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意料之外
曹团长和约什两人的交锋情况,其实完全可以看做是两支队伍碰撞的一个缩影。↖頂↖点↖小↖说,x.曹团长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搞定了约什,而劫掠团也只花了很短的时间,就搞定了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重装盾斧战士。 论个人实力,约什根本就不是曹团长的对手。曹团长飞过来一通连环腿,就已经踹得约什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土系斗气高手?曹团长对此不屑一顾。土系斗气的特点,无非就是身强体壮一些,力气大一点而已,其他没有什么亮点。 皮教头的黑曜斗气也是属于土系斗气,而且还是土系斗气的变种斗气,比一般的土系斗气更强,更具备优势。亚圣级的皮教头尚且还被曹团长揍得找不着北,就别说一个小小的约什了。约什还没捕捉到曹团长的身影,就被曹团长的连环窝心腿踹得连连后退,最后一屁股坐在地上狂呕鲜血出来。约什真正失败的地方,是他对曹团长根本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根本就不了解劫掠团内部对曹团长的评价。从个人实力上来分析的话,曹团长似乎是一个专门为了单挑而生的家伙,哪怕是诸天众神下凡来和曹团长单挑,也未必讨得了好处。 约什那覆面式的头盔缝隙当中,带着内脏碎片的暗沉血液就像不要钱一样的喷涌而出。他一身的重甲就算是防护能力再强,也架不住曹团长那狂野力量的冲击力。透过约什眼罩位置闪烁的惊恐目光,就可以发现约什已经被彻彻底底的震慑住了。约什这时候的感觉,他不是在和一个人在搏斗,而是在和一头人形巨龙搏斗。看看约什那身重甲胸口位置几个清晰的脚印,一般的人,哪有能力做到这一步? 约什的肋骨已经断了几根了,重甲当中的胸腔位置已经塌陷了进去。他的痛苦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曹团长从他身边大步走过的同时。也顺手拗断了他的颈椎,让他彻底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从曹团长那轻松写意又略带不屑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他对这种程度的战斗非常失望,几乎像是再浪费他宝贵的时间。 斯嘉丽和盖尔两人也是被曹团长那嚣张霸道的身影给吓了一跳,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才是她们两第一次看曹团长真正的动手。在不费吹灰之力的干掉了先前还嚣张得二五八万的约什之后,曹团长的动作却一刻都没有停过。斯嘉丽两人清楚的看到了曹团长在乱战中踩着轻盈的舞步,如同是穿花蝴蝶一般的闪动着。 他和旁边那些劫掠团战士都有所不同,他的杀戮非常搞笑,就是举手投足之间的事。或者是一脚将一个重装盾斧战士踹飞到高空中,让那种下坠的冲击力直接震死对手。或者是简简单单的扣住别人的头盔,来一个看似毫不费力的旋转。就短短的几个呼吸时间,曹团长起码已经干掉了十来个重装盾斧战士! 这些重装盾斧战士最矮的都要比曹团长高出一大截,曹团长游走在其中,就像是一颗土豆在一堆西瓜中滚动。但是他每到一个地方,那些重装盾斧战士就会一个接一个的倒下,他几乎把徒手搏杀别人演绎成了一种艺术,一种让人目瞪口呆的冷血艺术。 斯嘉丽和盖尔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张开了嘴巴。却从头到尾没有发出半个音节,她们的目光都跟着那个大背头的移动而移动。看着那个大背头把一种种置人于死地的手法展现出来,他是那么优雅,仿佛只是在人群当中漫步一般。 被诸多正面加持神曲光环强化了之后的劫掠团战士。对上被诸多负面加持神曲光环蹂躏的重装盾斧战士,同样也像是吹枯拉朽。即便这些重装盾斧战士个顶个都是斗气修炼者,但是他们的斗气修为对曹团长神曲光环的抵抗力也并不是特别强。在这种此消彼长之下,他们要扛住劫掠团的野蛮攻击。