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怎么是他啊!
“不,不需要。什么贞洁烈妇,不过是她给以自己的枷锁。而一旦攻破了这一道枷锁,拿下她不过手到擒的事情。” 苏坎八笑着摇了摇头,胸有成竹道:“据我所知,她在掸邦购买了一座金矿,现在由于手续不全,因此开采停滞了下来。而我,邀请她而来,就是要帮她解决这个问题的。” 在掸邦内,手续齐不齐全,由他一个人说了算的。 吴源略问道:“然后她就对你心存感激,而后投怀送抱?” “不,不需要,我只要和她握一个手。” 苏王八哈哈一笑,开口道,“你信不信,只要她被迫和我握了一个手,突破了她给以自己的枷锁,然后我再在她的面前脱掉裤子,露出我的大吊来,她就会主动扑上来。” 吴源闻言哈哈一笑,道:“苏王子就是厉害。” 对于苏坎八说的,他自然是一点都不信的。但是,想到司空琴被迫和一个异性握手,他就又异常的兴奋,就要高朝了一般,激动得不行。 苏坎八哈哈一笑,道:“吴总,你放心。你是我的朋友,而在本王子的心里,朋友永远要比女人重要的。到时候,少不了你玩上几天的。” 吴源哈哈一笑,道:“苏王子就是爽快!” 一阵大笑过后,他又不忘开口道:“司空琴可以不杀,但是,她带来的一个小子,一定要杀掉。” 苏坎八问道:“为什么?” 吴源想了一下,开口道:“在来的路上,他侮辱了你,侮辱了你的理想。他说你是~~~是一个恐怖分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带着整过禅族走向深渊,是在害他们。” 他这么说,是看李中南和司空琴有说有笑的,估计两个人关系不一般。而苏坎八又想征服司空琴,要是她开口为姓李的小子求情,这个禅族王子很可能会放过他的。 所以,有多严重,说了多严重。 苏坎八搞独立也好,对抗缅甸政府也好,都是为了他整个禅族着想的。而且,现在他的政权没得到承认,最讨厌的就是“恐怖分子”这样的叫法了。 果然,苏坎八闻言脸色一下就沉了下来,手中的酒杯一摔,叫道:“该死的,我要把他大卸八块。” “苏王子,我现在就带你去找他。”吴源见状又是一阵大喜,暗叫姓李的小子,这次是死定了。都说了,他姓吴的是苏坎八的朋友了,他竟然还敢这么拽? 这不是找死吗! 跟着,两个人走了出去,来到了会议室。 刚踏了进去,婺源就看到某个人正坐着,翘着二郎腿悠哉地抽着烟,他又是一阵大怒,当即叫了起来:“苏王子,就是他,就是这个姓李的,就是他侮辱了你。” 苏坎八一阵大怒,咬牙道:“该死的,我要把你~~~”只是,见到李中南后,后面的话,硬生生的憋了下去。 杀了李中南? 他苏坎八没有这个胆量! 猛虎同盟军几千士兵,可不是吃素的。他们就在东掸邦,随时可以攻打过来的。一旦双方交战了起来,得利的是缅甸政府。他还指望着,把猛虎同盟军拉拢过来,共同对抗缅族的呢。 而且,就是有这个胆量,也不一定有这个能力。这个小子邪乎得很,昨天一个人一把枪,三两秒钟的时间,就干到了他十几个士兵,而且是指哪里打哪里的。 太可怕了! 要是惹怒了这个小子,他瞬间就能干掉他苏坎八的。 李中南见状不由戏谑一笑,问道:“苏王八,你要把我怎么样?” “你怎么在这里?”苏坎八脸色一下就僵了起来。 李中南吐着烟雾,道:“你们的人,请我来的。” 说着,瞥了吴源一眼。 苏坎八闻言又是一阵尴尬,道:“我只是邀请司空老板,可能,这其中有一点误会吧。”说完,他又狠瞪了吴源一样,这个美国华人是要害死他吗? 拆一个酒店不够,还想这小子再拆他一个? 李中南玩味一笑,道:“没事,我反正无聊着,就跟过来看看。你们继续,不要管我,我就是看一看。” 确实没打算大打出手的。 这里是苏坎八的大本营,外面的士兵少说也有百八十的,干起来多少有点危险。而且,太消耗金币了。对方识相的话,能不打就不打。
苏坎八松了一口气,道:“李老板,谢过了。回头,我请你喝酒,给陪一个不是。”对于李中南,他是惧怕的同时,非常想拉拢的。 “苏王子,这个~~~他刚才侮辱~~~”吴源看得一愣一愣的,他的眼睛没有花了吧? 苏坎八,一个大军阀,掸邦的总统,竟然这么畏惧这个小子?他的耳朵没出问题吧,这个禅族王子竟然要请他喝酒,给他陪不是? 怎么可能? 完全没道理啊,就算他是华国将军的儿子,苏坎八都没必要这样的啊! 太震惊了! 真的不敢想象,难以置信。 “该死的美国佬,你还要挑拨离间吗?” 苏坎八不由一阵大怒。 跟着,扬起一只手,回过头来,猛地就抽了他一巴掌。啪的巨响,非常的响亮,吴源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痛。 被苏坎八抽的! 同时,也是被他自己抽的。在来的路上,他一直以是苏坎八的朋友为荣,并用他来吓唬李中南。但是,苏坎八只是见了这个姓李的一面,就吓得不行,为了讨好这个小子,反而抽了他一个打耳光。 这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看着姓李的在戏谑的看着,悠哉的吐着烟雾。他吴源只感觉,自己的脸蛋都被他抽烂了。这个小子,内心一定在得意着,嘲笑他可笑。 确实很爽! 不过,一巴掌,肯定是不够的。 司空琴也是一阵惊愕,整个过程,她都在看着的。 不会吧,这个小伙子,什么来头? 苏坎八这样怕他? 太厉害了一点吧? 看来,她还是小看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