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甚至就连鸟丝自己的学费,都是爷爷通过一锤一锤的敲打,和偶尔能猎到的一些鸟兽来补贴生活,而爷爷要养着一窝子的鹰,有他自己的,有父亲的,还有鸟丝的。最令人寒心的是人死都死不起。爷爷去世时家里能用的钱凑一起也不到三万块,火化费,停尸费,保管费,林林总总,一万多下去了。再加上结算医药的医药费,追悼会举行之前,老爸的兜里只剩下了八十块钱,还好这是在中国,来参加追悼会的人虽然不多,但是怎么着凑份子也凑了几千块钱,这还是零八年么?这还是二零零八年么?是的,亲戚基本没有,父母亲的朋友跟同事也都不算多,并且各个都是下岗的下岗,困难的困难,能封上个一百块就是大户了,甚至一些人能掏出来的只有三五十块。以前风光无限的国营厂,现在经过了几轮改制,也没有救活,还能在港城待住的都是些没门路的。 最后爷爷也没有在国家规定的墓地中埋葬,而是被父亲和鸟丝偷偷的带到了山上草草的埋了,连块像样的墓碑都没有立起来。还好山上木头不缺,三寸厚的棺材板爷爷早就准备下了。 老者很气愤,但是也很无奈,现实的社会就是如此,或许他可以通过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一些政府机关逼着鸟丝这种小市民说出来,但是最后所得到的结果是什么那就无法说清了,或许这小子根本就是在打马虎眼。 不过老者不舍得掏钱,有一个人却舍得掏钱。他从身上数出八百,然后将老者手中的瓶子拿走,然后就静静的等在了那里。 鸟丝一看,竟然真有人想买这个冷门的知识,于是将摊位一收,返身推开屋门,将东西收进去。 “我请你吃饭,前面福记。”鸟丝刚刚收入了上千块,也难得的大方一次,向着那位买了瓶子的唐装老者说道。 买瓶子的人很奇怪,脚上穿着一双千层底的布鞋,纯手工制作,但是针脚细密,绝对算的上精品,因为鸟丝以前也是穿这种爷爷亲手纳的布鞋,他知道制作这么一双布鞋需要多费工夫。下身一条枣色的长裤,上身是得体的唐装,从面料上来看,绝对是上乘的好面料,但是具体是什么,鸟丝就不得而知了。至于脸色如何,鸟丝并没有去注意,他不太习惯去看人的脸,或者说他比较忌讳去盯着人家的眼睛,观察人他基本上都是到脖子就停,对于人脸,他也就是看一眼就算了,绝对不会往心里去记。 福记并不远,就在巷口,尤妈夫妇两口子只出早餐,中午就回家休息了。而整条街上中午能吃饭的地方,也就只有福记这一家店了。 福伯是南方人,从六十年代来到港城之后,就在这里扎下了根,一手粤菜做得绝对不比五星级饭店的大厨差,但是守着这个小店几十年了,他就从没离开过。虽然是粤菜馆,但是一些川菜,鲁菜之类的大路菜,福伯也是能很轻松的做成美味。 “福伯,一条桂鱼,一盘回锅rou,再来一碗三花汤。”作为老食客,鸟丝跟他爷爷的口味,福伯早就铭记于心了。这几年,鸟丝每个星期从学校回家都会被爷爷带到这里来改善次生活,福伯做的拿手的上百道菜,他基本都吃了个遍。 “再来个西兰花,一碗虾仁蛋羹。”跟进来的老者貌似也跟福伯很熟悉,菜名都是报一半,福伯就知道怎么做的那种。 落座之后,老者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两打钱,看厚度,应该是两万块,然后又将刚买的瓶子放在桌子上,就那么笑眯眯的看着鸟丝。 “您是这街上的住户吧?我看着您面熟。”确实面熟,并且还不是一般的面熟,这几年,貌似见过这位老者几次,但是他仔细去回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倒地从哪里见过。 “呵呵,当然见过,路对过,巷口第二家,刘家裁缝铺,我平时不怎么出门,今天偶尔有兴致去找文三爷打听一些事情,才经过你家门口。” 哦,听到这,鸟丝终于想起来面前的老者是谁了,刘家裁缝铺,近六十年的老字号了。 “不知道您知道这消息是用来干什么的?如果是消息买卖,那么价钱得翻三倍,以后我就不再将这消息卖给别人了。”鸟丝爷爷在世的时候曾经给鸟丝说过一些东西,刘家裁缝铺里的老刘,并不是只要裁缝这一个职业,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消息贩子。这是爷爷说的,但凡透漏给刘裁缝的信息,一定要收钱,不收白不收。 三倍的价格,就是六万块,刘裁缝有些拿不准了,毕竟六万块也不是小数目,让他一下子拿出来,也是有些rou疼。“这样吧,你爷爷或许也给你说过我是干什么的。两万块加提成,以后这消息不论卖出多少钱,给你提三成,怎么样?” 三成,并不多,一般人的分红概念,最少都是一半才正常,不过鸟丝不贪,他没有渠道去卖这个比较冷门的知识,所以这知识放在他手里也是浪费。 拿起桌子上的瓶子,鸟丝说道:“瓶口一指,瓶高三寸六分,里面能放十粒指头肚大小的标准丹药。最次的材质是这种铜质的,更上一层的是纯银质的或者纯金质的,最好的据传是密银所造,不过具体密银长什么样,现在早已失传,我也没见过。”其实鸟丝没有说实话,他是没见过密银,但是他们祖传的手艺里却有提炼密银的方法。此密银非彼秘银,跟玄幻小说中的秘银没半点关系,但是功用却有些相似。其能量的传导性以及对能量的隔绝性能却差不多。密银的提炼很复杂,但是所需要的材料却不算难找,水银,白银,铂金,在古代铂金其实就是白金,因为其质量密度高于白银,但是其特性却跟白银黄金相似,所以古人称其为白金,并且古代开采出来的白金都是黄金的伴生矿。 “具体的功用呢?”仅仅凭借一句话可不值两万块。 鸟丝当然也没准备用这么一句话打发人家。“这种铜瓶并不好做,大小规格倒是不算难,难得是配上一个盖子,盖子的材质要跟瓶子完全一样,纯金属的材质要完全跟瓶口贴合,在没有精密车床的古代,只能靠工匠的纯手工制作。制作并不难,难的是抛光技术,用特殊的动物皮毛,沾一些特殊的油脂,在瓶子的内壁和外壁镀上一层保护膜。”说着还指了指手中铜瓶外壁上那层光晕。“这种镀膜技术很难,一般工匠掌握不了,我也是练习了很多年才练成的,不过只要材料分析透了,以现在的技术,这种镀膜很容易。但是我分析过很多次这种油脂的化学成分,其特性并没有分析成功。银质以及金质的瓶子做工跟这个完全一样,但是抛光所用的材料却完全不同。按照现代的说法就是油脂中特殊的化学成分跟金属材质产生一层抗氧化膜。这种膜的保存时间并不固定,跟保存环境有关。铜质的丹瓶就是处理再好,在太阳下保存一年就完蛋,在水中能保存两年顶天了,如果在阴干的墓室中,保存三五十年也完全可能,如果是潮湿的墓室十年八年就是极限。而金银所打造的丹瓶,经过特殊处理后,保存十年八年那是底线,百年的保质期很正常,老山汉墓之中那个瓶子我爷爷见过,金质的丹瓶,里面是什么丹就不知道了,专业不对口。那个丹瓶是绝对的精品,在阴干的墓室中保存两千年不成问题。” “哦?你们竟然知道那瓶子是什么材质的?” “这不是什么难事,当初我爷爷是去帮忙开银封的。墓室保存完整,断龙石是用银块封住的,这种银质的断龙锁,如果不会解,很容易就会导致整个墓室坍塌,秦墓中这种设置曾经出现过,但是汉墓中却是头次见。额,貌似跑题了,这个消息算是送的,还是说瓶子吧。”鸟丝毕竟还是菜鸟,虽然装大人装的挺像,但是被刘裁缝一句话就套出了另一个消息。 “密银所打造的瓶子,成功率极低,据说顶级匠人打造十个也未必能成一个,并且熔炼过的密银材质就会改变,想要再用,就得再次提炼,很费事,成本极高。以现在的材料标准来说,这种瓶子包含了,高硬度,高韧性,高抗热性能,高抗寒性能,是一种极品的金属材质,据说比纸厚不多少的瓶子,能扛住千斤重物的挤压,所以这种丹瓶又称之为千金瓶,也有另一个说法,就是打造这么一个瓶子最少都要耗费一千斤以上的黄金才行。秦汉时候,一金代表的是一斤黄金而不是后世的一两黄金,这你应该清楚。密银丹瓶的保存底线一百年,极限没数,但是这种瓶子也有弊端,虽然能保证里面的东西千年不腐,但是药性的散失是不可避免的,不过总比金银瓶子强,老山汉墓中出土的那几粒丹药,估价屁用没有了,因为金银质地的丹瓶,能保住其材质不腐已经是极限,想保证药性,纯属痴心妄想。”
刘裁缝很惊讶,他惊讶的并不是鸟丝所说的资料信息,而是经营鸟丝这么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竟然知道如此多的冷门知识。看样子,老鸟后继有人了。“那么,我想知道还有更高端的瓶子么?” “有。”鸟丝回答的很干脆,但是继续说下去他却不知道怎么说了,想了一会,“还有一种传说中的材料,紫金瓶,纯紫金打造的瓶子,如果你想知道紫金的信息,抱歉,我不太清楚。只是知道那种材料打造的容器,不论盛装任何东西,都能保证千年不坏,甚至有个传说如果有足够大的紫金棺材,人睡里面,千年不死都有可能。” “知道金字塔效应么?普通材质打造的金字塔领域保存效果一般,但是如果用金质的框架打造的大型金字塔领域,里面的rou一个星期保鲜。而紫金的瓶子也有同样的效果,上面会刻印上一些奇怪的纹路,里面的保存效果更好,但是迄今为止,谁都没见过实物。” 金字塔效应或许足够冷门,但是对于刘裁缝来说,他却十分清楚,不过有一点他不太清楚的是,金字塔效应具体需要什么材料打造才能发挥最大效用。 “加五千块钱,打造金字塔最好的材料是什么?” 这个问题,鸟丝真知道,但是他却不太敢说,因为里面牵扯的秘密实在是太多了,他也不知道随口的一句话会不会泄露一些不得了的秘密。 看着鸟丝犹豫了,刘裁缝立刻知道,自己开价低了。于是很大方的说道:“价格你随便开,只要值那个价格。” 鸟丝算了算自己需要的资金,于是开出一个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价格。“500万,我就将如何打造能保存尸体一千年不变的方法教给你,这是一个不传之谜,迄今为止,能享受上这种待遇的帝王不超过十个,全世界范围内的。” 或许是鸟丝开价太高,刘裁缝一听到这个价格,立刻就对这秘密没有了任何兴趣,首先他掏不出五百万,其次,他也不是帝王,对于这种秘密,如果没有人求购,他买了就压在手里了。但是对于丹药瓶这种东西,他却能将消息转手就卖出去,毕竟想长时间保存东西的技术也算是高端项目。一般的国家都不去做这方面的研究,就连老米的技术,想保持有机物的活性,也顶天就是十几年,保存粮食最多也就是五十年就基本会开始腐烂。而如果鸟丝所描述的技术如果真的有那么神奇,那么他手中所掌握的这种瓶子打造技术将变得非常非常值钱。 一顿饭吃的很开心,刘裁缝很专业,也很敬业。不该问的问题他一个也不会问,就连旁敲侧击的打听都不去打听。只是跟鸟丝聊了一些他小时候的趣事,增进了两人之间的感情。 而得了一笔意外之财的鸟丝也很开心,正愁着怎么养活那一堆大胃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