那几乎只能是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景,不可能变成事实。 身体素质,力量。速度,敏捷……各项战斗指标,劫掠团一方都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所以,劫掠团的人把这次战斗变成碾压式的打法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重装盾斧战士只有区区三百人而已,而劫掠团主力战士足足有五百多人,劫掠团还占据着数量上的巨大优势,这样的仗都打不出碾压式的效果,那该曹团长有话说了。 当然,能够收获这样巨大的战果,也怪约什这货太自不量力了。一路走来,约什这货明显就是不合群,自恃身份高人一等,连带着所有的重装盾斧战士都养成了那种骄傲的心性,不屑于其他同行的人为伍。在平时看来,他们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他们似乎真没那必要,反正他们都是根正苗红的老罗家出生,不需要看其他人的脸色,日常生活起居,一切的生活物资都是优先供给他们使用。 但是真当出了事的时候,这种与众不合的弊端立马就显现出来了。约什刚才带着一众弟兄出列的时候,同样也是自恃身份,所以他们的战阵和后面的部队也有一段距离。看着这些钢铁罐头不可一世,仿佛连光明神都搞得定一样的姿态,其他人也乐得插手看热闹,根本就没有一点同仇敌忾的意思。 好处都是这些钢铁罐头占完了,那么遇见了棘手的事,当然也得是他们先顶住,这于情于理来说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可是当一个团队在遇到敌人的时候,表现得这么疏远,问题就大了。更让他们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是,对手进攻的速度实在是太迅猛了! 对于一个军事发烧友,曹团长一直以来都对闪电战这种狠辣迅猛的作战风格非常感兴趣。即便是从劫掠团的日常训练都可以看得出来,曹团长对劫掠团战士的训练也非常侧重于机动性和耐力。劫掠团在这里打了大大小小的几十场仗,也全如曹团长所说,没有一次是精雕细琢出来的,全都是一窝蜂的冲上去,用最蛮横最狂野的姿态摧毁对手。今天除了这些对手看上去比较不好搞之外,其他也没有什么本质性的差别。 装甲再厚又怎么样?劫掠团的人也不傻,不一定非要去硬砍。这些家伙都是狡猾的人。老板怎么做,他们就学着怎么做,不好砍,那就把这些王八蛋给震死不就得了!以前一贯喜欢冲在最前线的森林狼骑士们这一次很明显就让出了高光时刻,把道路让给了其他的兄弟。森林狼骑士们虽然来去如风,人强刀利,可要让他们去一个个的砍翻这些钢铁罐头,只怕是他们把刀口给砍卷了都不容易办到。 劫掠团的人,绝不会集中自己的优势力量去做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森林狼骑士们一开始的目标,就不是在这些钢铁罐头的身上。这些钢铁罐头。当然是交给自己那些同样强壮富有力量的战友去搞定,森林狼骑士游弋在两翼,就是为了彻底的把对方的前军和后阵给切割开来,把他们的援军截断,为自己的战友赢得足够的时间。 劫掠团的主力步兵表现同样抢眼,他们从一开始也知道自己的任务,手持重武器的巨林野猪战士和银背武士被提到了第一线,直接跟重装盾斧战士来了一场近身rou搏。在防护上面兴许劫掠团的战士是和对手没法比,但是他们在狂化之后。力量更强,爆发力更恐怖,速度和敏捷也无疑要超过对手一大截。就算比不上曹团长对约什那么夸张,他们也觉得异常的轻松。特别是掌握了自主狂化的劫掠团战士。在二度狂化之后,直接实现了六倍狂化的效果,打这些钢铁罐头完全不费劲。 曹团长自己都有点后悔,或许自己不该用那么多的神曲光环来对对手进行打压。多重的负面神曲光环一砸过去,这些本来看上去还有点战斗力的重装盾斧战士就没什么成色了,又是虚弱。又是疲劳,还有喝醉酒失去平衡那种牵绊。他们一身偏向于防御的重装铠甲,在正常状态下或许是他们装逼的利器,但是在遇上曹团长这种怪胎祭司的时候,则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曹团长的重力神曲光环一砸过去,这些经过多重负面神曲光环洗礼的家伙哪里还吃得消身上一千六百多磅重的铠甲三倍重力增幅的效果?
