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订婚
听了王云的介绍,马文明倒是对诸葛亮更满意了,至于典韦,他倒是不好跟女婿抢保镖,当即眼睛一瞪:“臭小子,曹cao是老子能比的吗?诸葛先生我看在你这里也屈才了,不如先帮我的忙。” 马文明向来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其实在打听王云底细的时候,就对他的身边人查了个清楚,早就知道曹cao当初挖墙角的事情,对诸葛亮的义气倒是比较欣赏,而且有王云这层关系,也算得上是自己人了,公司还真是差一个好智囊。 他马上宣布,只要诸葛亮在公司帮忙三个月,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就马上聘请为公司顾问,并且资助他开竞选公司。 诸葛亮当然愿意,他本来就是与王云签订的是顾问协议,这些天已经在琢磨给自己找事干了,凭空得到如此大一个台阶,想到自己当初的窘况,对王云可真是感激不尽。 王云趁机又给老岳父推荐李白,华尔日报当初对他们而言就是庞然大物了,现在有了全球新闻媒体排名第一的大都电视台,当然要给李白找个更好的归宿。 马文明一口答应,当即就打了个电话,然后转告王云,要李白直接与大都电视台的总编辑汤姆森联系,就说是关大鹏老总介绍的,将电话号码给了他。 大家彼此放开,交谈越来越深入,王云本来想将给菲利普忏悔的事情说出来,这事情一直是他心中的一根刺,估计这个岳父一定能给他摆平。 不过一想到自己的忏悔内容,赶紧闭上嘴,要是马文明知道自己内心想着如何折磨他的宝贝女儿,只怕首先就要折磨自己了。 几人相谈甚欢,就连话语不多的西丁也是兴致勃勃,老板的事业实在是太大了,他早有力不从心之感,以至于对下面的方方面面都无法考虑周全,上次下面的小流氓借机敲诈就是个例子,以后有了诸葛亮帮忙,也轻松许多。 不知不觉中,马菲菲进来叫大家吃饭了。 饭桌上,马文明直接与王西凤开始亲家相称,见李白有点郁闷,王云马上将推荐她去大都电视台的事情告知了。 李白不是傻子,有傲骨却是没傲气,马上感谢了马总,借机敬酒一碗,又乖巧的感谢马姐。 马菲菲也是高兴,她潜意识还是怕李白这个大才女在自己未来老公面前晃悠的,恨不得小白早点出去。 当即就祝贺小白,她喝饮料,小白喝酒对干三杯。 王云又说了诸葛亮要出去帮岳父做事的事情,王西凤脱口道:“瞎子怎么要出去,这里不好吗?” 诸葛亮马上恬不知耻的道:“这里就像是我的家一样,我只是帮马总做事,总要回来的,以后老板有事,我还得帮忙呢。” 王西凤不再多说,却是有点心神不定,王云见此情况,心中叹气,看来西凤姑妈迟早会被诸葛亮忽悠走。 还好马文明提到了马菲菲与王云的婚事,王西凤才精神大振起来,听说要等王云当上州长才成婚,心中大急,忙道:“要不这样吧,反正我们两个都是既当爹又当妈,他们也情投意合的,我们今天就算订婚好了。” 马文明倒是爽快,马上答应了,大家顿时恭喜王云与马菲菲,要他们喝杯交杯酒定情。 王云脸皮厚,马上赞成,马菲菲却是脸红着有点扭捏,不过还是羞答答的与王云挽手喝了一杯,算是彻底定下两人的关系了。 王西凤高兴的要发狂了,马上转身上楼,一会就下来,给了马菲菲一个精致的盒子,说是王家的传家之宝,专门传给媳妇的,戴上就能够逢凶化吉,大吉大利。 又专门补充,当初王云的mama就是忘记佩戴此物出门,才遭遇了横祸,就给菲菲做订婚礼物了。 大家都要马菲菲打开看看,她也好奇,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根做工精致的项链,拿起来一打量,链条乃是碧绿色,闪烁着幽绿光泽,一节一节的呈椭圆狭长的叶片型。 链坠却是闪烁着深红光泽,乃是一朵盛开的玫瑰,整个项链碧绿和深红两色分明,却又搭配得当,光彩耀眼。 马菲菲不由脱口道:“好漂亮呀。” 李白大为羡慕,大叫:“给我摸摸,这项链看起来好高贵好有型。” 马菲菲大方的给大家展示,其他人都是感觉很奇妙,就是马文明也是啧啧称奇,看了半天摸了下,说是这两种材料都没见过,手感是金属,感觉非常坚硬,却是颜色奇异,应该都是稀有材料。 王西凤得意的道:“我听我爸说,是我们的一个老祖宗去亚麻山脉探险,用那里找到的矿石打造出来的,这绿色的称之为绿金,红色的称之为红金,要是在晚上,发出的光芒更是夺目,却又非常柔和,一点不伤眼睛。” 马文明霸气的道:“没想到今天两人订婚,我也没带东西来,西丁,去把我那把老枪拿来,就传给小云了。”
西丁点点头,转身就出去了。 王云满心期待,前世只在媒体上看过黄金手枪,这下自己也有一把了,就是不知道岳父给不给配上黄金子弹。 西丁很快进来了,拿着一个其貌不扬的木匣子。 这岳父,都是自家人,送东西还搞伪装的。 马文明接过木匣子,递给王云,深情的道:“当初创业的时候,我全靠这把枪,已经跟了我多年,就像是我儿子一样,现在交给你了,以后得子子孙孙给我传下去。” 王云忍着激动,庄严的表示,一定要将岳父的训示贯彻到底,跟着就迫不及待的打开木匣子,只感觉一盆冷水从头浇下。 木匣子里是有一把枪,把柄由木头削成,粗糙不堪不说还是实心的,弹匣不知道藏在那里,枪管直接裸露,就一根锈迹的铁管,上面找不到准星,就在靠近枪身后面开的有个空槽,本来应该是扳机的位置,只有一个空洞。 关键是把柄上还缠着红色的带子,上面有些形迹可疑的褐色。 王云欲哭无泪,老岳父,你要处理废品,也不要找这个理由好不好,还叫老子要子子孙孙传下去,这到底是个什么鸟枪啊! 他连声赞道:“好枪,好枪,岳父用过的东西,果然是与众不同。” 马文明得意的道:“这把枪乃是我十二岁的时候,自己打造的火药枪,当初可是帮了我的大忙,还算你识货。” 靠,原来这就是传说中无知少年的大杀器火药枪啊,还是岳父牌的! 王云马屁送上:“当年岳父肯定是靠着这把枪大开杀戒,这把柄上染得是敌人的鲜血吧。” 马文明大大咧咧的道:“我小的时候家里穷,住的地方蚊子多,只要喝了我的血,我打死它们就在把柄缠布上擦擦,也算是让枪沾点血腥气。” 我那个日了,原来枪柄上的可疑褐色,是老岳父自己的鲜血和蚊子的尸骸铸就,王云呆若木鸡,这他娘的也太不讲究卫生了。 岳父大人,你老人家就算是没有带礼物,随便给个百八十亿的,让女婿我自己去买也行呀,不待这样忽悠人的。。 王云忍着将木匣子砸到马文明头上的冲动,连声拍着马屁,下定决心,以后这传家宝还是让菲菲自己保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