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那些年我们错过的大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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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我不会再爱了。” “sao年你怎么了,难道你最喜欢的女神是百合?” “当初轻舞飞扬痞子蔡、精灵一般的冉静还有碧瑶、陆雪琪、小环等等多么令人神往,可是现在天大的博客之上连载的新书我竟然看不进去了,你说我是不是没爱了?” “好吧,事实上我也看不进去,好像没有当年那种感觉。” “这个节奏是天大的功力退步了还是?” “天大在博客之上连载的小说是青春校园题材,好好的纯爱不去写,偏偏写这种冷门的题材。如果不是因为作者是天大我看都不会去看,不过就算去看了,也没看到什么有意思的。” …… 这是苏释晨在一个IQ群之中无意之间看到的两个读者的对话,然后感觉心都碎了。 随后苏释晨点开了新星博客,发现博客数据虽然上升趋势非常的明显,新星杯更是直接冲入了前二十。这可仅仅是短短一天的功夫,成绩已经让新星博客的站长惊骇不已,他原本以为已经很高估苏释晨的影响力了,可是最终却发现他还是低估了,成绩恐怖如斯。 站长是满意了,可是苏释晨看着数据却一点都不满意,发布每一篇文章的点击率转载率居高不下,可是收藏之上太低了,比还没有爆发太监风暴的时候还要低。 这种情况是为什么?其实很好分析,就是因为苏释晨的读者基数太多了,因此在点击率与转载这两个数据之上不可能低的,而收藏却显得异常的低就是说那些年并不受读者喜爱…… 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难道的他融合小说版与电影版失败了? 九把刀的文笔是幽默之中带着犀利,经常可以写出让你一笑之后却感同身受的词句。这种笔锋是非常不错了,苏释晨便将其吸收利用。 苏释晨可以说是死过一次的人,前世的蹉跎今生的意气风发再加上他各种各样的小说阅览得非常多。所以他本身的文笔是非常锋利的,就好像要划破天际的剑,这也是一种借用今生的意气风发挥霍前世的蹉跎的方法。 黑客的成功大部分就是因为剧情的精彩,当然这其中苏释晨的文笔的功劳也不小。简单的来说是文笔之上就算有问题也不可能影响成绩。 至于剧情就更不用说了,如果剧情不好,苏释晨在博客之上阔别三年的连载压根就不会选择这一部。 最后苏释晨详细调查了一番,会不温不火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他精挑细选的这个题材!! 如果说纯爱小说还有一票人喜爱的话,那么青春校园小说真的可以说是小众了。如果不是因为他天恩这个金字招牌,那些年可能就这样沉沦了。 校园青春小说事实上是分为两种的,第一种网文写法,主角在校园之中泡天泡地泡同学泡班长泡校花泡班主任,反正只要能泡的都泡。代表小说、等等,这一种就是纯粹的YY之作,这种小说自然不可能适合在博客之上连载。 苏释晨所写的就是青春小说之中的第二种,写出青春的伤感,那种幼稚之中的伤感,青春最美好的回忆。就好像、、这类贴近现实,指出青春之伤感的小说。这样的小说在博客这上连载应当是相得益彰才对。 很快苏释晨发现他的这个想法仅仅是用前世地球之上的标准在衡量这个世界,这个是苏释晨自己本身的错误。 还有一个错误,从书友的评论可以看出—— “天大就是天大,光是这个文笔就不是一般的作者可以媲美的,加油!虽然开始没意思不过我相信天大的实力!”——流年 “我聪明起来连自己都害怕,好有意思的题材,虽然开始没什么意思,不过却有一股怀旧感袭来,支持天大。”——猫窝里的鱼 “感觉没有以前那种激情洋溢的感觉了,不知道为什么。”——鱼啊鱼啊鱼啊 …… 很多小说是越看越有意思,那些年就是这样,开始看上去平淡无奇,可是会被不知不觉的吸引,那些年就是这样的一部小说。 “必须想一个办法将那些年这部小说的知名度打出去!”苏释晨手托着下巴,陷入了沉思之中,他可不想他三年之后在博客之上复出的小说就以这种不温不火的方式结束。 不过有什么办法呢? 以小说宣传小说?就好像当初写凡人用第一次亲密接触宣传,可是这个方法似乎在这里行不通,凡人那个字数用来宣传几万字的亲密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可是那些年字数一共才十六万字。 那改变漫画、投放广告、明星推荐? 苏释晨将他之前用的方法全部都排除了一遍,可是最后也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被一个优美的歌曲惊醒,循着电话铃声扭头一看,发现老妈卫欣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他身后,而歌曲正是卫欣的手机铃声。 “老妈,刚才是什么歌还挺好听的。” “阿晨你不知道?“卫欣诧异,”这就是目前最火爆,也是你们小年轻最喜欢的歌星——安心雅的新歌。” “心雅姐的新歌?”苏释晨脑袋豁然开朗,堵塞在脑袋之中的疑问全部都解开了。 “哈哈,老妈谢谢你了,我想到办法了!”苏释晨开心地给了老妈一个熊抱。 然后在地上翻找,不过也没有翻到可以写的A4纸,就找到了一本历史书,历史书第一页是前言,然后这一页后面是空白的,正好可以用。 卫欣知道苏释晨肯定又是想到了什么很棒的创意,所以也没有打扰只是站在一旁。 房间寂静,笔尖在书页之上书写,发出“飒飒”之声,苏释晨神情专注,写完之后双手举到空中,还连连点头,“啧啧,不错!我不就相信出动这个大杀器,还不能让那些年焕发生机。”将脑中搜索到的东西与书写在书页之上的对比,一模一样,没有错误。 将这一页从书上撕下来,折叠成豆腐块夹到钱包里面。 “老妈,我有一点事,一会回来。”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现在五点,开车过去大概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五点半应该还没有关门。 “阿晨要吃饭了,你现在上哪去?”身后传来了老妈卫欣的声音,苏释晨也扯着嗓子回答:“我出去一会儿,晚饭不在家吃了。” 苏释晨是那种有想法就去试试,绝对不会等待,雷厉风行的人。从车库取车,直接往贝雷街杀去。 贝雷街虽然不是小吃街商业街,但也比较出名,这里可以说是阳城音乐街了,吉他、钢琴、萨克斯风等等在这里大多数都可以买到,当然那种非常昂贵非常珍贵的乐器也是没有的。 贝雷街 苏释晨找到了一间店,店旁竖立的广告牌有”租借录音室“这一项因此苏释晨就走了进去,店面装修非常不错,店面的配置挺完整的。 “我需要一个录音室。”苏释晨开门见山。 “是要录制新歌吗?”老板见顾客上门,脸上笑容非常灿烂。 苏释晨点头,“嗯!” “这位同学也是毕业晚会活动的吧,这几天已经有很多学生要用录音室了。” 苏释晨带着蛤蟆镜,将脸蛋遮住了一大半也看不清样貌,因此老板也就把苏释晨当成了一个普通的学生。 老板将苏释晨带入了录音室之中,然后苏释晨一个人就窝在录音室之中。
“同学还自己写了曲子?需不需要我帮忙。”老板瞧见了苏释晨手中拿着那张曲谱。 “哦,不需要,我自己可以搞定。” “这位同学误会了,录音室的cao作还是挺复杂的,所以我们帮忙也是义务的,不需要再次收费。”老板解释道。 “真的不用,谢谢老板。”苏释晨自顾自的走入了录音室,然后关上了门。 老板摇了摇头:“现在的年轻小伙就是太急躁,什么事情都喜欢逞能。” 的确要录制一首歌曲的确不是苏释晨一个人可以搞定的,不要说其他,光是作伴奏他就搞不定。即使他学过不少音乐课程,也即使他脑中有搜索引擎,可录制歌曲并不是那么简单。 他是搞不定,可是这不代表他朋友搞不定,给李隶书拨去了一个电话。三年前李隶书是亚洲最火爆新人,而三年后李隶书已经是天王级人物了,这种等级的明星,怎么可能没有自己的录音团队。 “书法哥,把你的录音团队给我用用呗。”苏释晨与李隶书的关系非常不错,因此不用拐弯抹角开门见山直接说道。 “小晨是准备进军歌坛了?那敢情好啊,录音团队自然是没有问题。” “因为有些事,所以要录制一首歌,我的右手不是用来握着麦克风的,是用来拿笔杆子的。”苏释晨可从来没有唱歌当歌星这种想法,“目前在阳城贝雷街,多久可以到。” “外面的录音室哪有公司的好,小晨你可以直接来到我公司来,我马上给你安排。” “不用不用,我不想要太高调。” “不想要太高调,等我新专辑发布,小晨你想要不高调都不行。那行,既然是这样那么我马上准备,大约需要三个小时。” “嗯,好的。” “书法哥电影拍得怎么样了?” “进度还不错,不过徐导精益求精,按照目前的速度可能还要几个月。” “嗯,那书法哥你现在在干什么?” “在赶通告,刚好广告时间才能到后台来接电话。” “那我就不打扰了,书法哥你忙吧。” “嘟嘟~”挂断电话 苏释晨他录制这首歌曲仅仅是为了给那些年造势,如果太高调的话,天恩与苏释晨是一个人这件事情可不就曝光了吗! 对了,说道身份曝光,关于声音是不是也可以稍微的改变一下,可以用一些方法让嗓子变得略微沙哑一点。 书页上的字清晰可见,那上面书写的歌曲正是电影的主题曲——! 这首歌是木村充利谱曲,九把刀填词,而演唱者胡夏凭借着这首歌,第二个获得了最年轻歌手这个奖项,第一个获奖的是周杰伦。 同时这首歌也是第四十八届金马奖最佳原创电影歌曲。 没有错,这首歌就是如此的牛逼! 抛开电影的影响力来说,这首歌本身就可以说是一首极其精彩的歌曲。现在苏释晨把它录制出来,发布到网络上去,作为博客连载的小说的主题曲,为书籍制作主题曲这种事情并不少见,就好像的主题曲也是一首极其好听的歌曲。 这就是苏释晨想到的办法,用歌曲宣传小说,那些年这本小说原本就是非常经典,只不过开头平淡,这次有了好听的歌曲还有天恩这个金字招牌,苏释晨就不信那些年火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