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读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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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毅和刘一莎正式交往了1个多月,这么漂亮的刘一莎成了他的女友,沈毅非常自豪。沈毅是一个自信的人,他聪明、有才华,他觉得自己是配得上刘一莎的。但是,沈毅毕竟心智还不够成熟,刚刚18岁的他,有许多事情找不到答案,比如他在彷徨:如果刘一莎知道陈晨也喜欢她,她会是什么反应,毕竟陈晨是团支部书记,又是北京人,各方面条件比自己要好,会不会影响刘一莎和自己的关系。 这天沈毅心情不好,没有像往常一样等刘一莎一起下自习课。沈毅没等刘一莎,刘一莎感到了一些异样。但是,刘一莎是一个很独立的人,她不会因为一丝异样就对沈毅追究原因,即使有什么原因她也更希望沈毅主动和她说。 原来,沈毅考试出了点状况。考《概率分析》,老师给每个人划了重点,大家都按这个重点去复习了。老师没说一定从重点范围里考,沈毅按自己的理解去复习,结果考试结果出来,全班只有沈毅成绩不及格。沈毅心里有点难过。 刘一莎从来不和沈毅一起学习,也从不关心他的学习,根本不知道他考试出了状况。 不过,在隔了几天之后晚间散步时,沈毅把一直以来的不安传递给了刘一莎。 沈毅问刘一莎:“在我们交往前,你身边有很多人,为什么最后选择了我呢?” 刘一莎一听,乐呵了,看来沈毅因为什么事情吃醋了,安抚道:“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刚上大学时,男生女生在一起都玩得很疯,又不是谈朋友,不存在选择不选择的问题啊。” 沈毅知道两人的确是彼此的初恋,刘一莎这么说是实情,但是她显然没有听出自己的担心,比如她是否知道陈晨喜欢她,是否介意自己年龄比较小不够成熟等。 沈毅见刘一莎并不直接回答他为什么选择他的话题,就把话题稍微转了一下,说:“你啊,很漂亮啊,不仅美丽还有魅力,我又没那么优秀,你迟早会离开我的。” 刘一莎笑了,“怎么会?” 刘一莎总是惜字如金,不太轻易表达自己的感情,她不知道沈毅承受的种种压力,体会不到沈毅其实此刻很希望刘一莎表白,刘一莎喜欢沈毅什么特点,来安抚沈毅不安的心。 在刘一莎和沈毅的恋爱关系中,他们各自使用的和喜欢的爱的语言是不一样的。沈毅善于语言表达,表达地很准确,深得刘一莎的欢心,他第一次在班级联欢活动上向刘一莎“表白”时,就说刘一莎自信、敏感、有文人气质,建立恋爱关系后又说她像魔鬼一样有魔力,等等,都直达刘一莎的内心,刘一莎很喜欢这样的表达。 但刘一莎不喜欢用同等水平的赞美之词说沈毅,尽管她知道沈毅有一双深情、深邃、吸引人的眼睛,他性格温和,有才华,还有调皮的童心,但是她从来没有直接对沈毅说过这些赞美的话。她对沈毅的喜爱都是通过自己的身体语言表达的,眼神含情、笑颜如花。在刘一莎秋波流转的时刻,沈毅完全能领会她的反映,他读得懂她。在两情相悦时,沈毅不需要刘一莎多说什么,他只需盯住她的眼睛,他就什么都懂了。 在爱与性的关系中,女性对爱侣的倾诉之声更敏感,男性则对眼前所见的这个人敏感,视觉是性生理反映的开关,刘一莎和沈毅正好满足了各自所需。 然而,刘一莎没有读懂沈毅的不安真正的所指。对于这场恋爱,刘一莎当作一场再自然不过的情投意合的感情在谈。虽然交往时间还短,刘一莎确实还没想到结婚和天长地久,但她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离开沈毅,她是那么爱他,那么珍惜他。此时的刘一莎根本想不到在两人单纯的情感之外,有那么多影响两人感情发展的因素存在。 沈毅的不安没有得到有效安抚,不安继续蔓延,在刘一莎只是简单地回了句:“怎么会”后,沈毅继续他的表达,他说:“如果你离开了我,我也不会失去什么,只会变得更忧郁,至少在大学里不再开始另一场恋爱。” 听沈毅说地很忧伤,担忧的后果表达的那么具体,刘一莎感觉到了异样,认真地问:“我真得会离开你吗?” 沈毅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会的。” 刘一莎知道自己漂亮,受男生欢迎,综合素质又比较好,算是一个优秀的女生,沈毅的不安已经表达到了这个份上,刘一莎算是感受到了。但是她理解成是沈毅对她的重视。按照刘一莎的理解,沈毅担心刘一莎离开他,而刘一莎此刻清楚地知道自己不会离开沈毅,那么沈毅的担心就是不成立的。刘一莎此刻心情是一种被重视的反应。 其实,刘一莎实在太不敏感了,她对沈毅还不了解,体察不到沈毅有重大心理斗争过程。沈毅陷入情网太深了,他每时每刻都想和刘一莎在一起,对学习和与他人交往都没有兴趣,沈毅害怕这样的自己,这在他长到18年来,从未出现过。沈毅一直以自己少年老成,冷静沉着自豪。