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神器?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样,对方几人各个都透露出贪婪的之色。 在拉法大陆上,已知的神器也就五件,除了两件下落不明外,另外三件被三大工会各自拥有,所以,可想而知,一件神器有多大吸引力。而在所有人的认知中,神器也有弱点,威力巨大的代价就是消耗太大,就拿魔法工会的神器‘光明皇冠’来说,一个大魔法师根本就使用不起,一名魔导师才能使用一次,然后就得休息半个月。而雷雨手上被他们认为是神器的左轮手枪,既然已经连续使用了三次,那就根本不可能使用第四次,不然,那还得了,要是一个人能无限使用神器,那这天下早就变天了,于是,这才有了大家的贪婪之心,也才有了金达的得意咆哮:“哈!哈!大家一起上,抢了这件神器——啊!” 他的话还没吼完,因为他一看见雷雨要把枪口对准自己,虽然心里知道对方不可能再使用‘神器’,但他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去赌,所以,很机灵的顺势下马,躲在马屁股处,然后才急急地指挥着手下:“上!上!一起上!” 在光棍个性中,有一种十分突出的个性:既然已经惹到对手,那就杀掉对方,不会去考虑什么狗屁后果!而雷雨,此时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只是,很可惜,那个金达在生命受到威胁时,表现的什么机灵,身手也如猿猴般的敏捷,让雷雨失掉了开枪的机会。 雷雨没有开枪,因为卡达尔的阻止,雷雨很是理解卡达尔的行为,但对于这样愚蠢的勇士气概,雷雨心里鄙视之,表面上却只能能点头。 冷俊的把枪口对准那几个正彷徨的家伙,果然,那几个家伙一见‘神器’对准自己,各个都接连后退,毕竟,神器虽好,可也得有小命去使用,没人敢拿自己的小命去赌。 “站住!” 见这几个家伙要脚底板抹油——开溜!雷雨哪会让他们如愿,想到这一个金币一颗的昂贵价格,雷雨心里在趟血:“把你们身上的钱,恩,还有那几匹马给老子留西下,然后滚蛋,不然,哼!哼!” 见雷雨的神器又对准了自己,他们虽然奇怪,一个拿着神器的家伙居然还缺钱?但没人敢去探索这个好奇,乖乖的丢下钱袋子,连句什么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的面子话也不敢说一句,护着一脸不甘的金达就跑。 雷雨也懒得去管他们,急忙叫卡达尔去收取那几个钱袋,自己则小心的检查起枪口,没发现任何问题后,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泊咯为了怕雷雨误会,也主动去检查那两具尸体,毕竟,神器太过于吸引人了。 “这家伙绝对是个大魔法师或者大魔法师以上的魔法师。”指着那魔法师的尸体,泊咯显得异常兴奋,要知道,在拉法大陆,斗气和魔法相比,大魔法师(红级)以前,相对来说,斗气要容易修炼些,可达到大魔法师级别后,斗气又比不上魔法了,而到达魔导士级别后,双方又扯平,所以,泊咯才会从双方地位方面这样的肯定,才会这样兴奋。 雷雨正思考着如何应对金达的报复时,卡达尔和泊咯都回到他身边,两双眼睛都随着雷雨的左轮而移动。 “你们想要这个?” 这不是废话么,神器啊,谁不想拥有? 看着两人对自己的白眼,雷雨突然把枪抛给了泊咯:“既然你想要,就送你好了。” 别被雷雨表面的豁达给蒙住了,没见他背在背后的右手里,正有三颗闪闪发亮的子弹么。 不过,接下来泊咯的表现就轮到雷雨吃惊了。在雷雨的想象中,泊咯应该是先仔细的看看这枪,然后小心翼翼的藏起来,或者说,在藏起来之前,还会学一下芊芊君子,谦让一翻后,猛地藏起来。泊咯也确实仔细的看了看枪,还扣了扣扳机,听听响声,但最终,他还是双手把枪给还了回来。 “怎么,你不想要?” “这可是神器啊,没人会不想要的。”泊咯摸了下手中的巨剑,看了眼左轮,扭头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几口气,仿佛只有这样才能阻止自己的惨念:“我也很想要,可是,有两个原因让我不能要它。” “哦~!”雷雨来了兴趣,凑过去,继续听着下文。 “第一,它是你的,我既然还要跟你一起混下去,就不可能要你的东西,特别是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承担不起。”看了雷雨一眼:“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父亲说过,任何法器都是死的,都得因人而定,所以,人才是最强大的存在,如果一味的靠着手里的武器去战胜敌人,那么,终有一天,你会失去一切,因为过于依赖武器的强大,会让自身迷失方向,从而,无法更进一步。” 雷雨严肃的点点头,泊咯的这翻话对他的感触很大,人才是第一利器。 “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的慷慨,要知道,就我所知,拉法大陆上,还从未有人把神器送朋友的,所以,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放心,只要我还站着,就绝对不会让人抢走你的神器。”说完,泊咯拍了拍雷雨的肩膀,向那几匹马走去。
雷雨又不傻,他当然听得出这话的意思:国之神器,不可持之,不可握之,不可视之,藏之,则安,反之,则杀。 现在,轮到雷雨头疼了,他恼火的看了眼阻止自己杀光对方的卡达尔,一下子将左轮抛给他,卡达尔却像是在接火炭一般,左右交替着将左轮给抛了回来,喋忽忽的吼道:“我才不要这种爱惹事的东西了。” “那你当初干嘛阻止我杀了对方,要是依我的,这消息绝对不会泄露出去,最少,暂时不会!” 卡达尔无言以对,只得一甩头,潇洒的向马儿跑去,挥舞着双手叫已经骑在马背上的泊咯抱自己。他心虚的都不敢和雷雨共乘一骑了。 “你们两个该天打雷劈的混蛋,将来生的儿子肯定没屁眼。” 泊咯和卡达尔却像没听见一样,一夹马腹,慢悠悠地向前而去,留下雷雨又是愣了半天,躲脚大骂一翻,最终,还是没法子,只能跟上去。不过,他的嘴角却微微翘起,露出狡猾的笑容:你们不是担心神器被抢么,好!老子一人一把,到时候,看谁厉害过谁——mama的! 在马背上,雷雨左右分析后,绝对,还是回到清风镇最好,因为,这方圆七十里内,想要找到精晶,只有去清风镇碰碰运气了,而且,再怎么说清风镇也是政府部门,金达想要报复自己,怎么也不敢弄出太大的动静,要不,金达为什么不在清风镇里悄无声息的干掉自己呢。再加上镇里鱼龙混杂,有敢为钱拼命的佣兵,加上自己屠龙勇士的威名,嘿嘿,肯定能找到好些帮手。 唯一头疼的就是,金达要是把神器这种说法宣传开来的话,估计,有很多人睡觉都会惦记自己的。但雷雨赌了,赌金达这种胆小怕死又贪婪成性的人,绝对不会轻易把神器这东西宣扬出去,他肯定会暗地里干掉自己而抢得神器。 不得不说,雷雨赌对了。 这章很难码,写了两个钟头才写出来,所以,请大家看在我这么辛苦的份上,给点票和收藏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