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三国丁夫人二
曹昂听说林白妤要教他变强的方法,开心无比,不过:“内功是什么?” “内功是锻炼身体内部器官的功法……”林白妤粗略地讲解了一下内功的含义和作用,看曹昂听后眼睛越来越亮,笑着摸了摸曹昂的脑袋,“现在我背诵内功心法,你可要仔细听。” 曹昂用力点头。 林白妤开口背诵:“内功之传,脉络甚真;内功之要,第一要知脉络,不知脉络,勉强用之,则无益有损。前任后督,气行滚滚。井池双xue,劲循循。千变万化,不离乎本,得其奥妙,方叹无垠……龟尾升气,丹田炼神,气下于海,光聚天心。从尾骨尽处,用力向上翻起,真气自然上升矣,脐下一寸二分,丹田xue也,用功时,存元神于此处耳;小腹正中为气海,额上正中为天心,气存于内,形光于外也……气虽聚于丹田,存想沉至底方妙……” 林白妤教授曹昂的乃是最基本的内功心法,别看这只是最基本的心法,在其他武侠世界是大路货,但却是最实用的,简单易学。否则即便林白妤教曹昂那种级别的绝世内功,曹昂对内功本不理解,也学不了。 所以,人啊,不要追求最好的最贵的,应该选最适合自己的。两夫妻结婚也一样,帅哥美女固然亮眼,但不一定适合过日子。 曹昂很聪明,在学会了经脉xue道并听林白妤讲解了一遍后,就入门了。只用了一天时间,曹昂就修炼出了一丝内力。这孩子高兴坏了,从此一有时间就修炼内力,一年时间就内力小成,力气比原来大了一倍,身手和灵活性也高出许多,实力直追曹cao手下几员大将。 曹昂高兴地回到府邸,身后还跟着一个人。这人身高七尺六寸上下,方面阔口,黝黑脸膛;剑眉入鬓、目似朗星;颌下连鬓络腮短钢髯,极具威势;蜂腰乍背、四肢颀长,极为壮硕。头戴白虎盔,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束狮鸾带,背后西川蜀锦百花袍,足下是上等的牛皮战靴;掌中一条丈八铁槊,左右刺击、气势如龙。林白妤看到此人后,觉得颇为眼熟。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人呢? 曹昂笑着给林白妤做介绍:“母亲,这位是杨靖云杨校尉,是我手下的第一员大将,你看怎么样?” 杨靖云?这名字都一样。林白妤仔细打量杨靖云,现此人表情表情正常,表现也很正常,想来跟另一位“杨靖云”没有关系。或者,就算有关系,也没有北宋时的记忆。 “见过老夫人。”杨靖云恭敬地拱手行礼。 “……”林白妤幽幽地问,“我有那么老妈?” 曹昂连忙道:“母亲不老。只是杨校尉如今奉我为主,才会尊称母亲老夫人。” 曹昂向林白妤讲述了收下杨靖云的经过。杨靖云为人勇猛,功夫高强,箭术群,有着小李广之称,其实力绝对过曹cao手下的典韦之辈。然而,此人性格直接,不会溜须拍马,以致仕途坎坷,一直没有找到懂得欣赏他的上司。这次,杨靖云原本想来投效曹cao,然而曹cao出征去了,杨靖云没有见到曹cao,见到了曹昂。一番比试后,杨靖云被曹昂的武功和文才折服,真心认了曹昂为主公。成为曹昂手下第一人。 听了曹昂的讲述,林白妤给他的表现点了个赞:“不错,你的年纪逐渐大了,应该组建一套自己的班底了,你父亲的班底是你父亲的,忠心的对象是你父亲,在他们眼中,你不过是你父亲的附属。你还是要有自己的人才行。” 曹昂闻言点头。虽然他很崇敬父亲,但还是认为母亲说得对。是该组建自己的班底了。他想要建功立业,想要越父亲,让父亲和母亲以他为傲。 林白妤道:“如今你有了杨校尉这样的大将,尚需要几个谋士才行。这样,你去准备一下,明日我们远行。” “母亲,我们去哪里?”曹昂问。 “荆州襄阳!”林白妤道,“那里人杰地灵,或许能够找到帮助我儿的谋士。” 荆州如今在刘表的手中,两母子做了装扮,进入襄阳境内,没有被任何人察觉。两人走在山路上,耳中传来小声的呻吟声。对视一眼,他们朝声处走过去。就只见草丛中倒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那长相……两母子见多了长得漂亮的少年男女,但很少见长得如此丑如此有特色的少年人。