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重生之齐人之福在线阅读 - 第九十一章松树的秘密

第九十一章松树的秘密

    送走了李刚和王进步,大家又把话题转到了两颗松树上面去了。当下都巴望这包打听快点把真相讲出来。看到火候差不多了,包打听这才慢条斯理地说:老掌柜的被狗皮三给气走以后,我就琢磨着为什么老掌柜的要来分钟寺转悠啊。结果我找上了老掌柜的。这一次老掌柜的还真是给面子。也没有隐瞒什么,而是给欧文讲了一个故事。就是我们古董界流传很广的一对仙鹤。

    这个故事相传是在民国初年,有人说生在琉璃厂,有人说生在大栅栏。不管怎么说是生在古董市场就对了。

    据说在一次古董集会的时候有个老人,拿着一对陶瓷的仙鹤在市场上叫卖,仙鹤的做工可是不怎么样的。民窑货,一点值得炫耀的地方都没有。

    结果有人问了价格,老人开口就要五个银元。这样的价格,这样的货色,当然是少有人问津了。但是那老人说是家传的宝贝,愣是不肯便宜一点。

    结果可想而知,半天时间老人的仙鹤都没有卖掉。

    这个时候一个纨绔子弟走了过来,扔给了老人五个银元。把仙鹤给买下了,谁知道,这个时候纨绔子弟把这对仙鹤的两只眼睛给扣了下来,然后又把仙鹤还给了老人。

    而且纨绔子弟还挑衅说:这对仙鹤的两对眼睛就是猫眼石的,单单是这四个猫眼石就是二十个银元啊。可惜了地,落到不识货的人的手中了,真是明珠蒙尘啊。

    这个时候围观的一个掌柜模样的人走了出来,当下扔下了二十个银元给那老人,把仙鹤给卖了下来。然后又当着众人地面把仙鹤给砸烂。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仙鹤的腿上居然是用黄金做成的,金光灿烂,好不耀眼,估摸着也有四五斤左右的黄金。

    那掌柜的哈哈一笑说:这对仙鹤身体太重,要是独脚能够承受那么大的分量,一定是金属做的大腿,而只有黄金才能够经受的住那样的高温。这个就是老年间地达官贵人为了隐藏自己的财富而想到了一个办法。可惜的很啊,好东西落到不长眼的人手中居然还有买椟还珠的事情生。

    掌柜的这一席话就让那个纨绔子弟面红耳赤,落荒而逃。君子堂引得围观的人一片喝彩。

    包打听讲完了故事以后接着说:我去问老掌柜地时候,老掌柜的就讲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钱有福有点着急了:包爷。都这份上了,你还卖什么关子啊,这个故事我刚入行的时候就听说过,不就是教育后辈们要戒骄戒躁,不要总认为是老子天下第一吗但是故事毕竟是故事啊,和这对松树有什么关系啊。这个钱有福刚才是一言不,像个没嘴葫芦一般。但是现在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了。他又跳了出来。

    不过,咋一听,这仙鹤和松树这两者的关系还真是不大。

    包打听把手中茶碗放下说:着啊,我当时听完了这个故事以后也是这样想地,老掌柜给我讲这个老掉牙的故事干什么啊。该不会是拿我寻开心的吧。当时我也是像钱爷这样问老掌柜的。你们猜老掌柜地讲什么。老掌柜的说故事什么叫故事,那叫空学不来风。你知道故事中的那个掌柜的是什么人吗告诉你,那个掌柜的就是我师父。你们单单的听说了前半段地故事,但是后半段地知道的人就不多了。

    人群之中一片哗然。原来还真是有仙鹤地事情生啊,荣宝斋的老掌柜的师父想来后半段的故事就是师徒之间的传承,外人不得而知了。

    这一次包打听倒是没有卖关子。停顿了一下继续说:老掌柜的告诉我。当年我师傅得到了仙鹤以后。把东西送了回去,然后趁着别人不注意又回来了。把那个卖仙鹤的老人给请到了酒馆之中,因为我师傅知道,能想出来这样隐藏黄金的人家绝对不是一般的人家。在这样的人家中不定还有什么好玩意没有拿出来。所以。我师傅想和那个老人攀攀交情。让那个老人把手中的其他的东西也拿出来。

    那个老人看我师傅是个也是个实在人,于是就在喝的半醉的时候给我师傅讲了实话。原来这个老人的祖上是一个一品大员。后来落败了。到了老人这一代连宅子都卖掉了。手中的东西更是没有剩下什么。这对仙鹤就是他手中唯一的一件祖上传下来的东西了。

    后来我师傅并不甘心,继续和他攀交情。这个老人想了半天才想到了一个事情,原来这对仙鹤和一对松树配套的代表了松鹤延年的意思。可惜那对松树在早年间分家的时候被他二叔给带走了。至于他的二叔在什么地方,他就不知道了。既然仙鹤里面有黄金,那么松树里面想来也是应该有黄金的才是。诸位,刚才的松树大家都看到了吧。黄金一定是比仙鹤腿要重的多吧。

    这个时候众人才纷纷的后悔,松树的树干那个粗啊,比桌子上放的茶碗都要粗的多。里面能有多少的黄金,那还用说吗

    如此一来,大家都知道了为什么荣宝斋的老掌柜要来这里憋宝,感情这个秘密是人家师徒代代相传的。老掌柜的师父请那卖仙鹤的老人吃酒,从老人的口中套出来了松树的模样和特征,知道这对松树上面的松子就是紫檀佛珠,于是就将这对松树牢牢的记在自己心中。

