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出游
绿袍将法宝各自分过,而后便挥退众位弟子。 将法宝各自分派,绿袍现在身上只有一件从慈云寺斗法之时抢来的伏羲镜未曾参悟出玄妙,只不过这件法宝实在是难以祭炼,绿袍刚才几个时辰都花在了穿透伏羲镜的内的禁制上了,还是没有穿透伏羲镜的禁制寻找到其中的元灵核心,绿袍知道一时间是难以祭炼这件至宝了,也就暂时放弃了继续祭炼下去的念头。 反正伏羲镜就在手中,也不急着完全祭炼,交由化身慢慢祭炼就行了,自家还有事物。反手收起伏羲镜,交由元阵子去祭炼。 绿袍暗自思忖,左右也无事,现在还不到时候,总归要等到元江金船出世,五台派才能再次开府。不如出去,寻找一二弟子,也好充实门下。 此次峨眉派大破慈云寺,自己门下许多弟子遭遇劫数,只余下寥寥几个门人弟子。亲传的弟子倒是一个未损,只是还需一些基础的门人填充门下,才好成势。 绿袍即起心念,便即静极思动。索性他无有甚么拖累,直接说走就走。唤来一个弟子,吩咐一番之后,驾了遁光便离了百蛮山。 绿袍上了半空,暗自掐算一番,自从慈云寺斗法之时,适逢晓月禅师以都天神煞妖法伤了女神童朱文。适闻桂花山福仙潭红花姥姥处有一种乌风草,善能驱毒疗伤,扶正生肌,齐金蝉与齐灵云便携带朱文前往桂花山福仙潭,向那异派高人红花姥姥求取千年首乌并乌风草,以医治朱文伤势。 绿袍算得此事,此时齐金蝉与齐灵云二人应是正往桂花山福仙潭而去。他暗暗思索,要不要抢先前往福仙潭,将乌风草预先取走? 想了半晌,绿袍便熄了心思。红花姥姥此人绿袍也知道,她因为当年失意的事,发下宏愿,专与世人为仇。把住了桂花山福仙潭,利用潭里的几个妖物,喷出许多妖云毒雾,将潭口封锁。她自己用了许多法术,把一个灵山宝地变成了阿鼻地狱。 当年长眉真人因见她把天才地宝霸占成个人私产,不肯公之于世,有失济人利物之旨,曾经亲身到桂花山寻她理论。她事先知道信息,便在山前山后设下许多惊人异法,俱被长眉真人破去。 末后同长眉真人斗剑斗法,也都失败。长眉真人便要她撤去福仙潭的封锁同妖云毒雾,她仍是不甘屈服。 她说:‘天生异宝灵物,原留待夙根深厚的有缘人来享用。如果任人予取予携,早晚就要绝种,白白地便宜了许多不相干的人;真正根行深厚的人,反倒不得享受。我虽然因为一时的气忿,将福仙潭封锁,那是人类与我无缘,不完全是我厌恶人类。如要叫我撤去封锁,我就要应昔日的誓言。现在我也很后悔当时的意气用事。潭底下布的埋伏,并非绝无破法,只要来人是一对三世童身,生具夙根的童男女,经我同意之后,就进得去。不过乌风草生长在雾眼之中,随雾隐现,更有神鳄、毒石护持。来人如果不是生就一双慧眼,能看彻九幽,且剑术通元,下临无地,就三世童身,我也是爱莫能助。就是应允你,现在就撤去埋伏,你也无法下去。’ 长眉真人当时就对她说道:“你说的也是实话。七十年后,我教下自有人来寻你,只要你心口相应,除已有设备外,不再另外同他为难就是了。”其实,凭借长眉真人的能力,何尝不能破她潭中法术同那护持灵药的两样厉害东西,只因时机未到,乐得利用她褊狭的心理,让她去代为保护。并使门下弟子,知道天生灵物,得之非易。 自从长眉真人同她办交涉以后,不知有多少异派中人到福仙潭去,寻求那两样灵药,有的知难而退,有的简直就葬身雾眼之内。后来也就无人敢去问津了。 近年来,红花姥姥阅历也深了,道术也精进了,气也平了,前些年又得了一部道书,越加深参造化,只苦于昔日誓言,不得脱身,巴不得有这么两个去破她的封锁,铲除毒石,收服神鳄,她好早日飞升。所以峨眉派便派遣齐金蝉并齐灵云二人,现在去往福仙潭求取灵药,红花姥姥为了飞升,自然无有阻止道理的。
虽然红花姥姥的禁法与那毒石神鳄未必能够阻挡绿袍,他也不欲恶了红花姥姥这位异派高人,若是强入其中,恐激起红花姥姥的反感,如此反倒得不偿失,自家虽然还挂着一个魔道的名头,行事早已脱离魔道,如此下作之事,绿袍还不屑为之。 虽然绿袍有心拉拢红花姥姥这位异派高人。不过红花姥姥已经即将飞升,只待破开福仙潭禁法,铲除毒石神鳄之后,应了昔年的誓言便能飞升,既然红花姥姥即将飞升,绿袍也就熄了拉拢她的心思。她那衣钵弟子——墨凤凰申若兰也不过是一个女剑侠罢了,虽然传承红花姥姥的道统,到底修为还浅薄,绿袍还不放在眼中。 只是福仙潭下的乌风草乃是奇珍灵药,绿袍手中虽然灵药种类甚多,不过乌风草这等灵药却独缺,此番到可以前往福仙潭,将乌风草取来移栽。虽然乌风草天下间独生于福仙潭下的雾眼之中,别的地方绝难生长,不过绿袍倒是自有手段令其在他处生长,既然如此,此行便去趟福仙潭见见红花姥姥这位异派高人。 那桂花山福仙潭就在云南地界,自家的百蛮山也在云南地界,两处相距倒也不是太远。驾驭遁光来去不过盏茶功夫便到,绿袍索性按下遁光,下了半空,施展缩地成寸之术,朝着桂花山福仙潭漫步而去。 瞅准桂花山福仙潭所在,绿袍施展出凤翔千里壶公缩地之法,一步跨出便走过数十丈距离,几步迈出,便是数百丈的距离,比起奔马还要迅捷,虽然比不得在天上驾驭遁光飞空绝迹,速度倒也不慢。