嗯,先将人家的相貌放到一边,可以看到少年的脸上罩着一层黑气,左腿小腿黑肿黑肿的,让人一眼看出,这是中毒了。 “应该被毒蛇咬了。”林白妤吩咐曹昂,“找到他腿上的牙齿印,用匕割开,帮他把毒血挤出来。” 曹昂立刻照做。救人如救火,他动作迅地帮助少年处理伤口和毒血,林白妤走上前,喂了一颗解毒丸进少年的嘴里。 少年以为这一次必死了,没想到会被人所救。他虽然没有力气,但还能用眼睛看人。他仔细打量两个恩人,两人虽然穿着普通,但一身气质却不是普通人,非富即贵。年纪大的女子他看不透,只能看透年轻人。年轻人面带正气,眉宇间带着坚毅,是一个温柔宽厚又性格坚定的人。若有这样一个人为主公,乃是下属和谋士们最大的幸运。 曹昂帮少年包扎好伤口,关心地询问道:“你家住哪里?我们送你回家。” “谢谢,多谢二位救命之恩。”少年回道,“我家就在半山腰上,我叔父庞德公住在那里,你们二位应该是去拜会我叔父的吧?” 他对两人的印象很好,这两人不但救了他,还没有嘲笑他的长相,是两个好人。既然他们是来拜会叔父的,那自己就帮他们做个引荐吧。 庞德公,字尚长,襄阳人,东汉末年著名的名士跟隐士,平日在田里耕作耕作,夫妻相敬如宾。休息时,正襟危坐,以弹琴、读书作为自己的乐趣。他与三国时很多有名的谋士关系友好,诸葛亮的“卧龙”,庞统的“凤雏”,司马徽的“水镜先生”,就是他先提出,给予三人的评价。对诸葛亮、庞统等人早年影响较大,并得到诸葛亮的敬重。 “原来你是庞公的侄子啊,在下曹昂,这是我的母亲。你呢?叫什么?”
少年惊讶:“曹cao的长子曹昂曹子脩?” 曹昂亦惊讶:“小兄弟知道在下?” 少年一昂头,骄傲地道:“天下群雄有十分,其中八分我都知道他们的资料。” 曹昂佩服,真心赞扬道:“小兄弟真厉害。” 少年得意地笑,对曹昂的观感越来越好:“我叫庞统,叔父为我取字士元,曹公子可如此叫我。” “士元,我字子脩,你亦可叫我的字。”曹昂道。 庞统感叹:“子脩真是礼贤下士。” 曹昂笑,背过身将庞统背到背上,带着他一同返回庞德公家。庞德公很感激曹昂两人救了庞统,热情招待两母子住在庞家。期间与曹昂谈论琴棋书画谈论天下大势谈论农耕水利更各方面的知识。曹昂有林白妤教授,那知识面越这个时代所有人,庞德公越是与曹昂交流越被其折服,暗中对侄子庞统道:“曹昂潜龙在渊,终有一天能够飞龙在天。我知你素有大志,这曹昂将能帮你完成你的志愿。” 庞统眨巴眨巴眼睛,没有告诉叔父,在曹昂救下他后,他便已经选定了曹昂做他的主公。 庞德公既然与诸葛亮等人交好,自然会与他们来往。两母子在庞家待了几日,见到了还没有出名的诸葛亮和“一言不”的始做者徐庶。诸葛亮的年纪比庞统还要小,如今不过十二三岁,但小小年纪已经才智不凡。可惜,诸葛亮一直坚持正统,想要辅佐的是汉朝皇室之人,即便他也承认曹昂的优秀,但依然不改心意。倒是徐庶,他被曹昂的人格魅力以及才华所折服,认了曹昂做主公。 自此,林白妤带着曹昂来荆州的目的达到了。虽然庞统的年纪还小,还不能跟着他们离开,但跟曹昂约好了,等庞统加冠就去北方找曹昂。 林白妤对此成就满意不已。徐庶和庞统,两个人的才华都不下于诸葛亮。徐庶,原本的三国中,曹cao为了得到这个人才绞尽脑汁地抓了徐庶的母亲才逼得徐庶归降于他,其后更只是点卯不出力。如今呢,徐庶死心塌地地帮助曹昂,若是本原三国世界的曹cao知道,会心塞而死吧?至于庞统的才华,更不用说了,“凤雏卧龙”,只这两词就知道庞统的才华不下于诸葛亮,只是他长得不如诸葛亮好,运气不如诸葛亮好,还没有大展才华之际救陨落了,名气才会不如诸葛亮。林白妤想到以后凤雏卧龙身为敌人相互谋算时,肯定是非常精彩的大戏。真是期盼啊! https:///book_65996/l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笔趣阁手机版阅读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