    这老掌柜听说聚宝阁中有那么一对松树,听那模样和自己师父告诉自己的一般无二,于是就起了心思。过来一看,在聚宝阁门口放着地果然就是那对和黄金仙鹤配对的松树,没有想到被陈星捷足先登了。既然松树被别人给买去了,秘密再保全也就无所谓了。

    听到这里围观在门口的人心中那个后悔啊,就别提了。不过外面的人后悔只是后悔自己怎么看走眼了。

    这些人的后悔加在一起。都比不上吕蒙和钱有福两个人后悔地厉害啊,两个人简直就是把肠子都悔青了。尤其是钱有福更是沉不住气了。

    那可是两块金子啊,五千块就被卖了,总要找个说理的地方去吧。钱有福跳起来说:不行,事情不能就这么完了。我要找一个说理的地方去,包爷,这个事情既然你最清楚,还要麻烦你给做个证人,咱们去找老掌柜的把这个事情说道说道去。

    要说在早年间,老北京的时候。古董行里的交易是钱货两清,交易成功以后,哪怕是磕着碰着,把东西摔个稀烂,或者是现东西是残品赝品什么。这些绝对是没有找后帐的规矩,所以,古董行里才有凭得是眼力吃饭。看的是运气赚钱。

    但是现在的规矩没有那么严格了,虽然一般情况下依然是没有找后帐的习惯,但是如果是真地买到了赝品的话,你在行里找两个分量的的人物,可以和卖主交涉一下。一般情况下,你的朋友面子够大的话,卖主虽然不会全额的退赔,但是打个六七折地也不是一点可能没有的。

    注意。这里指的是你是行里的玩家,一般的外行老百姓买到了赝品,估计退赔地希望并不是很大,自认倒霉就是了,而且还真是有理没处说去。

    但是,钱有福的话还是引来了众人的鄙视的目光。一个行里混迹多年地人居然讲出来这样的话。真是让人笑掉大牙。你是走宝了,不是买了陈星手中的赝品。

    找个中间人说道说道哼哼。且不说这对松树里面是不是有黄金没有人清楚,也不过是老掌柜的亲口那么一说。就算是里面有黄金,你们已经卖给陈星了,就断然没有去找人家的理由。陈星要是咬死口不承认,这个别人一点办法都没有。钱有福是把规矩弄反了。

    钱有福这样的举动,就可以说明了,为什么钱有福到现在还是一个包袱斋,而吕蒙已经自己当上掌柜地了。他没有吕蒙地肚量。吕蒙现在也是恨不得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自己抽自己大嘴巴,但是吕蒙绝对不会讲出来这样没有规矩地话来。

    包打听可是还想在这一行里混下去,断然没有个钱有福一起犯浑的意思,他拱手讨饶说:钱爷,这事没有这一说啊。要是你买了打眼的货,我或者还能够帮你说合说合。但这事你还是找别人去吧。说着包打听又看了看吕蒙。

    吕蒙当然不能不管啊,拦住钱有福没让他坐下,然后说:钱爷,算了,这事是不是真的我们都没有亲眼看到,你找上们去人家也不承认啊。就当我们两个人没有经手过这件玩意就算了。

    老掌柜说的树里面有黄金,那十有就一定有黄金。吕蒙的话不过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其实大家心中跟明镜似的,看到吕蒙这样垂头丧气地说话,却也没有人取笑的意思。

    钱有福也不是傻子,坐下来冷静一下就清楚了自己算了犯了行里的规矩了。当下也就不再讲什么,一个人坐在那里唉声叹气。

    聚宝阁内是一片愁云惨淡,而陈星就显得特别的高兴了,这下算是捡了一个大漏。淘换到什么样的古董比淘换到实实在在的黄金更让人感觉到舒服呢。当然没有了。陈星哼着小曲回到家中。将松树方法到一旁,提起毛笔来练字。练到一半的时候终于想到了什么不妥当的地方,但是他还是认认真真的把今天需要练习的字帖给一一的完成了。

    然后这才将松树藏好,找了一根红线将一百零八颗佛珠给串好了。转身带着佛珠去找常林去了。常林是一个无神论者,实际上经历过战争年代的老一代人里面,大部分都是无神论者。

    不过,这串佛珠确实惹人喜爱,拿在手中那个叫舒服。既然是弟子的孝敬,常林也就毫不客气的收下了。不能辜负了弟子的一番孝心不是。

    常林一边在手中把玩着紫檀佛珠一边听着陈星讲述事情的经过。听完了以后,常林慢条斯理地说:你刚才说要给我买这串佛珠,才去动的心思去买松树,结果还是被荣宝斋的那个老东西给撞破了气死那个老东西,你不用去管他。

    要说在京城古董行里能够用这样的口气和荣宝斋老掌柜讲话的人还真是不多,但是常林绝对是有资格和老掌柜当面锣对面鼓的互相指责的。所以,听到陈星讲完这些事情以后,常林对老掌柜一点好气都没有。

    他一点不客气地说:这个老家伙,他的那个松树的事情我倒是在年轻的时候隐约的听到那么一点点。既然东西被你得到了,按照那个老东西的性格,他绝对是会把消息给公布出来的。到时候你面临的压力也是不小的,虽然吕蒙他们不至于把松树给光明正大的要回去。但是,你要提放他们出阴招害你。

    陈星也是决绝之辈,血液中也流淌有金戈铁马的味道。他毅然说:既然这样的话,那么,我就把松树里面的黄金给弄出来,然后干脆存到银行里面去。我看他们能把我怎么着。到我手里面的东西,你们还想要回去。丫的我就不信了还。

    看到陈星这个样子,常林有点奇怪,我的这个关门弟子怎么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久经沙场的战将啊。跟我学了十多年的书法了,居然还有这样的气势,真是咄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