,而成名江湖,又,一年时间内分别击败十三大门派的掌门人,而确立其威名,人赠——江东一神。
正当其江湖地位炙手可热时,他于二十岁那年同好友燕凌雨销声匿迹,无人知其下落。沉寂两年后,燕凌雨竟来会云城刺杀晋一败,败亡。而莫容与此次前来,名为挑战,实为报仇。 莫容与和晋一败约的地点是鹤冲天,鹤冲天原名凌云楼,因花间词帝曾在此作过一首鹤冲天的词,而更名为鹤冲天,也作才子楼。 登上鹤冲天能一览会云城。此处,于白日,能赏芳草萋萋,鸟语花香。夜间,能看灯火璀璨,车马如龙。此处美景,就连杀人也能令人心旷神怡。无外乎每次比武,晋一败都选在此处。杀完人,欣赏着眼前的美景,再品一杯名酒,对他来说这确实是一件美事。 光阴悄然无声,已至黄昏,夕阳染遍人间。鹤冲天上看这景色,更显迷人。此时正是莫容与和晋一败约好的时间。 楼下,前来观赛的人多不可计数。幸得银子出的多,护卫卖力,才能稳住现场,不至混乱。 楼上,却只有一人,晋一败。 莫容与还没有到。 知道莫容与的人都知道他有个习惯,他从来都是迟到,最不喜欢事却是等人。 他此时还在距楼十里之外,信步而来,他不急,一点也不急。因为胜和败对他而言并非很重要。他这次来只是为了取一条命。 他后背背负着一把剑,剑净重四十三斤两钱,这剑无鞘,也不需要鞘,因为这剑根本就没有开锋。他的手臂也没有牛的脖子那么粗,他的身材虽不魁梧但也绝不单薄,一张俊秀的脸略带些许孤寂。 他看着夕阳,无声的叹息。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燕凌雨的实力,他沿途听闻,凌雨偷袭晋一败竟被洞穿了咽喉。那该是多么恐怖的一名剑客才能办得到的? 这一战他没有必胜的把握,或许他会命丧于会云城。但是,他还是来了。 他不喜欢没有胜算的比武,因为那样,他会感觉命不在自己的手上,无法掌控。他却从来不拒绝这种比武。 他,并不厌世,也不想死。但他却一直在死亡的边缘游走。因为只有游走在生与死之间才能让对手也跳进生与死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