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守护兽
“没有下文了?”我笑着回头看了后座的两个人一眼,道:“那个女队长为什么要把一套终极武器留在地球上?” 柳筱筱双眼一瞪:“我们要是知道还来找你干嘛?” “奇怪了,你们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其实,我只有一点没弄明白,我们的领袖为什么把自己最心爱的女儿给流放了!”西瓜叹了口气,“要知道,她才是咱们龙族的希望!” “难道你就没看出来?”我笑了。 “看出什么?” “你是为什么来这里的?”我懒洋洋地答道。 西瓜沉默了。 “咱们是直接去你说的那个公司呢,还是一直兜圈子?”我问道。 “当然是去那家公司!”柳筱筱从镜子里又瞪了我一眼:“你不知道自己现在已经很风光了啊,众星捧月的滋味是不是很爽?” “算了,我宁可不要!” “这世上有很多事并不会按个人的意志去改变的。”西瓜有是一声叹息,也不知道他在叹息什么。 “你来这里多久了?”我问西瓜道。 “我也忘记了,总之已经久得不能再久了。” “那,这位柳美女呢?” “我才来!”柳筱筱立刻就接了一句。“五十个地球年!” “伏羲就派了你俩来?”又是红灯,我放下了车窗,点了根烟。 “你都猜到了?!”柳筱筱大奇。 我没理会她,继续道:“你为什么相信我?” “因为我们已经确认了你的身份!” 我回头看了一眼西瓜,他正靠在椅背上,两眼望着车窗外。 “凭什么这么肯定?”我笑笑。 “因为我看到了龙贝!”西瓜把头转了回来,淡淡地看了我一眼,继续道:“能让龙贝保护的人这世上找不出第二个!” “龙贝?!龙贝是谁?”我有些意外,怎么突然冒出这么个东西来? “龙贝是咱们龙族公主的宠物!”柳筱筱接道:“公主有两个宠物,一个叫龙贝,一个叫龙宝,从公主很小的时候就带着它们了,从来都不离身的。” “你小子倒好,居然让她最心爱的宠物给你当保镖了!”柳筱筱白了我一眼,道:“要不是有龙贝护着你,估计现在你连渣不会剩下了!” 西瓜也随即点了点,道:“你几次遇险时,我们都看到了龙贝,只可惜它不肯见我们!” 听他们说出龙贝的时候,我本来还有迷糊,等他们一说完,我立刻就明白了很多。 为了确认自己的判断,我又问道:“龙贝是个什么东西?它是不是能隐形?” “说了它是公主的宠物,你怎么还说它是东西?”柳筱筱有些没好气地道:“它可是有生命的生物!不许你乱说它!” “龙贝是宇宙最奇特的一种生物,就算我说出来,以你现在的知识面是无法了解的。”西瓜正色道:“正常状态时,它是黑褐色的,和你们常说的龙的样子差不多,能飞能变,隐形只是它的能力之一,总之很多东西你是理解不了的。” “据我所知,龙贝就是你们祁家的守护兽,我们发现你之前,它应该一直藏在你老家的那个共工岩里。之后,它一直都在跟着你,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我们上车的时候还看到它了,它就在你车子正上方的半空中!”柳筱筱指了指车顶,嬉笑着做了个鬼脸:“怎么样,刺激吧?!” “既然公主能将自己最心爱的宠物留在这里做你们祁家的守护兽,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西瓜双手捂住脸,使劲揉了几下,继续道:“而且,很明显,你们祁家在她的整个计划中最为重要!” “怎么说?”我忽然就像贪嘴的小孩看到了路边最诱人的零食店。 “虽然我并不知道公主的整个计划的具体内容,但从已经发现的其他三个家族来看,你们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西瓜将头向后靠在了座椅背上,闭上了眼睛,悠悠地道。 “董家有御·幻之术,姬家有不死金身和隐形之能,熊家有空间转移的能力,也就是说,他们每一个家族都有一种或两种超能力,而且每家都有一块伏羲之爻!而你们祁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发现有什么异能,好像也没伏羲之爻对吧。” 我点了点头,但随即又道:“我确实没什么所谓的超能力,不过听我老爹说,我爷爷好像有。” “如果我猜到没错的话,那应该也是龙贝的杰作!”西瓜眼睛掀起了一条缝,不以为然地笑了。 闻言,我心里一动,忽然想到了一个想了很久都没想通的问题,就道:“说我几次能逢凶化吉是龙贝的功劳我可以接受,但还有几次那可真的没有得道任何的帮助的!特别是白城那次,我掉进了哈拉哈河后,要不是温菁带人赶到,我差点就死在了那里!”
“那也许是一个意外吧!”柳筱筱皱了皱眉,貌似她也没闹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那次你纯粹是在作死,连我们都没料到你会将他们带到那个鬼地方去。”喜欢忽然就坐正了身子,睁开了眼睛,大声道:“你知不知道,你的命还是很值钱的!别没事就糟践自己!!” “不过,那次龙贝没跟着你我也有些奇怪。”西瓜最后还喃喃自语了一句。 “好吧,这事先放一边儿,我还有两个问题!”我有些无奈,苦笑了一下。 “说罢,知无不言!” “第一个问题,你俩现在用的是真名吗?” “名字不过是个符号罢了,何必太在意。”西瓜淡淡一笑,道:“好吧,我本名叫希卦!” “我叫夭夭,你也可以教我小妖!”柳筱筱抢着道。 这本邮册已经相当老旧了,红色的封皮已经磨损了不少,有些地方已经露出了纸皮本色,外包的部分已经开始剥落。邮册右边偏上的位置印着两个大大的黑色行书——“集邮”,为三十二开版,约两公分厚,看上去就是六七十年代那种非常普通的邮册,所以从顾新把它交给我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基本没在意过它。 这破旧的邮册静静地躺在抽屉里,与屉子里其他文件有些格格不入,再加上红皮黑字,显得特别碍眼。睹物思人,想着与干娘相处的过往,历历在目,我不禁有些黯然。于是就拿起来,用手擦了擦,翻了开来。估计干娘当年保管也不是很好,里面的夹页边缘也磨损得很厉害,我浏览了一下,发现都是当年很普通的邮票,都是从一般的信封上揭下来的。我虽然不是很懂邮票,但也知道其中并没有很特殊的邮票,或许它们之中有些很珍贵的邮票也说不准吧。这本邮册有24张分页,而里面的邮票只集中在前面十多张分页,总共不过二三十张邮票,而且没有分类。看来,干娘也不过是一时的兴趣吧,看这情形就是个门外汉做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