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我叫李狗子
王有财从盗洞里钻出来,他的脸色煞白,吐着舌头,大口的喘着粗气,那模样,像极了一个吊死鬼。 “那,那,那是什么东西?” 孙富贵声音有些颤抖。 “马的,幸亏咱俩跑得快!” 王有财继续大口的喘着粗气,两把铁锹,插在一旁的坟包上,两个人瘫坐在那里,像是丢了魂儿一样,半死不活的。 “这已经是第三次了!要,要不,咱们还是放弃吧!” 孙富贵不仅说话的声音颤抖,两条腿也在颤抖。 “不行!我听村里的老人说过,这是咱们村最大的地主家的墓,里面的宝贝,可是多着呢!” 王有财说着,“啪”的一声,点燃了一颗烟,叼在嘴巴上,深深的吸了一口,脸上立刻浮现出了一种很享受的表情。 这时候,正值午夜,深秋的夜晚,雾气很重,天边一弯新月,像是镰刀一样,挂在那里,月光朦胧,让眼前的一草一木,都蒙上了神秘的色彩。 王有财嘴巴上叼着的烟卷,在这黑夜里,格外的显眼,远远看上去,像是某种野兽的眼睛,在黑暗中一点血红,一闪一闪的。 “我跟你说真的,咱们,咱们还是回去吧,中不中?” 孙富贵像是吓破了胆,身子一直在打哆嗦。 “你这龟孙儿,早知道你是个怂包孬种,老子自己一个人来,打死也不带着你!” 王有财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狠狠的瞪了孙富贵一眼,然后又抬起脚,在他的屁股上,重重的踢了一脚。 这下孙富贵老实了,不再说话,只是像个傻子一样,呆呆的看着王有财抽闷烟。 王有财一连抽了五六支烟,定了定神,感觉体力恢复的差不多了,把最后一截烟屁股,狠狠的嘬了两口,把烟头弹到地上,然后,张开两只手,在掌心啐了两口唾沫,把插在一边土堆上的铁锹拔了出来。 “走!跟老子再下去一趟!” 王有财说着,又在孙富贵的屁股上踢了一脚。王有财自顾自的往前走了两步,一转头,却发现孙富贵,仍旧瘫坐在土堆上,丝毫没有动弹。 “马的,你个龟孙儿,跟上!快点跟上!” 王有财见孙富贵站在那里没动弹,气呼呼的冲他挥挥手,压低声音向他喊道。但是,孙富贵就像是睡着了一样,耷拉着脑袋,根本就没有任何反应。 王有财见状,气不打一处来,拎起铁锹,奔着孙富贵就走了过来,心想,老子让你装聋,耳朵塞驴毛了吗?老子非得拿铁锹把你脑袋砍下来,让你听不见! 王有财刚走没两步,只见孙富贵的脑袋,突然动了起来,缓缓的,缓缓的,抬了起来。 就在那一刹那,王有财只感觉头皮发麻,脊背发凉,两条腿不听使唤,控制不住的哆嗦起来。 因为,孙富贵的脸,惨白的没有一丝血色,两只眼睛急速充血,血红色的眼珠子,直勾勾的瞪着他,嘴角不时的有血往外涌出来,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是在微笑着的。 “黄瞎子,你又在编故事呢!”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惊的回过神来,我急忙转头,发现是几个准备下地干活的妇人,正不怀好意的冲着黄瞎子讪笑,黄瞎子极不耐烦的冲着那几个妇人摆摆手,“你们去去去,该弄啥弄啥去!俺说的都是真人真事,俺可从不编故事!你们不信俺拉倒!姜太公直钩钓鱼,愿者上钩!该信的人自然会信!” 黄瞎子一边反驳着,一边咬着牙气狠狠的冲那几个妇人瞪一眼。 我叫李狗子,洛阳人,出生于一个盗墓世家。我爷爷李云龙,外号钻地龙,是洛阳一带,名气最大,辈分最高的盗墓者,我爸爸李小龙,我爸爸继承了我爷爷衣钵,也早早的端上了盗墓这碗饭。因为当年在长江水底的一处溶洞里,发现了一艘唐代的沉船,盗得金银无数,从此在圈里名声大震,所以得了个外号,叫翻江龙。 我从小,心里就有个疑问,我爷爷叫李云龙,我爸爸叫李小龙,为什么会给我起名叫李狗子!我爷爷是这么说的,几百年来,我们家族几代人都跟土打交道,靠盗墓混饭吃。 天底下,任何职业,哪怕赚再多的钱,只要沾了“盗”这个字,那这个职业,立马就变成了一个上不了台面的职业。甚至按照我爷爷的爷爷的说法,挖坟掘墓这一行,是断子绝孙的行当。 所以,从我爷爷的爷爷开始,就一直望子成龙,希望家族的下一代学文化有出息,靠着文化混饭吃,体体面面,光宗耀祖,从此不再刨土。
我爷爷的爷爷,只上过两年私塾,没什么文化,但是怀着一颗强烈的望子成龙的心,于是给我爷爷的爹,起名叫:李成龙;并在临死前,用他当年在私塾里学到的那点极有限的文词,传下家训:好学之,向上之……不到万不得已耳,不允再吃盗墓这碗饭也! 再后来,我爷爷的爹李成龙,喜当爹,生下了我爷爷,于是我爷爷的爹,秉承着家训,给我爷爷起名:李云龙……再再后来,我爷爷李云龙,接受社会主义教育,响应伟大号召,把我们家族的家训改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到万不得已,坚决跟挖坟掘墓行为斗争到底!并继续秉承家训,给我爹起名:李小龙。 然而,天底下的事,总是那么的奇妙,往往是,你越想什么却就偏偏不来什么! 亦或者,可能是因为我们家族几百年来,干挖坟掘墓的活,遭到了报应……我太爷爷,我爷爷,我爸爸,虽然名字里都有“龙”,却始终都没有“成龙”,让他们看书,感觉比看天书还难,斗大的字认不得一筐,于是,全都毫无悬念的继续吃起了盗墓这碗饭。 到了我这一代,我爷爷心想,老话说得好,物极必反!名字里有龙,却未必能成龙,干脆叫个贱名字,既好养活又能冲冲家族的晦气。于是,一咬牙一跺脚,给我起名:李狗子。 还别说,起了这名字,貌似还真有效果,我一路读到了大学,成为了我们家族里,几百年来,文化最高,读书最多的人。 大学毕业之后,虽然我找到了一份在外人看来非常体面的中学老师的工作,然而,我突然发现,一个月累死累活三千块的工资,也就勉强刚够自己的日常花销,完全不依靠家里,想要指着自己每个月这点工资,买车买房娶媳妇,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特别是,一连谈了三个女朋友,都因为我没车没房,并以性格不合为由跟我提分手以后,让我彻底认识到了现实的残酷。 所以,我辞职了!并且,毫不犹豫的重拾家族的衣钵,又干起了刨土的买卖。 我这次之所以大老远,从洛阳来到这个小山村,是因为,我听到风声,在这名不见经传毫不起眼的小山村里出了一座古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