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权宝儿(下)
这个人就是权宝儿,Boa。 她是日韩两地历史上第一个共同力捧的艺人,曾经在日本的新闻发布会能让海内外1000多家唱片公司、媒体到场,创下了出道发表会规模最大的记录。 现在的宝儿已然有S.M一姐的派头,别看她年纪与叶凡相仿,其才能和潜力无可估量。 当晚,叶凡与李秀满约在一家岛国的料理店,应他的要求,不带无关的人,但是必须有宝儿陪同参加。 李秀满起初听叶凡指定宝儿时很是诧异,问过当事人后,宝儿坦言与叶凡并不相熟。 日式的房子大多采用木制榫卯,不仅让人感觉舒爽,成本也低。在里间,印花的推拉门、矮扁的桌子、明亮的地板都体现了它独有的文化特色。 不掺杂民族情绪的话,接而上齐的岛国菜让人一看就不禁有了食欲。 叶凡盘腿坐于一边,另一边是李秀满和宝儿跪坐着。 李秀满并不知道叶凡这一次主动找上他有什么事,他反而想找上叶凡。 “叶凡,我邀请你加入**,给你一部分股份,怎么样!” 李秀满后悔于当初与叶凡解除合约。这是他第一次看人走眼。对方的才能已不能用单纯的艺人来评判,从唱歌到电影,再到现在的电视节目,听说还开拍了电视剧,而且是业内人非常看好的一部电视剧,剧本由他亲自撰写。 当叶凡的才能渐渐展现出来,李秀满就知道下定决心,花大代价说服。 叶凡摇摇头,微笑地说:“李会长,我们不谈公事。” 可是,他却话语一转,立马主动说起公事了! “我这次找李会长是想合作拍摄一部电影。” 李秀失望的同时,好奇地问:“是那部七千万美金的电影吗?” 这部被外界抄得沸沸扬扬的电影在叶凡主动夭折后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没有名字、没有内容,只知道需要多少资金。随后有人说这是叶凡炒作自己的方式,也认定了他做事不够稳重。 这确实是冤枉了叶凡,他当时因为被系统气着了,心想着来一部最赚钱的电影,也就是后来的指环王三部曲的第一部。它比起后来最高票房的阿凡达来,成本更低,赚取的利润最多,所以成为了最赚钱的电影。 最终,叶凡因为没有资金,只能放弃。 “不是,是一部以岛国为背景的动画电影。你可以把剧本拿回去参考一下,今天约你来,主要还是与你先把条件谈好了。” 这是叶凡的一个习惯。总是喜欢先把事情想清楚了再有所动作,包括今天口头的协议。 接过剧本的李秀满看不懂上面的日文,而且这点时间也无法知道剧本的质量,只听叶凡说道:“我就简单地说,我们把票房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日本本土,另一部分是除开日本外的海外市场。” “如果日本的票房超过低于一亿,那么所有的收入全都归于李会长。如果票房在1亿-5亿之间,双方利润各半。如果票房超过5亿,我七,你三。海外票房也这样算。同时,我出人出力并单独制作,你方以一千万资金以及岛国地宣传作为投资。” 这样的分配条件对李秀满的冲击可想而知。在《我的野蛮女友》出来前,没有人看好这部电影。即使有,大家都觉得肯定赚不了多少钱,最多也就被冠上‘文艺片’的名头而已。 到了现在,以200万撬动了近亿的收入,这个诱惑比什么都赚钱。即使是娱乐圈的巨头S.M也得承认,这比他们榨取艺人来钱快太多了。 李秀满认真地看向叶凡,不知对方哪来的信心如此明码标价。他在心里估算,除去一千万的资金以及电影的宣传,在电影行业来说不算是大投入。单算叶凡以导演的身价来说,就值了这个价钱。 他更在意的是,票房的分成协议。 “我不同意这样的分成协议!” 李秀满的回答叶凡其实早就猜到了,但对方没得选择。 “在岛国有影响力的H国女星并不少,或许没有宝儿这般的号召力,但我想以我的导演能力,肯定能赚钱的,只不过是赚多赚少而已。如果李会长是想双赢,我们合作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不想。我只能找其它公司合作了,不是吗?” 最近一段时间,H.O.T被频频爆料即将解散,已然有了TOP招牌明星的宝儿难免被人拿出来说事。外界会说S.M公司为了把资源放在宝儿身上,所以成为了H.O.T可能被解散的一个诱因。
与李秀满一同坐着的宝儿是第一次见叶凡前辈。就是这么个在公司上下都惊叹的天才,当初还是公司里默默无闻的练习生。然而现在,却成为了赤手可热的歌手和导演,甚至是演员。 也是第一次见到把狠辣的李会长逼得无话可说。这样一来难免好奇,多看了对方几眼。 巧的是,叶凡也同时注意着这个S.M公司的一姐。其实他挺纳闷的,H国团体那么成功,竟然拼不过一个女子 对方在13岁时就出道,从外表上看不出大概。但叶凡知道对方的年纪肯定比他小。他很意外对方在人情世故上比一般人来得老练。通常后辈看到他,情绪上都会有所波动,而她却大大方方地微笑、点头,完全看不出一丝紧张。 之后的饭局变得索然无味,起码李秀满是这般。 对于叶凡提出的条件,他其实比谁都心动,问题在于叶凡霸道地拒绝他方派人参加电影的制作,而且叶凡提出的票房分成,变相证明了对方有这个信心! 这是一个坑,一方面动画电影本就疲软难有作为,只有M国梦工场独霸一方。另一方面却要被上亿的收入所诱惑着。 不久,李秀满匆匆结束了饭局回到公司,连夜召开会议并把叶凡所给的那一部分剧本交给专业人士分析。得出的结果却很一般,不好也不坏而已。 但是老道的李秀满一眼看出了里面的不同。 正如叶凡的《我的野蛮女友》一样,这部电影深深反映出了岛国的文化特点,也难怪那些编剧认定没有商业价值,同时也为叶凡为什么要把电影制成岛国版本解释个清楚。 第二日,李秀满派人与叶凡影视公司的人,也就是这家公司名义上的会长崔一桶进行签约。 合约是根据叶凡与李秀满规定的框架下拟订,其它的都是一些扩展的条款,就像是周边商品利润的分成等等。 合约可以说是非常古怪,因为叶凡就像是唯一的王权者,没有规定什么时间必须完成,也没有任何投资方的人参加进来进行牵制。这其实变相表明了,叶凡确实有这能耐就该这般猖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