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8 旋律寄情
“你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这场民谣浪潮的一份子。” 这就是科恩兄弟创作“醉乡民谣”的初衷,他们通过这个故事呈现出了一个时代的画卷,而剧作之中的每一个角色和每一首民谣都不是随随便便挑选的,这也是过去几天时间里,反反复复倾听了原声带之后,蓝礼得出的结论。 斯塔克-桑德斯饰演的特洛伊-尼尔森,他在电影之中演唱了两首歌。 一首是“脑海中的最后一件事”,原唱来自六十年代民谣歌手汤姆-帕克斯顿;一首则是和吉姆、简合唱的“五百英里”,广为流传的一首经典曲目。 事实上,斯塔克的声音清澈透亮,尾音处理活泼雀跃,无法契合原曲的真正深意。故事之中的特洛伊也是如此,他仅仅只是凭借着一腔热情加入了浪潮之中。 两首曲目的演唱,斯塔克都没有能够呈现出原作的精髓;但这也恰恰是科恩兄弟的深意,因为斯塔克所饰演的特洛伊代表了当时的一派民谣歌手。 在民谣浪潮之中,因为热爱也因为喜欢,单纯地加入其中,可能只是以玩票的心情享受着音乐带来的幸福;虽然缺乏对音乐的深刻理解,却能够无忧无虑的热爱着;没有深入思考音乐的意义,却反而因为单纯而变得更加简单;再加上讨喜的外型和喜人的个性,他们具备了更多的商业价值。 简单来说,恰恰就是勒维恩-戴维斯的反面。 于是,电影之中,特洛伊得到了鲍勃-迪伦经纪人阿尔伯特-格罗斯曼的赏识,并且在酒吧之中大受欢迎。 “五百英里”也是如此。 原作感人至深,生动演绎了游子对家乡的缅怀和思念,却又近乡情怯、望而却步。 在特洛伊、吉姆、简的演绎之下,却透露出更多小清新式的轻快,淡淡的哀愁也演变出了一丝幸福的甜美,似乎可以感受到来自家乡的呼唤和爱人的等候;丢失了民谣本身的流浪和沧桑气质,渐渐与市场主流的发展方向不谋而合,越来越商业化,也越来越流行化,但最后就演变成为了没有特色的口水歌。 在这之外,“古老三重唱”则以四人合唱团的形式出现,以阿卡贝拉的噱头来吸引注意力;“海洋上的暴风雨”则加入了莫名其妙的另类乐器,试图制造新意。 还有那一首风格格格不入的“拜托,肯尼迪先生”,更是完完全全沦为了口水歌,缺少了内涵,缺少了编曲,缺少了歌词,甚至缺少了一个主题,仅仅只是在一堆节奏之中制造出轻松欢快的娱乐效果。 所有的所有都在证实着一件事,格林威治的民谣正在丢失自己的本质,技艺、灵魂和内核的追求已经消失,为了名誉、为了利益、为了成功,他们正在渐渐地朝着流行趋势融合,完全丢失了民谣诞生之初的本质色彩,沦为了市场流水线产品的一部分。 电影之中,勒维恩的唯一一次妥协是“拜托,肯尼迪先生”,为了快钱,他不得不参与到录制过程中,但从头到尾都显得格格不入,以至于毫不犹豫地放弃了版权,只希望自己从来不存在于这首歌之中。 但讽刺的是,后来这首歌在商业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勒维恩-戴维斯和戴夫-范-朗克都是如此:他为了将艺术包含自己的人性和创造性,始终坚持着,却从未得到他应得的。 更进一步的讽刺则来自于现实。电影落幕之后,“五百英里”成为了整张原声带之中最受欢迎的曲目。一方面,因为贾斯汀-汀布莱克的强大影响力,收获了一批额外歌迷;另一方面,因为这首歌曲的编曲和再创作是最符合市场流行的趋势。 不是说商业就不好,也不是说流行就错误,事实上,这也恰恰是生活之中最无奈的一部分。艺术与市场之间的妥协是每一位艺术家必须挑战的课题,然后做出自己的选择。高雅艺术不一定就高贵,低俗艺术不一定就无趣,归根结底,艺术高于生活,却是来源于生活的。 所以,艺术从来就没有高低之分。 之所以说是讽刺,因为这恰恰是与勒维恩、与戴夫所坚持的艺术精神所相反的,还是“醉乡民谣”这部电影所调侃戏谑的,不得不说,现实世界也与电影之中科恩兄弟的嘲讽不谋而合,再一次狠狠地给予了勒维恩-戴维甩了一记耳光。 更进一步,也给予所有顽固不化的艺术创作者甩了一记耳光。 