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大开行辕
“臭小子,对我们家允儿要好点,否则小心我找你算账。【】”林紫怡看了林锋一眼,眼眶红润,声音有些哽咽起来。 林锋明白,林紫怡这是在向自己告别,她是个坚强的女人,碍于姐妹情分,他想要与她长相厮守怕是不能了,对于离开这个决定,林锋能够理解,也尊重她的选择,虽然只有一夕之欢,两人的心意却早已相通。 “放心吧,我会好好对允儿的。”林锋淡淡道,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得去赶飞机了,允儿、林医生再会。”林紫怡优雅一笑,转身往门外走去,在戴上墨镜的瞬间,她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一晚的快乐,一辈子的爱,足够了。 “哎,紫怡向来要强,这么多年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却从不跟任何男人正式交往,不得不说是一件憾事。” 林紫怡离开后,唐允的眼泪也掉了下来,想到自己多年好友的孤苦、寂寞,也是百感交集。 林锋轻轻的将她揽入怀中,两人用力的激吻起来,吻的满脸是泪,离别其实是两个人的,他只能借着与唐允的热吻,与林紫怡告别。 “放心吧,紫怡肯定会找到她爱的人。”林锋擦干唐允脸上的泪花,微笑安慰道。 这话也是说给自己听的,他希望林紫怡能够找到比他更优秀的男人照顾他,这是第一次他发现原来爱不一定要拥有,有时候离开也是一种快乐。 “好了,我还要去值班,中午去我公寓,我给你做饭吃。”唐允挣脱林锋的怀抱,微笑着打破沉闷的氛围。 “嗯,还是我的允儿老师好,去吧。”林锋微微一笑,在她的鼻子上轻轻的刮了刮,笑嘻嘻道。 “坏人,就知道占便宜。”唐允妩媚一笑,走出了办公室。 林紫怡的离开对林锋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就在昨天他还在想着到底要不要把林紫怡留在身边,没想到今天就离别了,不得不说是一件悲催、心痛的事情。 他坐在椅子上,转过身对着窗外,抽起香烟来,他以前是不抽烟的,然而随着过去老北区的烦心事,他已经爱上了这东西。 尼古丁的香味会让他将这份短暂的爱与烦恼彻底的封锁在心底,再也不会提起。 “咚咚” 门又响了。 “进来吧。”林锋没有转身之时轻轻的喊了一声。 进来的是金胖子,“师父,你怎么来了”林锋有些惊讶。 “臭小子,找你可不容易,马庄主那边准备收山了,你小子还躲在这里琢磨着裤裆里的那点事。”金胖子没好气道。 他的修为可不简单,林锋那点心思在他眼中,洞若观火。 “哎呀,我还真差点把这事给忘了,这样,我即刻出发前往镜湖山庄。”林锋一拍脑袋,猛的跳了起来。 金胖子点了点头,“这还差不多,这是镜湖山庄的地图,马庄主会派马铁在庄口接应你,记住了,千万别乱闯,里面机关重重。” “别唠叨了,我耳朵都起茧子了,放心,有我出山,食材肯定这次肯定能到手,宝菜必成,厨赛必胜。”林锋自信满满道。 金胖子没好气的赏了他一记爆栗子,气的吹胡子瞪眼,“就知道得瑟,就你本事大,马铁的事情不就是个教训吗山庄现在不安全,你是想那些漂亮的小娘子全都守活寡吗” 林锋揉了揉脑袋,“知道了。” 拿到镜湖山庄的地图,简单的跟赵雨寒、唐允告别后,林锋独自往镜湖山庄赶去。 镜湖山庄位于云雾山中,四季如春,乃是世界有名的险山,其山因为高,仰望有如巅入云霄,是以称为云雾山。 来到云山下,镜湖山庄气派的庄门俨然而现,盘龙石雕、白玉正匾,两侧立着象征守护之神的麒麟。 在最左侧是一块高约十米的黑色矗石,上书八个苍劲有力的大字。 “马氏禁地,擅入者死” “马氏果然不简单,光是刻字这份功力,怕是得至少有日阶得修为才成。”林锋驻目赞叹道。 在庄园门口稍等了片刻,林锋立时意识到有些不对劲。 按照约定,马铁应该会来迎他,再说了堂堂山庄,竟然连个守卫也没有,这不奇怪吗 四下打量了几眼,只见云雾山朦胧一片,饶是开了天眼,也难以穷极,林锋当机立断,往深山之中掠去。 云雾山庄行辕,庄主马云琛一大早就领着庄中精锐弟子骑着山中的驯服狼豹群聚于此。 