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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新家

    也只能先这样安排。【】

    到了城西的这处宅院,甄翰宵先下了马车,随后伸手将娄筝给扶了下来。

    初冬的天气,其实并不是多冷,但是娄筝的手却冷的与冰块一般。

    甄翰宵握着她的小手,带着她进了院门,就对立在两边的残童吩咐了一声,很快,残童就送来了一只小巧的掐丝铜手炉。

    甄翰宵将热热的手炉塞到娄筝手中。

    娄筝瞥头看了他一眼,乖乖捧着手炉跟在他身后。

    这处宅子只有三进,虽然不大,但是布置精巧,亭台香榭很是美观。

    确实是一个宜居的宅院,这宅子位置也精贵,周围都是松江城富户,想必宅子必不便宜。

    此时宅院内已有小厮正在晨扫,后院的伙房也冒着烟,这样看来根本就不像以前是无人居住的宅子。

    她与甄翰宵这时回来好似久出门刚归家一般。

    两人刚进前院花厅,就有一个花白胡子老管家迎来。

    老管家姓余,微胖,一笑起来,一双眼就眯成了一条缝儿。

    他微躬身朝着甄翰宵和娄筝行礼,“少爷少奶奶回来了,老奴已经将后院的房间收拾好了,少爷少奶奶可要现在就去看看?”

    娄筝没想到管家改口这么快,顿时,脸就被叫红了。

    余管家以前是甄翰宵铺子里的掌柜,后来年级大了,甄翰宵就让他退下来养老。他的妻主比他大不少,成婚后也没给他留下一儿半女就患病去了。

    余管家也没再娶,就这么到了这么一把年纪。

    他算是瞧着甄翰宵这么多年一步步走过来的,实际上比甄家长辈与他还要亲近。

    夫人和大老爷好似只有二少爷一个亲儿子一般,从不关心大少爷,而且竟然为了二少爷与县丞家小姐的婚事,还逼着大少爷娶一个近四十的妇人。

    周三娘余管家见过,那一把年级若是大少爷真娶了她,日后恐怕连个儿女都生不了。

    幸好大少爷趁早留了后路。现在不但脱离了甄家,竟然还娶了个漂亮聪慧的小姑娘进门,他打心眼儿里为大少爷高兴。

    甄翰宵面色虽然不变,实际上眼底已有了丝笑意。显然是很满意余管家这么称呼。

    “劳烦余叔带路。”

    前院与后院隔着一个小花园,此时虽是初冬,但是院中还有不少没完全凋零的菊花,小径边也有一些四季常青的树木,园景并不萧瑟。

    走过一条九曲穿廊。就到了后院,东厢房内点了熏香,屋子久未住人,即便好好的擦洗一遍还是会有些霉味。

    推开房门,里面布置倒是出乎娄筝的意料,并无多少名贵摆设,反而简单节俭。倒是与整座宅子低调奢华有些不符。

    余管家好像发现娄筝眼中的奇怪,笑着解释,“这间屋子是大少爷以前住的,老奴就没让下人改动。只是略作清扫。”

    娄筝一眼就看到外间书房两侧高高的书架,两侧书架几乎都堆满了书,还有一些放不下,直接就堆进了旁边的木柜。

    娄筝有些吃惊,“甄翰宵,这些都是你看过的?”

    还以为甄大少只是个商人,没想到还看过这么多书。

    甄翰宵笑了笑,没有否认,“以后想看什么书与我说,这里的书只要你报出书名。不用片刻我都能找着。”

    娄筝翻了个白眼,只当他在开玩笑,这书房中算上旁边四五个大木箱装的,最少也有上千册的书。就算是记性再好的人,也不可能记住每本书的位置。

    看到大少爷与大少奶奶话语亲近,余管家眼角的鱼尾纹都因为笑容变得更深了。

    “大少爷,少奶奶的房间老奴安排在隔壁。”

    虽然甄翰宵与娄筝过了庚帖,但是婚期还未定,就算能住一个房间。可是明面儿上却是都要做到的。

    余管家倒是希望两人尽快住一起,那样不久府上就能多一个小小姐出来了。

    余管家办事得力,娄筝的卧房被他布置的很舒适。

    甄翰宵让余管家去伙房送朝食来,他就拉着娄筝去看她的房间。

    内间拔步床旁边是梳妆台,梳妆台的妆盒中放满了女子的首饰,虽大部分不算精贵,但是都是松江城女子最近时新的样式。

    甄翰宵走到衣柜前,打开衣柜,挑挑选选,最后选中了一件轻粉的襦裙,淡紫色的半臂,“阿筝,来,先换上。”

    娄筝轻瞥一眼,竟然发现整个衣柜都是满满当当的。

    不由惊愕,“怎么这么多衣服?”

    甄翰宵关上衣柜,“昨日临时叫人去成衣店买的衣裳,有些尺码可能不大合适,等过几日,再叫绣工量了,重新做些回来。”

    娄筝总算知道昨日他出去的那一趟是干什么了。

    只是随便一买就买了这么一柜子,是不是太败家了。

    甄翰宵坐在外间,等娄筝换女装。

    大宋朝衣饰与娄筝生活的大武朝没多大区别,娄筝很快就打理好自己,又给自己挽了个简单的少女梳的垂髻,在妆台上选了一只白珍珠串成的珠花将发髻固定住。

    等到内间的门帘被一只纤细的素手撩开,甄翰宵整个人都愣住了。

    温暖的晨光透过打开的房门落到娄筝身上,她一身素雅的长裙,映着精致的五官,脸上的皮肤在阳光下白皙如玉,头上简单挽了发髻,只戴了一只珠花,长发披散在身后,柔顺又光泽。

    特别是那双澄澈的双眸,如一汪醉人的清泉。

    娄筝见到他失神,抚了抚衣裙,“怎么了?”

    甄翰宵这才笑起来,“没什么,只是突然觉得自己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一定是我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捡到了这么好的宝贝。”

    娄筝无奈看他一眼,“明日还是叫绣工来一趟吧,衣裳都有些大了。”尤其是里面的小衣,全部大了一圈,娄筝暗暗在心中加了一句。

    一入了冬,离过年就不远了。

    这个时候在外做生意亦或是打工的男子都准备着回家过年,官道上也多是回乡的马车居多,但是却有一队马车逆行。

    这一行有四五辆马车,马车后竟然还跟了两队官兵。

    浩浩荡荡,很是引人注目。

    路过的行人都在讨论这小型车队里人的身份。未完待续。

    ps:甄翰宵,你把我女儿的小衣买的大了一号,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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