艺术无比重要,但生活更加重要,毕竟,不是每一个普罗大众都能够摆脱生活的桎梏,追求艺术的熏陶;可是,所有人都重视了生活,当物质水平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精神水平的空洞与乏味又应该如何?艺术的发展和文化的传承又应该如何? 也许,大多数艺术家都必然像文森特-梵高那样,在苦闷之中走向自我了解的结局;又或者是像勒维恩-戴维斯一样,无头苍蝇般地在原地打转,试图改变,却无从下手也无所适从。 这种无奈,这种茫然,恰恰也是“醉乡民谣”留下来的余韵。 从伦敦返回纽约的飞行途中,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原声带,蓝礼却是不由产生了一个想法:再来一次,“堂吉诃德”还能够取得成功吗? 荒谬却现实的是,蓝礼的答案是否定的。 错过了那个时间点,“堂吉诃德”也就将注定被淹没在快餐文化的时代浪潮之中,就如同“关于勒维恩-戴维斯”那张专辑一般——又或者说,“关于戴夫-范-朗克”那张专辑。 从科恩兄弟的演员选择就可以窥见一些端倪了,他们有意识地贴近了角色气质,挑选了更加靠近本色出演的演员。 他们选择了斯塔克-桑德斯来出演特洛伊-尼尔森,而不是一个声音特质更加接近于汤姆-帕克斯顿的演员。 他们选择了贾斯汀-汀布莱克出演吉姆,因为现实生活中,贾斯汀就是顶级流行巨星。在贾斯汀个人单飞的两张专辑之中,第一张专辑艺术性得到了众口一致的认可,但销量则略逊一筹;第二张更加流行也更加大众,收获了丰厚的市场回报,却在艺术层面后退了一步。 他们还选择了亚当-德赖弗出演艾尔-科迪,与吉姆、勒维恩合唱“拜托,肯尼迪”的歌手,他具有自己的坚持,同时拥有自己的特色,生活介于吉姆和勒维恩之间,苦苦挣扎。现实生活里的亚当也是如此。
这不是坏事,也不是批判。 仅仅只是艺术与商业矛盾之间的一场博弈,有人选择了前者,有人选择了后者,而在时代浪潮之中,往往是后者取得了成功,前者默默无闻地消失。对于艺术创作者来说,却难免有些唏嘘。 同理,他们选择了蓝礼-霍尔出演勒维恩-戴维斯。 因为现实生活里,蓝礼就是一名格格不入的艺术创作者,民谣和表演两个领域都是如此,即使摘下了奥斯卡影帝小金人,蓝礼的职业生涯选择还是屡屡能够制造意外惊喜,让人跌破眼镜。看起来,蓝礼更像是鲍勃-迪伦,但骨子里,蓝礼却始终是戴夫-范-朗克。 挖掘出了鲍勃-迪伦的经纪人阿尔伯特-格罗斯曼是电影之中芝加哥酒吧老板兼经纪人巴德的原型,现实之中独具慧眼的伯乐,在电影之中成为了勒维恩最后的机会。 巴德听过勒维恩一曲婉约动人的“皇后简之死”,反应却是,“我听不出这首歌的商机。” 这一句话来自于科恩兄弟的调侃,因为阿尔伯格是业内有名的“纯粹商人投机主义者”;同时还来自于商业与艺术之间没完没了的争论。 在老一辈的眼中,民谣歌手如同信徒一般,信奉着理想,拒绝妥协,生活穷困潦倒,在籍籍无名之中活生生地被现实击败,但对于商人来说、对于局外人来说,他们却看不出意义所在。 现实之中最残酷的部分就在于,这一帮民谣歌手面对生活的压迫,不得不做出属于自己的选择,在那些顽固而愚蠢、势力而现实的音乐出版商面前,慢慢地低下自己的头颅,渐渐学会了在大众审美和自我情怀之中寻找到平衡。 所以,特洛伊-尼尔森拥有了未来;所以,吉姆和简拥有了稳定生活,成为了中产阶级;所以,勒维恩-戴维斯就是一个看不到明天的失败者。 所以,鲍勃-迪伦驻唱没有多久就成功签约了厂牌;所以,身为民谣先驱的戴夫-范-朗克却无人知晓。 坚持梦想不容易,坚持艺术更加不容易。 只有真正了解了整个时代的浪潮,只有真正明白了艺术与商业的对峙,才能真正地赋予每一个角色灵魂,比如说,特洛伊就必须简单清新一些,不仅是编曲,还有演唱方式,都是如此;再比如说,吉姆和简就必须流行新潮一些,“五百英里”这首歌就必须削弱情感的浓郁,变得更加轻松。 最后的最后,再就是表演多首曲目的勒维恩-戴维斯。 整部电影之中,勒维恩一共表演了六首曲目,却散落在电影的不同段落之中,并且在开场和结束形成一个圆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