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鸟丝奇遇记在线阅读 - 第九章

第九章

    经过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底料发酵,猴儿酒就成了,什么酒最好喝?当然是经过时间沉淀的酒最好喝,将酒坑里的猴儿酒过滤之后就是极品好酒了,不过鸟丝可不仅仅是为了那点酒来的,他为的是弄点陈年酒泥。

    这坑底的酒泥就像是好酒的酒曲,是酿出极品猴儿酒的关键,一个上百年的猴群,如果酒坑中酒泥没被取过,那肯定是极品中的极品,弄上一包回去自己也能酿果酒了。呵呵,虽然鸟丝不贪杯,但是猴儿酒这东西还是不嫌多的,哪怕以后孝敬师父都是好的。

    不过真正进入到山洞中,鸟丝却傻眼了。

    一群抖抖索索的母猴子被猴王扔在洞里来不及跑了,而一只老的都快走不动的老猴子竟然穿着一身青布长袍走到了鸟丝面前。

    最关键的是,这老猴王竟然知道自己来干啥的,咕咚跪在地上的同时,将两个大号的葫芦放到了鸟丝面前。

    好吧,这货看样不是被第一次打劫了,能产出猴儿酒的猴群寥寥无几,基本上都被一些高人们控制着,看样这地方也是别人蓄养猴儿酒的地方,只不过不知道是哪位高人。

    指了指身后已经快干枯见底的酒坑,老猴子又指了指面前两个十几斤的酒葫芦,那意思很明白,酒都在这了,拿了走吧。

    可鸟丝是什么人啊,他可不是好人,他也不相信这老猴子。意念一动,老七就从洞外面飞了进来,老七是只猫头鹰,洞里视线不太好,可是老七的鼻子灵啊,比狗鼻子都灵。在洞里飞了一圈,从一个草堆里拔了两下,又挖出了四个酒葫芦,也都是这种十几斤的大葫芦,里面不用说,肯定是猴儿酒了。

    一看被找出来,老猴子也算光棍,往地上一坐就不在看鸟丝了,反正你想咋地咋地。

    鸟丝可不管那些,有了葫芦,硕大的水袋就省了,而一个皮袋子却不能省,鸟丝拿出弯刀在酒坑里一阵挖弄,铲出来人头大小的一块酒泥,说是酒泥,其实是果rou和果核发酵后沉淀而成的,浮在酒面上的被猴子们捞走了,沉淀下来的就沉淀了,只有实在太多的时候,猴子们才会清理清理,又没有铲子,猴子们只能用手随便的捞一捞,已经沉淀成厚泥状的酒泥是不会被清理掉的。而整个酒坑当中,最精华的也就是这些泥了。

    一看鸟丝动手捞泥,老猴子差点疯了,不过面对七八只大小鹰儿的威胁,它也就是只能原地发发泼。

    看着鸟丝干活,一众鹰儿哈喇子都快留下来了,没办法,猴儿酒的作用确实有点大,对于动物而言,舒筋活血是小功用,真正的作用是补元气,因为酒中含有百果精华,又经过老酒泥的发酵,酒液所能补充的元气比吃药都好用。前两年鸟丝的爷爷从华南的一片丛林中曾经得到过五斤左右的猴儿酒,回家之后所有人和鹰都有缘享受了一下,那感觉,简直美透了,外面那猴王能长的那么高,那么大力气,跟常年引用猴儿酒也有很大原因的。

    这么多的酒肯定不能鸟丝自己背着,好在老三到老五都是大体型的金雕,特别是老五,虽然傻乎乎的,可翼展已经超过五米,站着比鸟丝都不矮,以前鸟丝还没开始长rou的时候,它都能驮着鸟丝在天上飞几圈,现在鸟丝接近一百三十多斤重后,虽然也能将他驮着飞起来,但是耗力太大,根本就飞不持久。不过驮着两个酒葫芦才二十多斤,那就轻松多了。当然,所有鹰中,不算坏鸟,就属老大,鸟丝的本命鹰力量最强了,可是老大的品种有些稀罕,体型比不上其他兄弟四个。它是属于金雕跟银翼赤眼鹰的混血,体型上偏鹰类,翼展只有四米不到,虽然爪子抓住近二百斤的东西还能飞很远,可是背后驮不动人。只有自重极高,体型偏大,后背宽阔的雕种鹰才能驮的动东西。

    不过有了这些猴儿酒,配上一些促增长的药物,老五的体型还能再膨胀一些,过两年,哪怕自己重到二百斤,老五驮着也应该不成问题了,那时候,咱也就能当个神雕大侠了。哈哈。

    正开心的鸟丝突然听到一声急促的啼鸣,是老大,在预警。将六个酒葫芦和一包酒泥包裹好后在老三到老五的背上绑好,鸟丝一下就窜出了山洞。

    刚出山洞就看见一道身影向自己飞来,这是他安排在探险队身边的老十,银翼飞鹰的速度在鹰类中属于佼佼者,用来传警最好用。

    没有落地,仅仅几声鸣叫,鸟丝就听懂了什么意思,他离开的这么一会,探险队竟然遭到袭击,前锋的几名战士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给偷袭了,并且还有两个人受伤。

    鸟丝倒是不担心龙雪莹受伤,懒鬼老十一贴身保护,身边还八只铁背在巡逻,如果这都有人能伤到龙雪莹,那真的就见鬼了。老十一叫懒鬼,因为它是只虎面猫头鹰,一般的猫头鹰脸长得像猫,但是老十一是异种,不仅体型是普通猫头鹰的两倍,那张脸也长成老虎脸了,又宽又肥,不过它那双肥大的鸟爪却是所有鹰儿里最厉害的,山羊的头骨能被瞬间爪出四个洞来,堪比电视中的九阴白骨爪。而这货又是那种不动则以,一动就只能看见一道灰黄影子的家伙,所以普通人拿着枪对上它,鸟丝都一点不担心。

    不过不担心归不担心,可距离上的差距让他不得不着急着追上大部队,大部队的速度不可能很快,可是自己离开的时候,已经很长时间了,接近两个小时。而自己距离离开时的地点又有些远,足足又四五公里的距离,就算直线追上大部队,也要接近六公里的直线距离,如果是在平地上,二十分钟就能跑到,但是这可是在丛林中,就算鸟丝能在树上荡来荡去,可是很多地方的树木并不算茂密,有一半的地方需要下地自己跑的,并且很多地方还得用飞轮开路,估计自己赶到他们战斗的地方,都得一个小时以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