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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贵越群品,古今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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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值正午,李倩倩伺候李大夫吃了点东西睡下后,便走了出来。

    正好听到老人的最后一席话,心中的热血为之激昂不已,沸腾澎湃。

    “逍遥,你写的一手好字,我看了都心动,为什么不加人书法协会,书法协会中都是著名的书法大家,你能够和他们同台交流,对你的书法水平的提升也很有帮助的。”

    “而且书法协会是非常有名的,有着许多大人物挤破头皮想要加入书法协会都不能进去,就说我的一个同学,他苦练毛笔书法十余年,写的字也是非常的好看,他写了很多次的加入书法协会的申请,可是每一次都没有通过。”

    “由此可见,想要加入书法协会是一件十分难得的事情,你如今有了这样的机会,可千万要把握住,要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老人也双目放光的看着李逍遥。

    李逍遥心沉如水,任由李倩倩说的天花乱坠,可是他丝毫不为之动,依然坚决的摇了摇头:“书法协会我是不会加入的,至于参加书法之间的交流更是想也不用想,这样吧,我看你确确实实是个爱好书法的人,我便把自己练习毛笔字的一些心得传给你,有你传给大家,也算是我为毛笔字的普及做点贡献。”

    没有陷入沉睡之前,李逍遥一直使用的是毛笔,墨香宣纸,狼毫神笔,谁知道一觉醒来,世道大变,不但文字改变了许多,写字的笔也改变了许多,变得几乎已经到了他认不出来的地步。

    世间沧海桑田,犹如天上白云变幻,又如玉垒浮云变古今。

    “你的心得?”

    李倩倩哑然:“逍遥,你才写了几年的毛笔字啊,还准备写心得给书法协会的大师们去看,那可是班门弄斧,贻笑于大方之家。”

    “我看还是算了吧,老老实实的加入书法协会多好。”

    “只要你加入了书法协会,在书法协会的包装下,名声鹊起,到时候,许多富贵达人都会向你求字来附庸风雅,那个时候,你一字千金,财源滚滚而来啊。”

    老人听李逍遥虽然不同意加入书法协会,却答应写心得给自己,失望之余也感到万分荣幸,一位书法大家的心得,其珍贵之处,不足为外人道也。

    待听得李倩倩贬低李逍遥的书法,再到李倩倩说到让李逍遥通过书法协会扬名,然后谋取丰厚的利润的时候。

    老人但觉得自己的额头眉宇之间,必然起了一条rou眼可见的黑线。

    扬名赚钱......

    附庸风雅......

    好实际的乡镇小女人。

    不过听她提起她的同学曾经向着书法协会提交过入会申请,老人便知道,眼前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定然是一所名校的学生。

    一般的学校的学生,根本没有资格递交入会申请。

    “女娃子,你是哪个学校的,说不准我还认识你们的教授!”

    老人满脸和蔼的看着李倩倩。

    李倩倩笑眯眯的道:“老伯,我是京华大学的学生,我也很喜欢写毛笔字,他不愿意加入就算了,你看看我能不能加入?”

    “哦,凡是喜欢毛笔字的人,我们书法协会都是欢迎的!”

    老人见李逍遥确确实实没有打算加入书法协会想法,便打起来让李逍遥曲线入会的念头。

    仔细看了一眼李倩倩:“你写一张字给我看看,我看看你的水平如何,够不够资格入会?”

    “好啊,我这就去写!”

    李倩倩正愁着找工作呢,若是能够加入了书法协会,以后写出来的每一个字就是钱,也许名声不显的时候,字不值钱。

    可是李倩倩相信她有毅力,一个字不值钱,她就写个三万二万字,累积起来,钱就自然而然的多了。

    幸亏老人不知道李倩倩此时的想想法,不然的话,打死他也不敢让李倩倩这样准备做害群之马的人加入书法协会。

    蹦蹦跳跳的离开这里,李倩倩寻来纸和笔,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心平气和,全身放松,排除一切杂念之后,便开始手执毛笔,笔走龙蛇,一挥而就。

    老人点了点头,写字需要静心,心不静,杂念丛生是写不出来好字的。

    她写的是一首打油诗。

    李逍遥自认学识渊博,却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一首打油诗。

    只见纸上写道:

    燕雀鸿鹄无尊卑,

    布衣王侯酒一杯。

    我本云中大鹏鸟,

    只看天低不肯飞。

    小诗意思浅显,一读就懂,不过其中却蕴含着一股颇大的气魄,傲气凌云,睥睨天下,不流于凡俗。

    看完小诗,李逍遥忍不住看了一眼李倩倩,他没有看出来眼前这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居然有着这样恢弘阔达的胸怀。

    这样的气魄,大气磅礴,肆意汪洋,不要说女的,就算是绝大多数的男子也没有这样的大气魄。

    云中大鹏鸟!

    天低不肯飞。

    好豪情!

    看完小诗,李逍遥便看起来李倩倩的毛笔字。

    看了几眼,便皱起了眉头。

    这几行字,写的并不算好。

    在李逍遥沉睡之前,他所遇到的读书人中,几乎每一个人的毛笔字都要比李倩倩好上不少。

    构架松散,笔画无力,徒有其形,不得其神。

    写得太差了。

    这是李逍遥对李倩倩的一首毛笔字的评价。

    “在年轻人中,这样的字,也算是可以了!”

    老人微微扫了一眼李倩倩的字,认真的说着:“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得出来,女娃子气魄不小,也是下过功夫。”

    “只可惜没有得到过名师指点,笔画勾勒之间,徒有其形,不得其神。”

    “若是得名师指点,加以雕琢,也算是一块璞玉。”

    “不过,和这位小道士比起来,可就差的太远了。”

    “我知道他写得好,可是我写的也不算是太差吧!”李倩倩微微撇嘴,有些不服,取过来李逍遥写的一行字,加以比较。

    不比不知道,一比才知道,自己的字在李逍遥写的毛笔字面前简直就像是三岁幼童在宣纸上的胡乱涂鸦,丢死人了。

    “小道士的字,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备精诸体,冶于一炉,其书法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

    “用古人之言来说,便是‘飘若游云,矫若惊龙’、‘龙跳天门,虎卧凰阁’、‘天质自然,丰神盖代’,你说这样的字,贵越群品,古今莫二,若是不能加入书法协会,岂不是太可惜了。”

    李倩倩点头如小鸡啄米。

    “确实太可惜了!”

    转过头,摇了摇李逍遥的胳膊。

    “你就加入书法协会好不好?”

    李逍遥摇头:“不加,我唯一能做到的,便是把自己的心得写出来,除此之外,以后且莫再来烦我!”

    “有这时间,不如去做点实事,字写得再好,也不能当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