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982章 :他看到了家乡
那不是鬼火,也不是星星,更不是眼睛。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那就是灯光。 就像你在任何一个边陲小城的街道上,看到的那种简陋的街灯,每隔数百米才有一根,灯光昏黄的只能让人觉得天更黑,夜更孤独,就算有飞机从上空飞过,也看不到。 墙那边是森林。 墙这边也是森林。 森林的深处,却有一条不宽却很平整的道路,有一座能够供数百人生活的建筑。 还有一条小河,围绕着那片建筑。 小河的东南角落,河面上架着一座石拱形的小桥。 走过小桥,就能看到一条不宽却还算直立的街道,右侧是建筑,左侧是河岸,岸边还栽种了一棵棵的垂柳,风吹来时柳条随意甩洒着。 街道上没有人,只有一条不知道谁家养的黄毛狗,看到陆宁的车子开过来后,赶紧从墙根处爬起来,冲这边狂吠了几声。 那声音,让陆宁想到了毛驴,心中腾起一股子暖意,把车子停在小桥前面熄了火,点上了一颗烟。 毫无疑问,这儿就是卡门小镇。 那个早在八十年前的某个晚上,镇上的所有居民,除了被带走的那数十个十岁以下的小孩之外,其他人都被一群跟他们相同样子的人斩杀殆尽的卡门小镇。 吸血蝙蝠收藏的那份绝密报告中写的很清楚:当两百多前苏军人,忽然变成四百开始自相残杀后,前苏当局就当机立断,调遣重型武器远距离把这边轰炸成渣,又派重兵把守在外。 至于那道长城般环绕小镇的墙,是不是前苏当局搞起来的,这好像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本该被前苏军方调遣重型武器轰炸成渣的卡门小镇,就算没有被夷为平地,也该变成一片废墟才对,实在没有理由会保持着如此整洁的‘镇容镇貌’,处处都透着一股子陆宁熟悉的温馨。 慢慢地,陆宁笑了。 没办法,太熟悉了。 自从三年前他遭到花小妖那个小妖精的‘追杀’,夹着尾巴狼狈逃窜回唐王后,可是乖乖干了大半年的快递员。 每天早上天刚亮,陆宁就会骑着他那辆破三轮车,带着无精打采的毛驴,驶出胡同后左拐前行最多八十米,就会驶上一座青石板小桥,踏足新城区的地界,去崔家区三号网点老陈那儿清点快递。 那段时间,是陆宁十三岁之后到现在,最最平淡无聊也最最温馨悠闲的日子,值得他去怀念一辈子。 自从认识宋楚词后,陆宁就麻烦不断,总是在外‘出差’,包括这次。 可无论去哪儿出差,陆宁无聊时都会想到青石板小桥,沿岸的垂柳,他所熟悉的老城区。 能想到,并不代表着能看到。 可如果在远离唐王万里之遥的卡门小镇,看到这熟悉的一幕呢? 陆宁该不该笑? 当然该笑。 无论怎么样,能够在这儿看到原汁原味的老家,陆宁都得欣慰的笑着,再次打开天窗爬起来,盘膝坐在车顶上,点上了一颗烟。 坐的高,看的就会远,就像视线开阔了,思维能力就会越加活跃那样。 这不是卡门小镇,这是唐王老城区,最起码也是东南一角。 这不是在做梦,因为再真实的梦境,在被燃尽的香烟烧到手指头火辣辣的疼后,也会醒来。 陆宁看到的,都是真实的,就像他现在是无比清醒的,没有做梦,也不是出现了幻觉,他确实在本该看到一片废墟的卡门小镇时,看到了他的家乡。 远在俄罗斯西南边陲森林深处卡门小镇旧址的唐王老城区。 那条发现车子来到后,就冲这边狂吠了几声的黄狗,顺着河边溜溜的跑了过来,站在小桥上跟坐在车顶上的陆宁,默默的对视着。 陆宁屈指弹开烟头,试着冲那条狗叫道:“毛驴,过来!” 这条毛发土黄的狗,就是陆宁记忆最深处的毛驴。 “锥,锥锥!” 站在小桥上的毛驴,听到大哥呼唤后,轻叫了几声马上就冲了过来,灵敏的蹦上车头,扑进了陆宁怀中,尾巴疯狂的摇摆着,伸出长长的舌头去*的脸。 陆宁没有拒绝。 相反他很享受这种被舔的感觉,如果这条狗真是毛驴的话。 要想鉴别毛驴的真假,陆宁有很多办法,但最直接,也最有效的办法却有两个。 一个是检查毛驴的皮肤--在它脖子右侧的腿上方,有一个一分硬币大小的伤疤,那是被子弹洞穿过的,是某个大坏蛋躲在暗中拿手枪暗算陆宁时,毛驴及时蹦起来为他挡住子弹留下的纪念。 也被陆宁视为兄弟友情的见证。 这条狗的脖子左下方,真有一分硬币大小的伤疤--它,真是毛驴? 陆宁笑眯眯的轻抚着它的脑袋,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钞票,抬手撒了出去。 这几张钞票,是陆宁中午吃饭时的找零,几百块而已,也就够买一盘红烧牛rou的。 