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以前是闪婚的
“我没有”宋北川摇头想辩解,可是木讷的他一时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唯有赶紧拿来菜单给她,诚恳地说,“吃乃是人之天性,你这只是忠实于自己而已,今天你就放开了吃,我埋单。【】” 艾玛,素未平生的人帮自己结账还请自己吃饭,而且特么是放开了池,这瞎子都看得出他必有所图了呀,虽然这货样子还算不错,看上去傻傻的,不过也不代表吃他的饭,就会答应他什么吧 尽管她思维方式和恐龙差不多,但被人白白讨好那么久,还是马上反应了过来,“不管你想要什么,都别以为一餐饭就能打发我。” 合乎逻辑的答案和走向,他理所当然没有丝毫的反感,只是更觉得她这么说,这么做是应该的,可是木那的他还是忍不住就说溜了嘴,“哈哈,我怎会想要打发你呢我想要的更多” 来了,木纳的无赖说白了还是无赖,她一边切着牛百叶,边吃边意味深长地道,“你们这种人我见得多了,劝你趁早打消念头,本姑娘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宋北川一愣,刚才他说了什么让她误会的话吗没有吧他也不确定,可看到对面的人剑眉倒竖的样子,他总觉得应该解释一下,没想到一着急,底就抖了出来,“可是,我想要的妻子,就是你啊” “啥”林晓青一口盐汽水没忍住,被呛得飞流横穿三千里呃,成语好像不是这么说,算了意思道了就行,然后就是凶狠的咳嗽,艾玛这木纳男在说什么鬼啊妻子 “小心,别呛到了,”宋北川满脸满头盐汽水却忙着拿出纸巾给她,这份诚意她是从未见过的,当然正常人来说也很少会做到他这个地步。 不过,热恋虽然此时是单方面,不过没找到正确的词儿也就算了,反正他的举动让当时的林晓青刮目相看,然后她接过他递过来的纸巾,给他抹脸,她觉得他这个人傻得有趣,“没见过你这么坦白的人,不过我可没想要做谁老婆呢”开什么玩笑,她才刚大学毕业,正值要求疯要求感受世界之精彩的人,怎会在这种时候嫁给谁呢更何况,和眼前这个男人认识了还没到半小时。 “那现在开始考虑一下如何”他故作潇洒地拨了一下头发,然后霸道地把她的那盘牛扒拿了过来,正当她一脸不解他为什么要抢她的食物时,却见他自顾自地切起牛扒来。 “你,你抢我”后面的话还没说出口,一小块切好的牛扒就递到她的嘴边,宋北川望着她笑了笑,示意她吃。 原来他不是和自己抢牛扒吗还喂她呢,这几个意思话说回来,之前讨好自己的那些渣男好像还真没有任何一个像他这样,这样的殷勤。 每一段感情发生的时候,最有趣的就是那要好未好,拉锯战的时候。那种过程是相当有趣的,而这时候的男人就会开足自己名为浪漫的引擎,他们会一往无前,为了让你高兴,就算是上九天把月亮摘下来做煎饼果子,或者把太阳当足球踢,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 宋北川也是一样,不过他所选择的时机明显和别人不一样,吃完饭之后,他就霸道地拉着林晓青不让她走,美其名说还不知道她名字,不想就这样没了她消息。 林晓青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把自己名字连同电话都告诉了他,可他还是耍赖不让她走,还说要送她回住处。这步骤已经很明显和别的渣男一样,她自然想拒绝他,说什么授受不亲之类。 他的回答倒很直接,霸道的吻让她愣在当场。然后他发现她愣住,果断就继续深吻下去,直到她发现不妥的时候,已经挣不开他的怀抱,因为被他吻得呼吸困难,没力了。 那天他不想她走,她没力气自己走,接着事情的走向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地那个啥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脑子还是一片茫然,看着旁边的他,只觉得自己是不是疯了就好像那些狗血连续剧一样,她哭了,刚开始还是轻轻地饮泣,再然后就是哭得呼天抢地,就差没上吊了我勒个去 宋北川点了一根烟,耸了耸肩,然后一脚把她踹倒在地,“哭啥,咱又不是那种不负责的人,走” “去哪”她把眼泪摸在他衣服上,弱弱地问道,“好野你,现在被你给你就赶我走了” 昨晚还是他百般殷勤讨好她,现在立场翻转,到他变得高冷,她变得委屈了 “结婚啊,还能去那”他好整以暇把她给推进了自己的陷阱里面。