然而,刘一莎竟是那么有魅力,在不动声色中轻易打破了他的心理平衡,他连学习的兴趣都快丧失殆尽了。 而且,他清楚地发现陈晨十分喜欢刘一莎,他遭遇了强有力的挑战,如果他不好好学习,不做到更优秀,他是愧对刘一莎的倾心选择的。沈毅在高中时,学习不好,但他心理素质好,高考时超常发挥才考上医科大学的。他现在的学习成绩在班级里也不太好。他认为刘一莎可能是一时判断不清,她迟早会发现自己成绩不太好、长得不够帅、生活自理能力不强、也没那么坚强,她会醒悟的。 心性极度敏感的沈毅,一直都有对未来还没发生的事情有很强的预见性,每次都很准。比如,沈毅15岁前是生活在县城的,他十岁时,父母带他来长春玩,去过重庆路新华书店买书,沈毅当时脑海里就浮现一个画面,就是他以后会经常来这里看书。就是这么个念头,几年后真是如此,沈毅的父亲竟然调来长春工作了,沈毅搬来了长春。沈毅迷恋上了传统文化典籍,他经常来重庆路新华书店买书,虽然家附近也有一个挺大的书店,但沈毅就是爱来这里挑书、看书。 再有就是,沈毅高三时,家从别处搬到了目前的居住地址,他现在的家和宿舍在一条街上,相隔800米。沈毅晨跑时,基本就跑800米就返回家中,每次都是跑到现在的宿舍楼下,他当时就想自己和这个楼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缘分。果不然,大学报告志愿时他也不知道想学什么,就报了吉林医科大学,后来就住进了这个宿舍楼。 沈毅高考时是先报志愿再考试的,按他平时的成绩,他考不上吉林医科大学。吉林医科大学在吉林省录取分数很高,他模拟考试的成绩和往年吉林医科大学在吉林省的录取线差几十分。连老师都认为他报的这个志愿肯定没戏。但是,沈毅凭借自己对以往经验的预感性,他觉得自己能被吉林医科大学录取,就心安理得地报了这个学校。结果,高考时,沈毅超常发挥,比平时模拟考试成绩高出了100分,顺利被吉林医科大学录取,这件事情轰动全班。 凡此种种,以及少时一些特殊的经历,在沈毅的心里留下了自己有特殊预见能力的心理感受。 所以,当沈毅内心产生了刘一莎可能会离开自己的担忧后,他就十分紧张,怕自己的预见再次变为事实。
两人坐在户外的凳子上,刘一莎看着略显忧伤的沈毅,温柔地抚摸他的颈后,并轻轻地吻上了他的额头。沈毅轻轻地把刘一莎拉了过来,头埋进了她的颈窝。沈毅抱着刘一莎,轻轻晃动,轻声在她耳边低语:“我根本离不开你,希望我们永远不要分开。” 刘一莎轻柔回应:“嗯。” 刘一莎虽然是女生中的二姐,但其实她一直扮演的是meimei的角色。在和沈毅的相处中,比刘一莎小三岁的沈毅,介于思想的成熟和行为的不成熟之间,时常带着刘一莎喜欢的童心,其实激发起了刘一莎的母性,她对沈毅有着欣赏和疼爱兼具的心绪。 沈毅不太注重个人外貌的修饰,头发蓬蓬松松的,衣服也常松松垮垮,一直不好的过敏性鼻炎让沈毅略显瘦销的身躯还多了一份病态的美。刘一莎自初中开始住校,又离开父母来长春读书,刘一莎是一个很独立的女孩。而沈毅一直在父母的照顾下生活,他的生活上的独立性要差一些。从和沈毅交往开始,刘一莎沉睡的母性才被唤起。 为什么说刘一莎这个二姐在和沈毅相处前一直扮演的是meimei的角色呢? 刘一莎自家和亲戚家中,刘一莎是比较小的孩子。刘一莎的农村亲戚多,生的孩子也多,刘一莎有很多表哥、堂哥、表姐、堂姐,且哥哥们的数量远远多于jiejie。刘一莎有一个同一个母亲的弟弟,但弟弟只小她一岁。自小,姐弟量若争一个什么东西或者弟弟欺负她,刘一莎都会聪明地提高嗓门向父母求救,这时一定是弟弟被迫让着她。而长大后,由于弟弟个子比较高,人也显得老沉,刘一莎的弟弟总被认为是她的哥哥。事实上,刘一莎在家里,不仅是父亲的掌上明珠,还几乎是被哥哥和弟弟当作“meimei”来看待的,极受宠爱。 上了大学,刘一莎的班级有十二个女生,住在两个宿舍。全班女生按年龄排序后,刘一莎是老二,大家喊她“二姐”。尽管是二姐,刘一莎在宿舍活动中并不出头,有什么集体活动通常是大姐拿主意,有时新疆来的老三也会起主导作用。而且在最初和宿舍里来自北京的真真形影不离做了一年好友后,一直以jiejie姿态照顾小迷糊的真真的刘一莎,后来“移情别恋”了,和宿舍里来自河南的李小青关系要好了。 李小青虽然比刘一莎小,但李小青因为父母是双职工,自小就做家务,很会照顾人。刘一莎和李小青在一起,刘一莎从精神上是李小青的二姐,告诉她优点指出她缺点,别人误解她时为她辩解。而李小青则在生活上关照刘一莎,刘一莎在李小青面前,小迷糊的本性流露,比较慵懒。看来刘一莎是习惯了meimei的角色。 但是和沈毅交往后,刘一莎真心被他吸引,爱慕他的才华,看到他一副自理能力不佳的外表,有情感上照顾他的冲动。 而且沈毅有时表现的确也像个大男孩,爱撒一些无伤大雅的娇,比如和她抢东西吃,要求多一个亲吻……刘一莎很喜欢他这样。 但从沈毅的眼中来看两人的关系,却不是“姐弟恋”的关系。在沈毅眼里,刘一莎非常温柔,完全是小鸟依人的感觉。在刘一莎眼里,沈毅是主导他们恋情的人,她是被他引领的,完全倾心于他,她在他面前绝不是“jie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