毛驴是个财迷,比大哥还要爱钱的财迷,从来都是杜绝浪费的,更对陆宁当前这种随手撒钱的败家行为而不忿,马上就挣出他的怀抱,纵身扑向了那些随风飞扬的钞票。 看着去追赶钞票的毛驴,陆宁脸上的笑容终于凝固了。 总共是七张钞票,毛驴费了老大的力气,才全部找回来,拿嘴叼着连蹦带跳的蹿上车顶,放在了陆宁怀中,很不满的锥锥叫了几声。 “唉,毛、毛驴,暂且就叫你毛驴吧,你能告诉我这是咋回事吗?” 陆宁抬手,在毛驴嘴巴上拍了拍时,看似随意的掰开它嘴巴,看了眼它最后那颗牙齿。 谁家的狗子不但会喝酒,还爱吃糖,结果吃出蛀牙来了? 好像也唯有毛驴那条贱狗。 哪怕只是在短短半秒钟内,陆宁也能清晰的看到,毛驴嘴里最后面那棵牙齿是蛀牙。 他的心,再次沉了下去,荡起了无比的茫然。 从毛驴身上‘与众不同’的特点,以及它‘爱财如命’的好习惯,无论陆宁心中有多么的不愿意,都得承认眼前这条狗就是毛驴。 眼前的建筑,就是他所熟悉的家乡。 难道说,我在森林中穿越回到了唐王? 可就算我穿越回到了唐王,新城区内那宽敞的马路、高耸的大楼、闪眼的霓虹灯、全天候都来往的车子、盛满安全套的垃圾箱--又在哪儿? 陆宁回头看去,后面只有黑压压的森林,一条不宽的砂石路,从森林深处蛇一般的延伸过来,没有老孟两口子的混沌包子铺,没有灯红酒绿的酒吧,自然也没有半夜真空穿裙子压马路的小妹了。 只有青石板小桥,小桥后那条他很熟悉的路,以及注定会永远存在他脑海深处的老城区,东南角。
昆仑有没有来这儿? 陆宁不知道,当下也没心思去考虑其他问题了,抬脚从车上跳了下来,冲毛驴打了下响指。 毛驴马上一跃而下,摇着尾巴抢先跑上了小桥。 小桥上的青石板,已经被磨得油光水滑了,就跟陆宁所熟悉的完全一样,包括桥栏杆左边那个没了半截脑袋的小狮子。 陆宁走在街道上,脚步声在夜里很静,哪怕他穿的是运动鞋。 在走向他家胡同口时,陆宁的脚步停顿了下,他倒是很想在右边墙上砸下块水泥皮子来,鉴定一下它的年限。 从唐王老城区陆家胡同出来后左拐,就是某食品加工厂的南墙,比陆宁存在的时间还要早,依着他跟山羊学到的鉴定古董知识,差不多能鉴定出这堵墙上的水泥皮子存在多久了。 不过他没这样做。 就算能从建筑物上鉴定出来此处存在多少年了,那又怎么样? 唐王的整个新城区都不见了,老城区也只能看到东南一角,大概够住数百口人的样子了,加工厂的围墙是啥时候起来的,也就无所谓了。 陆宁脚步停顿了下时,听到有孩子的打闹声从加工厂的墙那边传来,很真实,不是幻听。 “锥,锥锥!” 已经走到陆家小胡同口的毛驴,回头轻轻叫了几声,跑了进去。 陆宁迈步走去。 他记得很清楚,宋楚词死皮赖脸的住进他家里后,曾经在胡同口栽种了两棵龙槐,张牙舞爪的让人看着很不顺眼。 这儿的陆家小胡同口没有,很干净,就跟宋楚词没住进去之前那样。 胡同半道的邻家屋山上,有个瓦数不高的灯泡,散发着昏黄的灯光。 现在最晚也就是晚上十点多钟,陆宁猜测着。 这个季节的这个时间段,唐王老城区的居民们,才不会憋在家里呢,早就三三两两的跑去河堤上遛狗、哦,不,是遛腿了,不可能一个人也没有。 这儿就是一个人也没有,好像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小日子。 陆宁经过秦小冰租住的宅院前,特意看了一眼。 大门紧闭,没有挂锁。 陆宁前邻姓崔,早在他四五岁时,人家就举家搬到了别的城市内,只把老宅当做根源所在保留了下来。 四五岁的孩子长到陆宁这么大后,是记不清前邻的人啥模样,甚至连他们名字都已经不记得了。 陆宁想抬手敲门,却又缩了回来--他怕,是真的怕,給他开门的人会是秦小冰。 他所熟悉的家乡、毛驴出现在这儿,就已经让他灵魂战栗不安了,要是再出来个秦小冰,陆宁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现实。 缩回手,陆宁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走到了自家大门口。 还得提到宋楚词--在陆宁装死的那一年多内,她可是花大力气重新装修了陆家的,大门也换成了白铁皮的,上面还有两条银龙。 他现在看到的大门,不是白铁皮的,是他最熟悉的木板门。 大门是虚掩着的,毛驴已经钻了进去。 陆宁慢慢的抬手,推开了大门。 本书来自htt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