记得莎士比亚说过,最有用最快捷的必杀恋爱方法就是日后再说,各种意义上不管你怎么看怎么解读都是正确的,一说省略了那个追求与被追求的过程就没有感情基础好,一说是这样比较有效率,就看你怎么取舍了。 由于他们身处国外,这地方结婚简直比七仔还要快,不到二十分钟就搞定了。看着自己手上的戒指,林晓青感觉就好像做梦一样,一天之前她还是个有着大号前途的毕业生,一天之后却已经成了别人的老婆,这 怎么想都觉得太疯狂了,她想给自己两巴掌冷静清醒一下,可她自己又怕,痛于是只好换成打宋北川了。 此时他正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嘿嘿笑着,拉着她的手怎么就不肯放,也就在这时候,她才知道他是来这边工作的,然后他也知道自己竟然错过了工作 “反正都错过时间了,那我们就当蜜月旅行好了,哈哈”宋北川看起来心情相当好,看得她牙痒痒。想想也是,他又还没怎么追她呢,特么的就那么轻易嫁给了他,她感到各种不爽。 于是就找借口各种闹,各种乱,可是毫无意外地都被他独有,此时也只有他才能做得出的事情给盖住了 “老婆,你觉得我们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好呢”他看着只剩下半条命的她,淡淡地笑着。 “水、水”她双眼已经失去了焦点,下意识地喊道,“水”
“水”他一愣,“宋水,这这不太好吧我觉得这个名字会让他或者她抬不起头。”错了他真的会错意了 林晓青无力吐槽,只得自己爬去找水喝,可是离饮水机那边好远啊,整整六米远呢,如果是以前的话,她两三步就过去了。可惜,可惜现在这种时候嘛,真如同万里长征还要长这都怪他 喝完水之后算是补充了一点体力,她就沉沉睡去了,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之后,醒来又发现他已经不在了,但看到字条,说他要去处理一下工作方面的事。 回国之后,她就被他直接扔家里了,而他自己就开了公司,说什么为了给她好生活,而事实上他也确实为之努力,她是看在眼里的。 只是,她依旧没在那荒唐的闪婚之下平复过来,反而越想越觉得自己亏,他么的她现在应该享受被人各种追求,而她就各种拒绝,绝不会在找到白马王子之前把自己糟蹋掉。 可尼玛现在算什么回事啊出国一趟就被这个黑马王子给拿下了根本就没有问过她同不同意就那,要不就逃吧反正在国外注册结婚什么的,国内又不一定查到,再说她只要找个什么城市藏起来一段时间,他也就没办法了吧 这样想着,她就去准备逃跑的各种事情,要藏起来你必须得先想好地方,然而是计划怎么去到这个地方吧 这一准备就花了差不多一个月时间,没办法在这之前她就是学校里面有名的路痴,一教学楼与饭堂那三公里的路她也可以把自己走丢了。 这一个月的相处,倒是让她更了解他了,说实在喜欢也有点喜欢的,再加上几乎每天都所以,感情在加深中。而到了要走的那天的早晨,她却忽然发现怀孕了 看到那两条杠的时候是在白天,天气也很好,但是她却仿佛看见有两道霹雳在自己的头顶闪过一样,直把她给砸得风中凌乱一毕业就和人闪婚也就算了,才不到两个月就又发现自己怀了他的孩子,这,这 当世她是崩溃的,新生命来到这世界上的喜悦,她是丁点也没感觉。倒是各种不情不愿,各种厌恶,特么都是他天天老想着那啥,不然就不会这么快让她给怀上孩子了 她没准备好做孩子的母亲,老实说她根本连自己都照顾不来,怎去照顾孩子呢 和他一起的这两个月来,家里的饭菜都是叫外卖的,她不懂也不愿意做饭,那时候的她很讨厌油烟味,也不愿拿起锅铲的样子。 他没多说什么,也不怪她,心想可能太快,她还未接受自己身份的转变吧但是话又说回来,当时在米兰教堂,人家神父是有问她愿不愿意的,她不也说了愿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