据曹团长的估计,对方顶多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敌人在劫掠团的人冲到的时候没有变成软脚虾,绝大多数的人,甚至已经连站都站不稳了。他们的斗气即便有一定的元素抗性,但是曹团长的神曲效果一向都生猛得变态,就连实打实的守望祭司斯嘉丽用同样的神曲光环达到的效果都未必有曹团长的好。更何况曹团长还是在一瞬间砸下来那么多种截然不同的负面神曲光环,这绝对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的叠加效果。要找一个确切的比喻来说,这有点像是曹团长闲来无事喜欢鼓捣的各种酒水混合出来的鸡尾酒。 也就是说,除了这不到三分之一的重装盾斧战士,劫掠团这些如狼似虎的好汉做的事几乎只是去找到这些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的对手,然后用重武器将他们震死,或者直接扭断他们的颈椎,轻轻松松的收割掉他们的生命而已。 在曹团长一马当先的带领下,劫掠团战士凿穿敌阵到全歼这些钢铁罐头用时只用了不到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比搞定之前的雷吉佣兵团要轻松得多。重装盾斧战士们比雷吉等人表现得更好的,只是他们绝大部分人在挂掉的时候保留了一个全尸而已,这也是他们一身足够分量的装备起到的最有效的作用。 这是劫掠团的作战风格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双方的神曲光环刚刚发生效用的下一瞬间,战斗就已经打响了,曹团长对战场节奏的把控方面真的没话说。为什么斯嘉丽会被曹团长吓成那副模样?就是因为斯嘉丽意识到了曹团长这样一个祭司出现在战场上意味着什么,他能够制造出太多意料之外的情况了。 而在战场上,往往只需要一个意外情况,就能够让结果完全不同。要是这些重装盾斧战士能够多一些准备时间,多提防一下,他们或许不会这么快就被全歼,多少也能抵抗个一时半刻。他们输在了骄傲上,也输在了措手不及上。 唯一让曹团长觉得意外的是,自己这一方面还是有人受了伤。冲在最前线的巴克利就让人很意外的受伤了,而且还不轻,和往常不同的是,这次并不是巴克利自己搞出来的,是被那些重装盾斧战士当中比较硬骨头的几个家伙干出来的。 “你挂彩了?”曹团长看着巴胖子腹肌上的几道豁口,一脸的难以置信。 “是啊!被刮上了两斧头而已……舒服!”巴克利耍起了贫嘴,见曹团长半天没反应,巴胖子又讪讪的笑了笑,道:“老板,你就没有什么意见看法要发表?” “还好不是搞在我身上。”曹团长翻了翻白眼,总算是发表了一点意见。 “老板,你可真会安慰人。”巴克利叹了口气,一副“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的模样,说不出的委屈和落寞。 乐邦好心好意的让巴克利去找老爷子疗疗伤,作为和巴克利齐头并进的乐邦还是挺心疼这肥厮的,巴克利完全是因为太想砍人了,太想挣表现了,才被对方干了两家伙。但是乐邦的这个提议,巴克利却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巴哥不怕死,巴哥就算死了。骨灰也比普通人多一撮,怕什么?这就是身体优势!”巴克利以这样的理由为说辞,把胸口拍得震天响。 这货,其实只是害怕自己这两斧头白挨了,奥老爷子的治疗术效果实在是太好了,很有可能直接把巴胖子的伤口愈合,也就没有了巴克利最中意的伤疤。在流血和光荣之间,巴胖子选择了后者,毕竟他全身上下都没有几条伤疤是“货真价实”的勋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