云雾山庄在大明朝时期,曾是朱氏皇家的行辕狩猎禁地,马氏原本是皇家御用的行辕守护家族,后来随着王朝的没落,云雾山庄渐渐不为人知,但马氏却始终以皇家行辕经营庄园。 庄中所产猎物、珍奇,绝不落入民间,仅仅只在三宗五门以及一些私交之间互通互馈,而马氏族人也世代居于云雾山的镜湖山庄,不与外人来往。 而金胖子却是与马氏颇有渊源,火工门在大明时期,曾有弟子入皇家为御厨,是以火工门历代传人都与马氏有来往。 呜呜 伴随着几声低沉、雄浑的号角之声,马氏族长马云琛一甩大红袍披风,恭敬的单膝跪倒在祭台上,领着族人恭敬的祭拜了天地、先祖。 祭拜完先祖,跟往常一样,分管食材的各族子弟纷纷献上云雾山中这一年收获的珍奇。 琳琅满目的雪莲、人参等等各类俗世根本见不到的奇珍,整齐的供奉在案桌上,好不让人惊叹。 马云琛满意的抚须轻笑,向每一位族人致意,云雾山这些年人丁越来越兴旺,同时随着族人的兴旺,山庄的经营也是越来越繁荣。 “云琛瑾拜天地,望苍天、先祖护佑我马氏一族兴旺发达” “开行辕,猎地龙”马云琛一扬披风,仰天大喝,颇有英雄之气。 “开行辕,猎地龙,鸣”马铁气沉丹田,立时传达马云琛的号令。 顿时山巅之上旌旗云涌,马云琛一马当先往镜湖而去,镜湖四周弥漫着纯白色的雾气,于马氏家族来说,是上天赐予的福地。 只因为镜湖每隔五十年会养成一只地龙,地龙虽然不能跟传说中真正的龙相比,但却也是世间难得的灵兽,乃是昔日朱家王朝特贡的珍奇之首。
其rou,甘美无比,浅尝则难忘终生,其血有滋补元气之功效,能融元炼丹,其筋骨坚硬如铁,可冶炼,地龙周身都是宝。 马云琛幼年曾有幸目睹家族长老猎杀地龙,现在轮到他执掌镜湖山庄,能亲手猎杀地龙,绝对是人生最辉煌的时刻。 林锋此刻风驰电掣般的按照地图往镜湖山庄赶去,与马氏族人完全不同的是,山顶传来的号角声,让他倍感心悸。 突然,他停了下来,这已经是他发现的第七具尸体了,从死者身上劲装上的标志来看,又是镜湖山庄的守卫者。 他蹲下身,查看了守卫的伤口,跟前面几具尸体一样,被人一刀毙命,创口平滑,血撒于地,显得急促。 这说明凶手的刀法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快若闪电,锋利无比,绝不是善茬。 而且从周围零散的脚步来看,来的人不少,反观镜湖山庄传来的号角声雄浑、整齐,明显不像是遭受袭击,这说明山庄的人还一无所知。 “糟糕,镜湖山庄今日猎杀地龙,而马庄主也正是应承了金胖子地龙rou作为食材,如此一来,我更加不能袖手旁观了。”林锋眉头紧锁,循着一处脚步,快步跟了过去。 走了两步,林锋又头疼了起来,云雾山灵气充足,以至于云雾笼罩,天眼无法洞穿,虽然他的手上有地图,但只是简图,对于实地只是个大概性的指引。 更何况,一路上走来,他遇到了不少陷阱,他虽然修为不错,但还没自负到,能够全身而进,毕竟云雾山庄世代守护在这,又是精通狩猎的好手轻轻。 有了 林锋转念一想心中顿时有了主意,既然东阴人想对镜湖山庄下手,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老子就陪东阴狗玩玩。 “天地无极,元气不灭,追元术,急急如律令。”林锋手掐法诀,快速的念咒。 从守卫的尸体来看,应该是刚遭毒手不久,东阴人应该还没走远,只要有元气的波动,他就能找到这些可恶的家伙。 果然,随着咒语的发动,空气中弥漫着一丝丝残存的黑色元气踪迹,循着黑气,林锋一头扎进了林子里。 云雾山海拔极高,或许是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这里非但不冷,反而因为元气的旺盛,四季如春,密林丛丛,林中不时传来怪兽的让人毛骨悚然的吼叫声。 越往里走,林子中的光线越暗,过膝的野草、花丛、荆棘磕磕绊绊,让他很不好受。 “砰”林锋脚下一个趄趔,只觉得像是绊倒了什么东西,紧接着劲风铺面而来,一排排密密麻麻散发着乌光的弩箭从林中暗处穿透而来。 几乎是出于本能,他一个铁板桥,凭借着巨大的元气冲力,让身体没入土里,锋利的弩箭贴着面门齐齐飞过,巨大的劲风刮的面门直是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