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章诗诗的话让一家人都很尴尬。 王凤英连忙慈眉善目的哄道,“诗诗啊,咱们这穷乡僻壤的,哪里比得起郡上的老爷家?就这我们平时还舍不得喝呢,你要是喝不惯,舅母给你泡点红糖水?” 一旁的刘美玉眉眼动了动,心里老大的不快:娘这也太偏心了! 她病了这么些日子,下面淋漓快一个月。 要不是老三媳妇后来给她的药方起劲儿,还不知道要淋到什么时候。 嘴里啥味儿也没,就想喝口红糖水。 也没见娘拿红糖出来,给她这个当媳妇的补补身子。 这边刘美玉还在羡慕嫉妒恨呢,不料章诗诗还是皱着眉。 “红糖水又有甚好喝的,齁死个人。” 一家人的脸更挂不住了,同时也在心里琢磨: 不过就是在大户人家做个帮工么,城里和乡下的日子就差这么大? 秦二云瞪了章诗诗一眼,轻声呵斥,“死丫头,红糖水还不好喝,你要上天喝那瑶池水?大嫂,别理会她!给口白水,看她爱喝不喝。” 王凤英劝道,“孩子许是赶路赶累了,有点小脾气也是正常。珍珠,带表姐去你屋里歇一会。” 秦二云摆摆手,“雇马车回来的,一步路也没让她自己走,哪里那么累。家里人都还没见全呢!” 说着,笑问道,“阿鹏木工学得怎么样了?” “已经出师了。”提到秦鹏,王凤英骄傲不已。 “都出师了?这孩子真出息!”秦二云眼底放出一丝光,“过年回来么?” “已经回来快俩月了。这孩子从小就爱乱窜,这不,在郡上把腿摔了,赶巧老三两口儿去郡上瞧病,就把他带回来养着了。” 秦二云眼底的光闪烁了闪烁,“怎么把腿摔了?严重不?” “当时看着挺严重,现在恢复得倒是不错,人扶着已经能正常走几步了。年轻人嘛,骨头长得快。天天嚷着要下床,我想着冬日里又没活,索性让他多歇些日子,把伤养彻底了再活动。” 秦二云松口气,又问,“对了,老三.不是病得很吗?前几月娘还捎信儿说......后来又说娶亲冲喜,现在都能上郡上了?” 提起这茬,不等王凤英说话,秦老太就笑眯眯道,“可不多亏冲了这个喜,老三如今也好得七七八八了。喏,这就是你新进门的侄媳妇。” 说着,把赵锦儿推到秦二云面前。 秦二云上下打量几眼,笑道,“倒是个周正的,就是太瘦太小了些。” “跨过年才十五哩,干活倒是不偷懒,顶个劳力。” 秦二云没再说甚,只拉着章诗诗道,“走,看看你鹏哥去。” 章诗诗脸色有些古怪,似有点期待,又有点不耐烦,扭扭捏捏跟在秦二云身后,在众人簇拥下,往秦鹏屋走去。 秦鹏在家养了快俩月,长了点肉,肤色倒和从前一样,还是老秦家祖传的淡铜色。 秦珍珠早给他通风报信,见到秦二云母女,他坐在床上歪了歪身子,笑着喊道,“二姑,诗诗,路上辛苦了。” 秦二云当即上前,心疼道,“你这孩子,这么大还恁调皮,怎的就把腿摔了!” 秦鹏撇撇嘴,没直接回答,“不小心,不小心。” 秦二云又朝章诗诗招手,“过来跟你鹏哥说说话啊!不是一直说想鹏哥吗?” 章诗诗绞着辫稍,轻轻一跺脚,“谁说过这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