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冷馨,我不会放过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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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小姐们,帅哥们,现在,就请我们的上一届的舞后千羽小姐上场,因为舞王没人挑战,所以,舞王还是风夜辰少爷,好,下面比赛开始!”时间到了以后,林在台上继续主持,而其他五大护法都在下面看戏。(某莜:原来忘了跟你们说哈,馨的护法是杰,霜,他们是对情侣,琪的护法是海和月,也是对情侣,现在的林是惜的护法,他和惜的另一个护法茵同样也是情侣哦。解释完毕,偶先闪了哈!) 这时,只见千羽倩窆不要脸地穿着一身十分、特别、非常暴、露的衣服来到台上,随着音乐跳动着那吐死人不偿命的‘街舞’,一舞过后,台下面除了血泪的人和女主,男主,还有其他两女配,其余的人那表现可谓是大有不同,男的呢,直勾勾地看着她,也对,一个女的能穿成这样跳那种舞,那些猥琐大叔们的定力怎能还是那样的牢固,但下面女的,如果眼睛可以杀人的话,千羽倩窆都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谁叫她偏偏要穿得这么暴露,即使身材不是挺好,但也偏偏就能让那些猥琐的死男人流鼻血。 “你就等着输给我吧。”千羽倩窆在经过馨那里的时侯还特地跟她接近着说。 馨没理她,就只是林在上面发言后就走上台去跟着节奏跳起来,这时的她美极了: 紫色长发微卷着披泻下来,显得有些慵倦和叛逆。脸上的表情冷若冰霜,细长的柳眉被她画上了深紫色,暗色的眼影下,被长睫毛盖着的褐色双眼烁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光,却深藏着不易察觉的忧伤,用冷酷深深掩着。那高窄的鼻梁,秀气中带着冷漠。咬着几乎无一丝血色的唇,似雪的脸上显出几分苍白。一条闪着细小水钻的黑色吊带短裙搭着一件小巧的牛仔披肩,配着一双黑色的抽折高筒靴。 在快结束后,只见她以一个后空翻然后再加一些完美的动作收尾,在台下的每个人都是惊叹不已。 林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好,下面,我们来看看投票结果”林看了下电脑屏幕后,又继续说“下面恭喜我们的新任舞后“冷馨”小姐!” 包厢里的千羽倩窆听到后,十分不淑女地吼起来:“冷馨,你给我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倩窆,别着急,总有一天,我们会让她们知道惹我们的下场的”欧阳饯妊。 “我也要让他们知道跟我抢男人的下场,哼,我一定要杀了她们!”慕容风栀。 …………酒店的楼下………… “我说林啊,你不去陪着你的茵倒在这儿快活,唉,看来,茵还真该管教管教你啊!”琪来到林的对面说。 “呵呵,琪姐(某莜:因为六护法都比她们小一点点,所以呢,就称姐了,不过这是在外面,在帮里就不同了),就算我媳妇放过我了,您和馨姐还有惜姐也得放过我啊”林 “对啊,琪姐,您就放过林吧,我不是在这儿吗?”茵听到琪和和林的对话后忙从旁边走出来为林辩解。 “哟,这还没进门呢,现在就相处的这么好了,什么时侯的事呀,结婚的时侯可别忘了我们。”惜这腹黑宝宝准是恶魔基因又发作了,而馨则在一旁看着。还有几个护法还在干着自己的事情。我们的男主呢,别问我他们去哪儿了,因为,,他们就在旁边喝酒,说是喝酒,其实是被某些人无视了,他们正悄悄地听着他们在说什么。 “哎哟,惜姐,你说什么呢”茵听到惜的这句话后特别地害羞,特别是脸上还浮现了两朵红云。 “怎么?害羞了?呵呵,不怕啦,我们又不会笑你!”惜 “我说茵啊,我看你啊,就不用害羞了,反正你早晚都要是林的人了”其余的杰,霜,海,月也过来凑热闹。 “行了,咱们就别逗她了,霜啊,你们呢?”琪 “哎哟,我什么啊?”霜正装无知呢。 “呵呵,不急,琪姐,您就放过我们吧!要不,你们去问问海和月。”杰看到自己的未来老婆快要被这两腹黑的主逗笑于是忙过来转移她们的注意力。 “对哦,还有海和月呢,要不?我想想哈,你们的婚礼......”惜故意把这句话不说完。 “一起”大家都震惊了,你们猜猜这句话是谁说的,没错,就是馨说的! “呵呵,馨都这样说了呢”琪
嗯,没错,就都一起吧,至于什么时候,你们自己选吧,反正别忘了请我们沾沾桃花运就行了。”惜这句话不说还好,一说就雷死人了,特别是把某个人给气的。 “你个死暴力女,干嘛那么快就想把自己嫁了,那我怎么办?不对,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不对,难道?天哪,不会是真的吧?我们才认识多久啊!”一边在和辰,宇,喝酒的哲心想道。 “好了,已经晚了,我们明天还要去上学,大家还是都先回去吧”琪 走的时侯,辰,宇,哲也走了出来。 你们要怎么回去啊?已经这么晚了,要不,我们送你回去吧”宇 “好啊”琪 来访的朋友们,还望你们多多支持沫馨,沫馨QQ:2727573058加沫馨的话别忘了输入沫馨这两个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